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商标权的使用和处分原则是什么?

共有商标权的使用和处分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2-06-16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共有商标权人转让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不同意者应当接受该转让,否则视为同意。   共有商标权的使用和处分   共有商标权可由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使用,也可以由其各自使用,但各自使用时不得妨碍其他权利人对该共有商标的使用。共有商标权人还可以通过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从中获得收益。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在使用该商标时,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共有商标权人享有对其共有商标权的处分权,包括转让和放弃其共有商标权的处分。   共有商标权人转让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不同意者应当接受该转让,否则视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商标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共有商标权人未经其他商标权人同意擅自转让商标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或者妨碍了其他商标权人行使其优先受让权的,其转让无效。但受让人善意时除外。   共有商标权人放弃其共有商标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明,并报商标局登记公告。共有商标权人的放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在公告之前可以撤回其放弃。   部分共有商标权人放弃其商标权的,其放弃部分由其他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享有。共有商标权人都放弃共有商标权的,该商标权消灭

港勤集团专业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境外公司审计,商标注册,秘书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经过多年打造与沉淀,公司客户遍布全球。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做到精益求精,让每一位客户感到服务满意。

港勤商务二维码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知识产权专利中实用新型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下一篇:保护著作权的方法有哪些?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

18926071152

微信同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