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的两种情况:
(一)如果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商号不变):时间半年左右
1、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证明文件原件;
3、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4、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
5、变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二)如果是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时间半年左右
1、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不需要工商变更证明;
3、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4、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5、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办理商标续展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商标续展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商标续展规费
商标疑难
商标常见疑难问题:
1、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质的标志。
2、商标撤三如何提供使用证据?
用以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证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能显示出使用的标志为被申请撤销商标标志;
(二)能显示出商标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也包括
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的被许可使用人的使用。被许可使用人的使用证据,应能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三)能证明出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日期是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的三年内;
(四)能证明出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是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内;
(五)能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是指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所述规定的具体使用方式,是真实合法地使用。
3、商标同日申请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4、有许可备案的商标能否正常转让,转让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
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
5、马德里商标申请的条件:
(1)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除申请阿尔及利亚国家以外,申请其他国家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话,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即只有申请阿尔及利亚国家时,必须提交国内商标注册证明。
(2)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
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
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3)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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