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会十四题:创
新及科技基金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书面答覆:问题:为勉励和协助香港的企业港勤创新科技(创科)程度,在创新及科技基金(创科基金)下设立资助筹划,资助创科研发项目。此外,企业可就委托「指定本地研发机构」进行的合资历研发运动的开支,申请额外税务扣减:开支总额的首200万元,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可获200%扣减。有不少港商愿望检查和优化上述资助筹划的审批机制,并放宽申请资助及额外税务扣减的资历,让更多在香港境外进行的研发运动受惠。就此,可否告诉本会:(一)创科基金下的(甲)内地与香港结合资助筹划(结合资助筹划)自二○一九年四月推出以来,以及(乙)投资研发现金回赠筹划(现金回赠筹划)在过去三个年度,分离接获的申请数量,以及当中(i)获同意、(ii)被谢绝,以及(iii)仍在处置中的数量分离为何;被谢绝的申请当中,分离有多少宗基于以下原因被谢绝:进行研发工作的机构不属本地机构,以及多于50%的研发工作在内地进行;(二)会否研讨放宽创科基金下各资助筹划的限制(包含修订结合资助筹划的资助指引,将申请项目标研发工作可在内地进行的最高比例,由目前的50%港勤至80%或以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三)会否检查及扩展现金回赠筹划的实用规模,以涵盖本港企业与内地研发机构合作进行的研发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四)会否研讨放宽企业必需委托本地研发机构进行研发运动,才可获得研发运动开支额外税务扣减的规定,让本港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机构进行的研发运动亦可享有额外税务扣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答覆::研发是创新及科技(创科)之源。本届一直致力增长研发资源,增进本地研发运动及进步本地研发总开支相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以推进香港的科技创新及经济发展,并培育本地研发人才,令香港的创科生态和发展更加蓬勃。为到达此目的,推出多项新办法支撑大学院校和公营研发机构进行研发工作、勉励私营企业投资研发和为业界提供研发设施,并积极吸引及挽留人才进行研发工作。
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一)「内地与香港结合资助筹划」(结合资助筹划)在二○一九年四月推出,旨在支撑香港与内地共同进行的利用研发项目,以进一步增强两地的研发合作,因此获批项目标研发工作必需在香港和内地均有进行。创新科技署和国度科学技术部(科技部)会就获批的项目分离资助香港和内地的申请机构进行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并会依照各自的规定监察项目进展。结合资助筹划每年接受一次申请。尽管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首年度申请的评审工作稍有耽误,创新科技署和科技部已完成评审去年申请期收到的共113份合资历申请,并正就同时获得双方支撑的申请与有关的香港和内地申请机构接洽,以期在不久后可颁布获批的申请项目。香港和内地双方亦同时正在评审二○二○年申请期收到的共84份合资历申请。「投资研发现金回赠筹划」(现金回赠筹划)在二○一○年推出,就企业在两类利用研发项目标开支提供40%现金回赠,分离是企业所参与的由「创新及科技基金」(创科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基金项目),及由企业委托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见注一)进行并由企业全数帮助的研发项目(伙伴项目)。现金回赠筹划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接获的申请数量及审批情形表列如下:财政年度申请数量获批申请
数量不获批申请
数量有待批核的申请数量(见注二)二○一七至一八29729124二○一八至一九34333418二○一九至二○369328041以上三宗申请不获批的原因分离为申请企业为非私营企业(两宗)及申请并非在项目完成后两年内递交(一宗),因此未能符合申请资历。(二)至(四)的政策目的是增进本地研发运动,带动香港创科蓬勃发展。我们在制订各项勉励研发的办法时,均致力到达该政策目的。现时,创科基金各项支撑研发的资助筹划均规定,获创科基金资助的研发工作,大部分应在香港境内进行。鉴于香港与内地接洽亲密,创新科技署已允许创科基金项目最多50%的研发工作(及其相干开支)在内地进行。为延续我们的政策目的,支撑更多研发工作在本地进行,我们目前没有筹划进步在内地进行研发工作的有关上限。至于现金回赠筹划的伙伴项目,企业须与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合作进行,亦是反映前述的政策目的。我们会继续亲密监察筹划的推行情形,适时斟酌优化办法。
现时,企业在本港以外地域进行的研发运动已可享100%税务扣减。为企业的合资历研发开支提供高达300%的额外税务扣减的目标,正正是愿望吸引企业在香港作更多研发投资。我们未有筹划为本港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机构进行的研发运动提供额外税务扣减。注一:就现金回赠筹划的伙伴项目而言,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包含本地大学、成立的研发中心、香港生产力增进局、职业训练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讨院。注二:申请有待批核的原因包含:申请企业并未支付许诺的帮助额;项目进度并未符合现金回赠筹划发放现金回赠的条件(例如,项目开支未超过预计项目总开支百分之五十以发放中期现金回赠,或有关的研发项目仍未完结因此未符合条件发放终期现金回赠);或有关的企业及/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未能提供齐备的文件/资料以供创新科技署审核。完
2021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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