时间:2022-07-06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加外贸的行列,尤其是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事一个非常看重知识产权的国度,在美国从事贸易运动,提前做好美国商标注册和布局非常有必要。
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要想注册美国商标,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和请求:
一、商标的合法性
在美国,以下商标不得注册:
1、包括不道德、诱骗或毁谤性内容;
2、含有对生者或逝世者、机构、信仰或国度象征有贬抑或引起毛病的联想,或使之遭遇鄙视或不声誉的内容,或由上述内容组成;
3、包括地理标志;
4、包括美国或州、市、或外国的旗号、纹章或其他勋章,或其模拟图样;
5、包括与个别世人雷同的姓名、肖像或签字(经其本人书面赞成者除外),或者,在已故美国总统的遗孀尚健在时,包括已故美国总统的姓名、签字或肖像(经其遗孀书面赞成者除外);
6、在用于申请人的商品上或与之有关方面时,该商标重要是对该商品的地理上的诱骗性的毛病描写。
二、非功效性
《兰哈姆商标法》中也制止注册整体上具有功效性的标记注册为商标,不能享受反淡化掩护,他人应用也不构成侵权。
三、明显性
在用于申请人的商品上或与之有关方面时,该商标仅是对该商品的描写或诱骗性的毛病描写或重要是对该商品的地理上的描写或重要仅是一个姓氏称号,只能在副注册簿而不能在主注册簿注册,除非这些标志已由申请人应用,并在商业上成为差别申请人的商品的商标。
四、在先性
包括与已在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或与在先由他人在美国应用并且尚未废弃的商标或商号名称极为类似的商标,以致其应用在申请人指定的有关商品上时易于造成混杂或误认或诱骗,则不得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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