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1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你好,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的侵权认定主要是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或者店名与他人的商标之间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你的店与已经注册的商标之间有某种联系,这就算是侵犯对方的商标利益。改用的店名与对方的注册商标在读音上或者字形上都比较相像,所以,根据一般的认识,已经构成侵权。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商标侵权还包括店面的装潢或者是商品的包装上的相似。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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