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由2021年4月起的服务目的

香港税务局由2021年4月起的服务目的

时间: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1.香港税务局由2021年4月起的服务目的

税务局所提供的服务

本局的服务许诺包含以下项目标处置:

1.谘询服务

2.书面查询

3.报税表

4.发给首次纳税人的报税表

5.撤销公司注册

6.储税券

7.评税的反对

8.延缓暂缴税的申请

9.缴纳税款

10.退还税款

11.税务审核和调查

12.印花税

13.商业登记

14.「税务易」

15.投诉

有效监察

服务许诺关注委员会协助监察本服务许诺所包含的服务。本局亦成立了一个由一位高等首长级人员引导的服务标準研讨小组,向该委员会提供协助。税务局局长每年按目的发表服务结果。

服务程度

本局首要义务是竭尽所能服务市民,但服务程度有时会受特别情形及忙碌期间的重工作量所影响。下列是我们斟酌到这些因素后,就各项服务致力到达的标準处置时光,和市民可以期望获得的服务程度。服务尺度处置时光服务程度1谘询服务晤谈即时处置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忙碌时光(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5时)
首10分钟:95%
非忙碌时光
首10分钟:99%接通的电话即时答复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每年7月至4月期间
首3分钟:90%
随后的1分钟:5%
每年5月至6月期间
首3分钟:80%
随后的1分钟:10%2书面查询简略事宜在收到查询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首7日:96%
随后的2日:3%技术性事宜在收到查询后的21个工作日内回复首21日:98%
随后的21日:1%3处置报税表利得税报税表
−法团
−合伙营业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9个月内作出评税首9个月:80%
随后的3个月:15%
再随后的3个月:5%物业税报税表
−租金收入(联名物业)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6个月内作出评税首6个月:85%
随后的3个月:11%
再随后的3个月:3.5%综合报税表
−营业溢利(独资经营)
−受僱收入
−租金收入(全权物业)
−个人入息课税4发给首次纳税人的报税表利得税
−向须课税的书面通知作出回复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作出回复薪俸税
−无须课税个案在收到通知后的21个工作日内向僱员作出回复首21日:98%−须课税个案每年4月至11月期间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发出报税表首3个月:98%每年12月至3月期间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月内发出报税表首5个月:98%5撤销公司注册处置向税务局局长要求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的申请在收到申请表后的21个工作日内首21日:98%6储税券购置及赎回每年7月至12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9个工作日内首9日:99%每年1月至6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首12日:99%7评税的反对回覆反对通知书每年5月至8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首12日:98%
随后的6日:1%每年9月至4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8个工作日内首18日:98%
随后的6日:1%处置反对个案在收到反对通知书后的4个月内发出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或评税人员决议通知书**首4个月:98%*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包含修订评税通知书、退税通知书及通知了结反对个案的信件。
**评税人员决议通知书-信中会阐明反对个案尚未了结,同时,会要求纳税人提供进一步资料,或建议解决的方案,或建议纳税人撤消反对,或知会纳税人该个案交由局长作出决议。8延缓暂缴税的申请对申请的回覆在收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内首12日:98%
随后的6日:1%9缴纳税款向以电子方法缴税的公司、合伙业务及联名物业业主发出书面收据在收到税款后的4个工作日内发出首4日:99%10退还税款因多缴应付税款在收到税款后的18个工作日内首18日:98%因修订评税在发出修订评税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首10日:98%11税务审核和调查处置实地审核和调查个案在收到回覆本局初步查询的本质资料后的2年内首6个月:60%
第1年:70%
第2年:80%
第3年:90%此项许诺的处置时光,由下列日期起计:
*简略个案-与有关纳税人作首次见面之日。
*庞杂个案-有关纳税人递交业务纪录之日,或收到有关纳税人本质回覆本局初次书面查询之日,两者以较后者为准。12印花税透过香港一站通为转让契约、物业买卖合约及租约加盖印花网上方法付款:在收到印花税后即时透过香港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
离线方法付款:在收到印花税后的2个工作日内透过香港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即时:99%
首2日:99%处置转让契约及物业买卖合约的加盖印花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首5日:98%为成交单据及租约加盖印花在收到全体资料后的当日内即日:98%个案如涉及物业估价,可能须要更长时光,视乎庞杂水平而定。处置豁免申请(团体公司间的转让)在收到申请及充分的资料后的3个月内首3个月:85%
随后的9个月:10%13商业登记新证办理
-经柜位处置的申请#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30分钟内发出首30分钟:99%-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申请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首2日:99%商业登记册摘录的核证本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1个工作日内发出随后的1日:99%更改商业登记资料
-经柜位处置的通知##在收到通知及全体资料后的30分钟内予以更改首30分钟:97%-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通知在收到通知及全体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改首5日:99%#不实用于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申请。
##不实用于以批量情势经柜位提交的通知。14「税务易」帐户发出启动密码通知书
-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首2日:98%
向以电子方法缴税者发出电子收据在收到税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首2日:99%15投诉处置投诉个案在收到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回复
在收到投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本质回复首7日:99%
首15日:99%

抱负

我们要成为卓著的税务管理机构,为增进香港的繁华安宁作出贡献。

使命

我们致力–

1.以高效力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徵收税款;

2.对纳税人待之以礼,并提供有实效的服务;

3.透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扬,促使纳税人遵照税务法例;

4.协助员工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从而竭尽所能,实践我们的抱负。

信心

我们的基础信心是–

1.专业精力

2.讲究效力

3.积极回应

4.处事公正

5.注重成效

6.待人以礼

7.群策群力

服务环境

我们致力在良好的环境中,提供公正、有效力和有用的服务。

公众所担负的角色

我们欢迎市民对本局的服务提供意见或建议。来函请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税务局客户经理收。

我们乐于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如所需资料已存于电脑中,本局会立即作答,但在若干情形下本局或未能于

香港税务局由2021年4月起的服务目的

预定时光内提供所需服务。在此情形下,市民是有权尽快获得详尽的解释。如你以为有须要获得解释,或感到你的个案未有获得恰当的处置,可联络投诉主任–

电话:25945000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7楼

邮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

传真:28027625,或

电邮:taxinfo@ird.gov.hk

上诉权力

如以为投诉没有获得公正处置,可来函税务局局长列出上诉塬因。

如何查询更详细资料

谘询中心的职员将会乐意解答与本许诺有关的服务,公众亦可获知他们的姓名。本局谘询中心设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一楼。电话:1878088。另外,市民可阅读本局网页<www.ird.gov.hk>以查阅税务资料和下载表格。如需查看税务局服务许诺年报2019-2021,请点击链接:
服务许诺年报2019-2021

港勤集团专业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境外公司审计,商标注册,秘书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经过多年打造与沉淀,公司客户遍布全球。对每一位客户的服务做到精益求精,让每一位客户感到服务满意。

港勤商务二维码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19/20年度报税表的支配

下一篇:《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

联系我们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