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造要求,连续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方便化,日前,国度外汇管理局宣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依照服务实体经济、兼顾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造。
此次外管局宣布的新规重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履行“一次性登记”。
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容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方便化改造试点,在相干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质。
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目均无限制。
四是撤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撤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白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的限制。
五是撤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腕及时采集相干数据。
六是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增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讨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文章起源:中国经济时报)
港勤集团专业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境外公司审计,商标注册,秘书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经过多年打造与沉淀,公司客户遍布全球。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做到精益求精,让每一位客户感到服务满意。
【返回上一页】
下一篇:英国加紧敲定脱欧后贸易协议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