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步香港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这一修改案的重要影响之一是新法律要求公司保存“主要的掌握器登记”。新规定将于2018年3月1日生效。鉴于香港企业数目众多,香港注册企业已于3月1日起,在120天内给予企业120天的宽限期。
一、香港公司注册的具体规定
香港境内所有公司均需登记主要的管理人员。登记项目标内容必需保留在香港的登记机关地址或地址,政府执法人员随时检讨。不遵照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犯法,公司及其每名负责人将被处以第4级罚款(即25000美元),如实用,每日罚款700美元。虚伪陈说即属犯法,一经定罪,可处分款$100000-300000及监禁6个月至2年。
二、哪些注册公司须要保存主要掌握人的登记簿?
保留主要掌握人名册的要求实用于依据《公司条例》或《旧公司条例》成立和注册的所有公司,即本地注册公司,包含:
1、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无穷公司附注: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免除上述规定。
谁是香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注册香港公司的主要性)
公司的主要掌握人包含:“注册人”,即对公司有重大掌握权的自然人;“注册法人”;例如对公司具有重大掌握权并为公司股东的公司。
如果一个人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中的一个或多个,即他对公司具有重大掌握权: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以上;或者,如果该公司没有股本,则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资本或利润超过25%的股份;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3、直接或间接拥有聘请或解职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的权力;
4、本公司行使或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掌握权;
5、该人有权或实际权利对信托或商号的运动施加或行使重大影响或掌握,且该信托或商号并非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成员符合公司的前四项条件之一。
主要掌握人登记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必需以中文或英文备存主要掌握人名册。注册表中包括的内容包含:
1、公司各主要掌握人所需的详细资料;
2、公司每位主要掌握人需登记的变革详情;
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接洽方法,以协助执法人员完成公司登记。公司的指定代表应是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必需是在香港境内居住的自然人;或会计师、法律专业人士、信托公司或公司服务持牌人。以上是香港注册公司的新政策。这也是为了打击洗钱和可怕分子集资。企业家应当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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