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著作权是一项公民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依法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影、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著作权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关于著作权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如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义演是否要向著作权人付费?
如果表演可以不向著作权人付费,必须是未向公众收取费用,即不向公众收门票或其他任何可等同于费用的财物;必须是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被使用的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免费表演,否则,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付酬。
义演是将演出所得收益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需要资金的地方。对于义演,虽然表演者不收取报酬,但是观众还是需要付费的,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表演者表演著作权人的作品,就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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