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2018年11月5日颁布的新闻公告显示:香港港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违背《打击洗钱及可怕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第53F(1)及(2)条,无牌经营公司秘书业务,被公司注册处检控。
该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处分款共五万元。此外,法院亦颁令撤消该公司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资历六个月。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已于2018年3月1日生效。依据《打击洗钱条例》,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方可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任何人如在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分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有关判决向所有人士发出强烈信息,提示他们公司注册处会严厉执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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