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与我国不同,美国商标注册实施“应用在先”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应用。一般来讲,即使先应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应用者先注册了雷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应用某商标的人有优于在后应用商标的人的权力。当然,从商标掩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疏忽应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
这一点有一个利益就是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只要你早于他人在美国市场应用了该商标,即使别人抢先提交了该商标的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你就比他人享有该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可以拿出商标应用证据。
那么哪些东西可以作为美国商标应用证据应用呢?
1、商品商标的应用证据
产品的标签、包装、带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产品的摆设(产品目录)和展览。但是不供给真实的产品。
不能作为产品应用证据的类型有:发票、提单、订货单、宣扬册、名片、公开出版物、传单等。
2、服务商标的应用证据
重要是有关所供给服务的手册、广告宣扬或名片,以及上述证据情势的照片。但是须要注意的是,以上证据情势不能仅仅显示商标,而且必需涉及所供给的服务。
在供给美国商标应用证据时有些事项还须要格外注意:
1、应用证据中显示的产品/服务项目必需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之一,不能超越原申请/注册的规模;
2、如果应用证据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必需供给其英文翻译;因此我们建议更好供给全英文的应用证据。如果无法供给全英文的,建议申请人/注册人选择英文所占比重较多,中文比拟好翻的应用证据;
3、应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晰明显,且必需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摸一样;如果申请/注册的是中文商标或有奇特设计的英文商标或图形商标,那么应用证据上的商标必需与申请/注册商标坚持一致,不能有任何简繁体、字体、加粗、变斜等变更。但是如果申请/注册的是纯英文商标,且声明了英文字母为普通字体(StandardCharacters),则应用证据上的英文商标可以采取大小写、粗细体等与申请/注册商标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
4、应用证据必需供给真实的产品照片,而不是产品的设计图纸或宣扬照片。
其实美国商标应用证据除了在注册美国商标时有用之外,在美国商标续展、美国商标宣誓等环节中也起着非常主要的作用。因此大家在日常市场经营中必定要有意识地收集美国商标应用证据。如果大家对这方面内容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港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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