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中日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有所不同,这些差别不仅体现在商标注册进程中,在商标注册胜利之后的一些程序比如商标撤销和商标转让中都有所体现,下面就随赛贝小编一起来看看。
在日本,注册商标可能被别人提出撤销的要求,其中,除了与中国相似的以持续三年不应用提出撤销情形之外,商标注册人或其被允许人对商标的不当应用也是会导致被撤销的原因之一,当然,这是针对不当应用比拟严重的情形,也是在核准注册商品或服务规模之外应用注册商标。对中国申请人而言,当心应用注册商标以及认真保留应用证据对于保持在日本注册商标十分主要。
此外,在日本,商标转让与中国不同,没有雷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的雷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必需一并转让的规定。因此,存在这种可能性,即申请注册时由同一人进行,而注册后离开转让给不同人的情形:一种变更情形是,当申请受到他人在先近似商标的阻碍时,现行受让该在先商标以便在后商标得以注册,注册后再将在先商标转让回原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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