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据路透社网站报道,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四国的财长在一封联名信中提出,亚马逊和谷歌这样的科技巨头企业在欧洲纳税的根据应当是各自的营收而非现行的盈利。
法国筹备率先向多家跨国科技巨头施压以修正现行的纳税政策,但发现,还有其他一些国度也不满于现行的依据企业盈利纳税的措施,这些国度很快就跟法国站在了同一边。
目前跨国科技巨头企业常常是以在欧盟规模内的低税率国度(比如爱尔兰)中创办的子公司的盈利为根据缴税,而事实上这些企业的营收是起源于其他欧盟国度。
法德意西四国财政部长在联名信中指出:“我们不应当继续接受跨国科技企业在欧洲全力发展业务却只缴纳相当少税金的现象存在。”
上述联名信由法国经济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LeMaire)、德国财政部长沃尔夫冈-朔伊布勒(WolfgangSchaeuble)、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长皮耶尔-卡罗尔-帕多恩(Pier-CarloPadoan)以及西班牙经济和竞争部长路易斯-金多斯(LuisdeGuindo)共同签订。该封信件已经被送交至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爱沙尼亚,信件副本还被提交给欧盟执行委员会。
法德意西四国敦促欧盟执行委员会实施均衡税制,由此使得在某国获得营收的企业以营收多少为根据进行纳税。
英国《金融时报》最先报道了四国财长联名信的内容。四国财长在信中指出:“我们写这份联名信的目标在于明白那些在欧盟经营的跨国科技企业毕竟应当向欧盟缴纳多少企业税。”
四位财长还表现他们愿望在当地时光9月15日至16日举办的欧盟财长非正式会议上将他们的方案交给其他欧盟国度财长一同讨论。
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爱沙尼亚已经筹划在上述会议进程中支配一场有关“常设机构”概念如何定义的讨论,其目的是让纳税企业可依据发明价值的目标国(而不仅仅是他们拥有税收居所的所在国)的规定进行纳税。
此前有部分在法国有经营运动的企业妄图向法国要回他们的税款并因此闹上法庭,在这之后法国方面就欧盟税收政策问题进一步向欧盟施压。
法国一家法院今年7月作出判决称,谷歌公司无需向法国补缴11亿欧元(约合13亿美元)税款,原因是谷歌在法国并无“常设机构”,而是通过爱尔兰分公司在法国开展各项业务。(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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