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先在商标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备案,备案完成后,可在“立即注册”中提交申请,详情请查阅“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获得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后,应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下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和安全应用控件软件,并按照“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的要求进行安装,详情请查阅“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和“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
二、进行网上申报
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在计算机USB口插入电子营业执照,输入PIN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首次登录需输入激活码(用户注册申请完成时提示保存的32位字符串)激活电子营业执照。阅读填写要求并按规定操作。
非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商标申请人: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首次登录系统前,需先在“PIN码修改”中修改默认PIN码,修改完成后,输入修改后“PIN码”,进入系统,
首次登录需输入激活码(用户注册申请完成时提示保存的32位字符串)激活软证书。阅读填写要求并按规定操作。
商标代理机构:进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在计算机USB口插入硬证书,输入PIN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首次登录需输入激活码(用户注册申请完成时提示保存的32位字符串)激活硬证书。阅读填写要求并按规定操作。
四、在线缴纳商标规费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业务,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在线向商标局足额缴纳商标规费。详情请查阅“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南”。
五、商标网上申请及提交材料
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业务后,可通过“我的帐户”中“我的申请管理”查询并核对申请信息,确认是否提交成功,当日发起规费支付前,可对申请件进行修改或删除;当日规费缴纳后,涉及规费变动的内容不可修改,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可以修改;当日申请件可以删除,所涉及的退费详情,参见“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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