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申请注册
1、申请人资格:在韩国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请注册;在韩国没有住址或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属国是与韩国签订有关协议、条约或与韩国同属有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3)公告: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2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 8-24个月。
3、有效期:从核准注册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6个月的宽展期,但要缴纳额外费用。
韩国商标制度的特点:
1、部分优先权制度;亦即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所指定之商品范围超出前案之商品范围,过去韩国商标局将会对此类申请案全部拒绝,自商标审查基准修正后,商标局会以商品逐项审查之基础针对超出该申请案指定之商品予以部分拒绝;
2、凡包含英文、中文及日文之外文商标申请案,其商标外文字之读音及文字涵义近似与否将列入审查范围内;
3、加速异议案审理时效,过去韩国商标局审理异议案件之审查时间一般为十个月,新审查基准修订后,韩国商标局希望能在异议申请案提起后三至四个月内就能做出异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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