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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商标使用证据类型及形式

浅谈美国商标使用证据类型及形式

时间:2022-07-15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与我国不同,美国商标注册实施“应用在先”原则,一个商标只要投入商业应用,即使没有注册,也拥有商标专用权,在产生商标专用权争议时,美国专利局将裁定商标专用权属于更先应用者。而在这个进程中,商标应用证据就极其主要了,提交应用证据能有效证明自己的商标应用情形以晋升自己的胜诉率。

浅谈美国商标使用证据类型及形式

美国商标应用证明,通常是指商标在实际商品贸易中应用的实例或实样,它可以是该商标“附”在商品或商品包装箱上一起拍摄的照片,其中商标的字样和图案应能清楚地识别。所谓“附”一字是指:印刷,蚀刻;将商标的标签粘贴或系在商品或其包装盒上。

若有小型的商品包装袋或包装盒其上有商标字样和图案,也可作为实例向美国商标局提交,但商品型号目录不能取代上述的实样。同时要注意的是美国商标即使在注册胜利后的第五年和第十年也分离须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应资料以延续该商标持续有效。

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应用声明。商标应用声明中须包含将商标应用于商标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应用证据。关于应用证据,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实际应用方法: 申请时须提交首次应用日期和地点,以及实际应用证明,授权时不加收任何费用。

意向应用方法: 申请时只需提交一份意向应用声明,待授权时才提交实际应用证明,需加收额外费用。

国内基本方法: 如国内已有注册或申请商标,可基于该国内基本进行提交,无需提交实际应用证明或意向应用声明。

以上就是美国商标应用证据的相干内容,商标应用证据的主要作用不仅体现在美国商标注册中,在美国商标续展等方面也有极其主要的作用。因此,大家在日常经营运动中,必定要有意识的收集商标应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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