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时代所驱,不少国内公司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减少税收成本,往往都会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以方便内陆发展。
很多人认为,在香港注册了公司,但是又不在该地经营,即使年审到了也无需做账报税,直接“零报税”即可。但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零报税VS离岸豁免
以香港公司来举例,通常来说有2种报税方式:零报税和做账审计报税。
过去很多人认为自己的香港公司不在当地经营,因此都做“零报税”处理,但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所谓的“零申报”指的是香港公司在全球没有任何运营、也没有开立银行账户及汇款往来。
按照香港税务条例中定义来看,只要以下任何一条满足率即不能做“零申报”
(1) 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不管香港还是香港以外);
(2) 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 容许在香港代销;
(8) 其他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如在香港炒股利润)。
如果您符合以上标准自然优先“零申报”,需要提醒的是,零申报以后,香港税务局在7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账目。
港府有非常严格的补税及罚款条例,如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依旧这么做,有可能被视作瞒税或逃税,除了罚款严重的还会面临三年监禁!此外,当公司处罚发后,账户的信用将大打折扣,对营商产生极大危害。
若您的企业不符合零申报的标准,还应准时做账审计。
(5)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扫一扫
18926071152
微信同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