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美国商标法向商标申请人供给了多种申请基本和注册基本。在一件商标申请中,申请人必需指定一个或多个申请基本,每一种申请基本在满足核准注册的情形下,须要改变为不同的注册基本,商标方能最终在美国获得注册。
很多商标申请人搞不清晰美国商标申请和注册基本的类型和差别,今天赛贝就为大家具体分解一下,以赞助国内申请人懂得和选择美国商标的注册方法。
一、美国商标申请基本
1、基于实际商业应用 (Use in commerce basis)
实际商业应用是指商标在申请日前已经在美国应用。“应用”重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市场上出售或者在美国媒体进行了广告宣扬。当然,申请人须要在其商标指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务商都进行了应用,而不能仅是在部分商品或服务的应用。
如果以实际应用为基本提交美国申请,申请人须要供给商标应用证据(即每个类别至少供给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在美国和在世界其他国度首次应用的日期。与此同时,申请人还须要供给商标已经投入商业应用的声明书。
2、盘算应用 (Intent-to-use basis)
盘算应用是指,虽然商标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在美国进行应用,但是申请人真挚地(Bona Fide)筹划即将在美国商业中应用该商标。依据美国商标法的规定,以盘算应用为基本提交的商标申请,待该商标通过审查后,自下发核准通知书(Notice of Allowance)之日起最长三年内,必需提交商标在美国应用的声明。否则,该商标申请将被撤销。
3、外国申请(Foreign application basis)
依据美国商标法第44条d款的规定,申请人在其原属国在雷同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有一件在先雷同商标申请,且申请日是在美国商标申请日的6个月以内。这种申请基本也称为“国外优先权基本”(Foreign priority basis)。
4、外国注册(Foreign registration basis)
依据美国商标法第44条e款的规定,申请人在其原属国有一件在雷同商品或服务上在先雷同注册商标。
5、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延长至美国掩护
申请人已经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获得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将国际注册延长国土至美国的掩护。
二、美国商标注册基本
美国商标注册基本共有两种,即,“实际商业应用”和“国外注册”。若商标在美国申请时选择的是以“盘算应用”或“国外申请”为基本,则商标在正式获得注册前须要供给前述一种或两种注册基本,也就是说,申请人须要将商标的申请基本换换为注册基本后方可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须要单独解释的是,美国事《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有关议定书》成员国。因此,在美国注册商标时,申请人还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美国的方法在美国进行商标注册和掩护。马德里国际注册国土延长至美国的掩护作为一种单独的注册方法,在商标获得掩护阶段不存在申请基本和注册基本的转化。
不同的美国商标申请基本在审查时光、商品和服务的指定以及提交文件方面各有不同。申请人可以依据企业自身商标的具体情形,在注册美国商标时合理地选择注册申请基本。如果大家这方面内容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港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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