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最新条例政策

香港税务局最新条例政策

时间: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1.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宽减办法

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宽减办法

在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以下宽减办法,所有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宽免2020-21年度商业登记费

有关上述建议的要点和执行细节,请参考以下资料,当中包含常见问题的答案和阐明上述建议如何让纳税人节俭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示例

你还可使用在「香港一站通」内提供的税款计算机,计算建议实施后你应缴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

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性宽减2019/20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这项宽减建议须经修订《税务条例》才可实施。

利得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业务计算。薪俸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如果已婚人士与配偶是合并评税,宽减上限是二人合共20.000元。至于个人入息课税,未婚人士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已婚人士选择与配偶离开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评税,宽减上限亦以每个个人计算;若纳税人与配偶共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宽减上限是二人合共20.000元。

今次的宽减并不实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个别人士,如符合资历,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一个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她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形能力肯定。

纳税人如符合资历并盘算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可填妥2019/20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的第7部。只有薪俸入息而没有营业利润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无须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在2019/20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至于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税单,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支配重新评税,纳税人无须提出申请或向税务局查询。

建议的宽减只实用于2019/20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实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用以支付2019/20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2020/21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宽免2020-21年度商业登记费

财政司司长建议宽免2020-21年度商业登记费


2.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

当两个或以上的税务管辖区对某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收入或利润同时拥有税收司法权并向其征税时,便会发生双重课税的情形。

香港采取地区起源征税原则,香港居民只须就源自香港的收入/利润缴税,而源自香港以外的收入/利润,则一般无须在香港课税。因此,一般而言,香港居民没有双重课税的问题。许多国度虽然会对其居民作全球征税,但如该些国度的居民在香港经营业务,并已就其从香港赚取的收入/利润而在香港缴纳税款,该些国度亦会向其居民提供单方面的税收抵免。在香港方面,若某项收入须在香港课税,但同时须在香港以外缴交按营业额计算的税款,香港在计算该收入的应缴税款时,该等已缴交的外地税款可获准作为开支扣除。因此,在香港经营业务,一般不会有收入被双重课税的问题。

尽管如此,香港特殊行政区以为,与香港的贸易伙伴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有其可取之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明白划分协议/支配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正确地评估其经济运动所发生的税务负担,并提供额外的诱因,吸引海外投资者在香港投资。同样地,协议/支配亦会进步本港公司到海外投资的兴致。因此,香港特殊行政区的政策是树立一个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的网络,以降低香港居民及另一缔约方的居民被双重征税的机遇。香港一直以来均积极与贸易伙伴沟通,追求与他们约定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涵盖不同类型的收入)。

由于航空运输属国际性质的业务,航空公司较其他纳税人士容易受到双重课税的影响。因为就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的会谈需时较长,香港的一贯政策是在与香港民航伙伴签署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议内,参加为航空公司收入提供双重课税宽免的支配。

航运收入是另一受关注的项目。香港已修订法例,由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起,参加航运收入互惠课税宽免支配的条文,使香港的航运公司能在订有相似互惠课税宽免法例的地域,得到税务宽免。同时,我们与没有订立互惠课税宽免法例的地域,商量有关航运收入的双重课税宽免支配,以及与一些虽然订有互惠课税宽免法例,但仍属意订定双边协议的地域进行商量。

另外,香港亦签署了一些同时涵盖航空运输及航运收入的协议。

如想获得更多资料,请按以下连结:

双重课税宽免及资料交流支配

已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的协议

进行中的会谈


3.香港与已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的协议国度地域

已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的协议:

国度/地域签署协议日期税务条例第49条双重课税令日期生效日期自下列日期或年度起具有效率税务条例从属法例

奥地利25.05.201028.09.201001.01.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O奥地利(议定书)25.06.201223.04.201303.07.201303.07.2013CE白俄罗斯16.01.201727.06.201730.11.20172018/2019课税年度CY比利时10.12.200303.02.200407.10.20042004/2005课税年度AJ文莱20.03.201022.06.201019.12.20102011/2012课税年度BK柬埔寨26.06.201917.09.201927.12.20192020/2021课税年度DG加拿大11.11.201223.04.201329.10.20132014/2015课税年度CF捷克06.06.201108.11.201124.01.20122013/2014课税年度BY爱沙尼亚25.09.201908.10.201918.12.20192020/2021课税年度DI芬兰24.05.201804.09.201830.12.20182019/2020课税年度DE法国21.10.201003.05.201101.12.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T根西岛22.04.201324.09.201305.12.20132014/2015课税年度CH匈牙利12.05.201028.09.201023.02.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N印度19.03.201804.09.201830.11.20182019/2020课税年度DD印尼23.03.201022.06.201028.03.20122013/2014课税年度BM爱尔兰(见注1)22.06.201028.09.201010.02.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Q意大利14.01.201324.09.201310.08.20152016/2017课税年度CI日本(见注2)09.11.201012.04.201114.08.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S日本(互换照会)(见注3)10.12.2014

12.05.2015

06.07.2015

2016/2017课税年度BS泽西岛22.02.201223.04.201303.07.20132014/2015课税年度CG韩国08.07.201430.09.201427.09.20162017/2018课税年度CL科威特13.05.201017.04.201224.07.20132014/2015课税年度BZ拉脱维亚13.04.201627.06.201724.11.20172018/2019课税年度CX列支敦士登12.08.201003.05.201108.07.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U卢森堡02.11.200722.01.200820.01.20092008/2009课税年度BA卢森堡(议定书)11.11.201003.05.201117.08.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A澳门特殊行政区(见注4)25.11.2019进行中待定待定---中国内地(见注5)11.02.199824.02.199810.04.19981998/1999课税年度S中国内地21.08.200617.10.200608.12.20062007/2008课税年度AY中国内地(第二议定书)30.01.200815.04.200811.06.200811.06.2008BB中国内地(第三议定书)27.05.201028.09.201020.12.201020.12.2010BR中国内地(第四议定书)01.04.201522.09.201529.12.201529.12.2015CU中国内地(第五议定书)19.07.201917.09.201906.12.20192020/2021课税年度DH马来西亚25.04.201209.10.201228.12.20122013/2014课税年度CC马耳他08.11.201117.04.201218.07.20122013/2014课税年度CB墨西哥18.06.201209.10.201207.03.20132014/2015课税年度CD荷兰(见注6)22.03.201022.06.201024.10.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L新西兰01.12.201003.05.201109.11.20112012/2013课税年度BV新西兰(第二议定书)15.06.201703.10.201709.08.201809.08.2018BV巴基斯坦17.02.201727.06.201724.11.20172018/2019课税年度CZ葡萄牙22.03.201108.11.201103.06.20122013/2014课税年度BW卡塔尔13.05.201324.09.201305.12.20132014/2015课税年度CJ罗马尼亚18.11.201526.04.201621.11.201601.01.2017或之后取得的收入CV俄罗斯18.01.201626.04.201629.07.20162017/2018课税年度CW沙特阿拉伯24.08.201708.05.201801.09.20182019/2020课税年度DB南非16.10.201412.05.201520.10.20152016/2017课税年度CM西班牙01.04.201108.11.201113.04.20122013/2014课税年度BX瑞士(见注7)04.10.201117.04.201215.10.20122013/2014课税年度CA泰国(见注8)07.09.200518.10.200507.12.20052006/2007课税年度AX阿拉伯结合酋长国11.12.201412.05.201510.12.20052016/2017课税年度CN英国21.06.201028.09.201020.12.20102011/2012课税年度BP越南16.12.200821.04.200912.08.20092010/2011课税年度BE越南(议定书)13.01.201430.09.201408.01.20152016/2017课税年度BE

注:

1::爱尔兰自2011年1月1日起就总收入征收一新税项即UniversalSocialCharge。有关协议依据该协议第二条第4款对上述税项实用。

2:(i)请按这里阅读日本于2012年3月31日致香港特殊行政区有关协议第十一条的函与香港特殊行政区于2012年3月31日的回函(只有英文版)。

(ii)依据有关协议第二条第4款,该协议亦实用于就日本而言“thespecialincometaxforreconstruction”及“thespecialcorporationtaxforreconstruction”。

3:日本于2014年12月10日致香港特殊行政区有关扩阔协议的资料交流支配下所涵盖的税项种类规模的函与香港特殊行政区于2014年12月10日的回函(只有英文版)载于第112BS章附表2.

4:请按这里阅读香港特殊行政区和澳门特殊行政区关于对所得打消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支配。

5:在2006年8月21日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殊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支配对相干税种开端实用之日,于1998年签署的支配结束有效。

6:请按这里阅读荷兰就协议生效日期于2011年3月22日致香港特殊行政区的函与香港特殊行政区于2011年3月29日的回函(只有英文版)。

7:请按这里阅读瑞士就签署协议于2011年10月4日致香港特殊行政区的函与香港特殊行政区于2011年10月4日的回函(只有英文版)。

8:请按这里阅读香港特殊行政区于2008年2月21日回复泰国的函(只有英文版)。


4.香港利得税

1、课税规模

任何人士,包含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集团,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离。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润可毋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发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重要是依据事实而定,但所采取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发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

如任何人士销售楼宇或物业是属于营利筹划的一部分,则该人士会被视为经营一项「业务」,并须就任何赚取的利润纳税。

更多资料:

地区起源征税原则简介

常见问题: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独资或合伙业务利得税简介(一)(新开设业务须知和常见问题)

独资或合伙业务利得税简介(二)(什么收入需要课税?什么开支可以扣税?)

独资或合伙业务利得税简介(三)(合伙业务常见的问题)

2、肯定应课利得税的特殊规定

被当作为营业收入的款项

依据《税务条例》,下列款项须被当作是因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营业收入:

(1)因在香港上映或使用电影片胶卷或电视片胶卷、纪录带、录音或有关的宣扬资料而获得的款项。〔《税务条例》第15(1)(a)条〕;

(2)因在本港使用或获授权使用任何专利、设计、商标、版权物料、*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表演者权力、*植物品种权力、机密工序或方程式而收取的款项。〔《税务条例》第15(1)(b)条〕

(3)因在本港以外处所使用或获授权使用任何专利、设计、商标、版权物料、*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表演者权力、* 植物品种权力、机密工序、方程式而该款项在肯定你的应评税利润时是可予扣除的。〔《税务条例》第15(1)(ba)条〕

(4)*因转让或协定转让表演者权力而支付或累算给表演者或筹办人的费用,而有关的表演者权力是与该表演者在2018年6月29日或之后在香港作出的表演有关的。〔《税务条例》第15(1)(bb)条〕

(5)因在香港经营业务而收取有关的补贴金、津贴或相相似资助情势的款项。但任何与资本开支有关的款项则除外。〔《税务条例》第15(1)(c)条〕

(6)因允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的动产,而以租赁费、租金或其他相相似情势所收取的款项。〔《税务条例》第15(1)(d)条〕

(*只实用于在2018年6月29日或之后支付或累算的款项)

非居港人士及为非居港人士服务的代理人

(1)非居港人士如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均须纳税。此税项可直接向该非居港人士或他的代理人征收,而不论该代理人是否已收取所得利润。税务局并可由该非居港人士的资产中追回此项税款,也可向代理人追讨。代理人必需由非居港人士的资产中保存足够款项,以备缴税。

(2)非居港人士自《税务条例》第15(1)(a)、(b)、(ba)或(bb)条所载获得的款项,及非居港艺人或活动员在香港以艺人或活动员身分演出而收取的款项,均须纳税。此税项可以支付款项人士名义征收。该名缴付或以转帐方法缴付这些款项的人士,须在付款或以转帐方法付款时,自这些款项中扣起足够款额以支付应缴税款。

(3)居港代销人须每季向税务局局长申报他代非居港寄销人所作的出售总额,并须同时向税务局局长缴付一笔相等于该出售总额的1%的款项或税务局局长所批准的较少款项。

(4)如非居港人士与居港人士经营业务,而经营方式使该居港人士不获任何利润,或使其所获利润少于普通独立营商者可得的利润,此项业务可被视为该非居港人士在香港经营的业务,而以该居港人士为其代理人。

(5)倘若不能轻易肯定非居港人士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实得的利润,税务局可按其在香港的营业额的某一公正百分率计算其所获得的利润。

(6)倘若非居港人士的总公司设在香港以外处所,而帐目未能显示其设在香港的永久机构所实得的利润,在进行评税时,该驻港分行的利润将以比例方式计算,例如依据该驻港分行的营业额在营业总额中所占的比率去计算香港分行的利润。

更多资料:

非香港居民的演艺人员或活动员

常见问题: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3、应评税利润

应评税利润(或经调整的亏损)指任何人士在评税基期内按照《税务条例》第IV部的规定所计算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纯利(或遭遇的亏损)〔售卖资本资产所获利润(或所遭遇的亏损)除外。〕

4、评税基期

评税基期为以下期间之一:

(1)截至有关课税年度3月31日止的一年;

(2)如年结并非于3月31日截结,则为在有关课税年度3月31日止一年内终结的会计年度;

(3)如帐目以农历结算,则为在有关课税年度终结的农历年;

(4)如开端或结束业务,或更改结帐日期,则为依据《税务条例》第18C条、18D条或18E条规定的特殊期间;

(5)如属新开业务,倘有关期间的帐目尚未制备,则可按照该期间帐目标分摊利润来计算出应评税利润;或

(6)如属结束业务/转让业务,则在下述情形下会采取特殊规矩来处置:

-若业务并未结束,但全体或部分已转让或交予别人经营;

-若业务在1974年4月1日以前开业而在1979年4月1日或以后停业。

5、豁免

应评税利润并不包含以下项目标款项:-

-已缴付香港利得税的法团所分派的股息;

-从其他应课利得税人士所收取的已课税利润;

-储税券利息;

-依据《借款条例》(第61章)或《借款(债券)条例》(第64章)发行的债券所派发的利息及所获得的利润;或从外汇基金债务票据或多边代理机构港币债务票据所获得的利息或利润;

-从长期债务票据所得利息收入及利润;

-豁免利得税的合资历债务票据(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发行)的利息、利润或收益;及

-就指明投资筹划收取或应累算的任何款项,而收取或应累算该款项的人士为:

(i)就任何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104条获认可为集体投资筹划的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或相似的投资筹划应课利得税的人;或

(ii)就任何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或相似的投资筹划(如局长信纳该基金、信托或筹划是真正的财产权疏散的投资筹划,并且符合一个在可接受的规管制度下的监管当局的规定)应课利得税的人。

任何人士可就以下项目标款项获豁免缴付利得税:-

-在香港寄存于认可机构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在1998年6月22日或之后所累算的),但不包含财务机构所收取或累算归予财务机构的;及

-由2009/10课税年度起,人民币国债的利息和利润。

6、扣除

可扣除的开支:-

一般而论,所有由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均可获准扣除。详情可参阅《税务条例》第16条。

在计算香港分行或从属公司的利得税时,如总公司将部分可扣除的行政费用转帐,则此项转入的费用也可予以扣除,但亦只限于在有关课税年度的基期内用以赚取应评税利润的部分。

不可扣除的开支:-

在计算应评税利润时,以下项目不得扣除:-

-家庭或私人开支及任何非为发生应评税利润而消费的款项;

-资本的任何亏损或撤回,用于改良方面的成本,或任何资天性质的开支;

-依据保险筹划或弥偿合约而可得回的款项;

-非为发生应评税利润而占用或使用楼宇的租金或有关开支;

-依据《税务条例》缴纳的各种税款,但就支付雇员薪酬而已缴付的薪俸税除外;

-支付予东主或东主的配偶、合伙人或合伙人配偶(如属合伙经营)的薪酬、资本利息、贷款利息或在《税务条例》第16AA条以外,向强制性公积金筹划作出的供款。

建筑物翻修开支

任何人士,可将因翻新或翻修商用楼宇而招致的资本开支,由实际支付该笔款项的评税基期开端,分5年作等额扣除。

购买用于制作业的机械及工业装置开支,以及购买电脑硬件及软件开支

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

购买环保设施开支

(1)购置环保机器

-由2008/09课税年度起,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

(2)购置环保装置

-由2008/09课税年度起,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年度起计持续五年内,每年获扣除该笔开支的20%。

-由2018/19课税年度起,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目前分五个课税年度扣除)[包含于2018/19课税年度尚未扣除(而可于该年度获全数扣除)的任何环保装置开支的部分]。

(3)购置环保车辆

-由2010/11课税年度起,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

折旧免税额

(1)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免税额:-

-初期免税额:建造成本的20%

-每年免税额:建造成本的4%

-在拥有权终止时,则获给予「结余免税额」或征收「结余课税」。

(2)商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免税额:-

-每年免税额:建造成本的4%

-在拥有权终止时,则获给予「结余免税额」或征收「结余课税」。

(3)机械及工业装置

-初期免税额:资产成本的60%

-每年免税额:按资产的递减价值计算。折旧率由税务委员会规定,分离是10%,20%,及30%。每年免税额折旧率雷同的资产,会列入同一「聚合组」内计算。

-如纳税人停止业务,而该业务并无人继承,可获给予「结余免税额」。如在任何年度,变卖一项或多项资产的收入,超过此等资产所属「聚合组」的合计递减价值,则须征收「结余课税」。

捐款的扣减

捐赠给已获认可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或香港特殊行政区作慈善用处的款项,可获准扣除。但规定捐款的总和须不少于$100及不超过经调整后但未扣减捐款前的应评税利润的35%(2003/04至2007/08课税年度则为25%)。

更多资料:

为施行《税务条例》第16(2)(b)条所指明的利率

为施行《税务条例》第16B条及第16C条已同意或认可的机构

香港以外处所的证券交易所及重要金融中心

关于要员保险的常见问题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5号(修订本):可扣除利得税的开支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49号:甲部:就有关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提供利得税扣减

关于环保车辆的税务扣除的常见问题

7、有关特殊行业的特别条文

以下是有关肯定个别特殊行业或业务应评税利润的特别条文:-

[图表简介]

有关的《税务条例》行业或业务第23条人寿保险法团第23A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法团第23AA条相互保险法团第23B条船舶拥有人第23C条身为香港居民的飞机拥有人第23D条身为非居住于香港的飞机拥有人第24条会社及行业协会

更多资料:

来自保险业务类别「G」及「H」的收入

8、对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所征利得税

由1996年5月24日开端,从在香港发行及本来的到期期间不少于5年的债务票据所得的利息收入及利润,会依据特惠税率,即等于一般利得税税率的50%课税。由2003/04课税年度开端,此项宽减扩阔至包含在2003年3月5日或之后在香港发行,及本来的到期期间少于7年但不少于3年的「中期债务票据」。另外,从在2003年3月5日或之后在香港发行,及本来的到期期间不少于7年的「长期债务票据」所得的利息收入及利润会获豁免征收利得税。

由2011年3月25日开端,50%的税务宽减进一步扩阔至包含从在该日或之后发行的到期期间少于3年的「短期债务票据」所得的利息收入及利润。现在给予在2011年3月25日前发行的「中期债务票据」的税务宽减及「长期债务票据」的税务豁免维持不变。但是,在2011年3月25日该日或之后发行的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如在收取或累算利息收入及利润时,有关人士是该债务票据的发债人的相联者,则上述的税务宽减或豁免将不实用。

由2018年4月1日开端,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可获的税务豁免经已扩阔。不论到期期间的长短,在2018年4月1日当日或之后发行的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所得的利息收入及利润一律获豁免征收利得税。但是,如在收取或累算利息收入及利润时,有关人士是该债务票据的发债人的相联者,则有关税务豁免将不实用。

《税务条例》第14A(4)及26A(2)条分离订明符合此税务宽减或豁免的债务票据。

更多资料:

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的清单

有关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的常见问题

9、对亏损的处置

于某一课税年度所遭遇的亏损,可予结转并用以抵销该行业于随后年度的利润。但经营多于一种行业的法团,则可将某一行业的亏损用以抵销另一行业的利润。对于实施优惠税率征税的收益或利润,计算其盈亏在抵销其他收益或利润时,会作出相对的调整。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措施计税的人士,如遭遇任何营业亏损,可在入息总额内扣除营业亏损。

10、利得税税率

(1)一般税率(实用于2008/0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法团: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15%

两级制税率(实用于2018/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法团: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8.2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2)特惠税率

以下项目标税率为一般税率的一半:

-从「短╱中期债务票据」(在2018年4月1日之前发行)所获得的利润及利息收入;

-以专业再保险人身分、或以获授权专属自保保险人身分(实用于2013/14及其后的课税年度)的离岸业务所得;

-合资历企业财资中心的合资历利润(实用于2016/17及其后的课税年度);及

-合资历飞机出租商或合资历飞机租赁管理商的合资历利润(实用于2017/18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所有的纳税人,不论其居住地或注册地,一律按法团或法团以外的人士的税率纳税。

但是,任何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的香港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均可选择按个人入息课税措施计税,以减轻将利润及收入全体以尺度税率计税时的负担。当采取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的税款较分离以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计税的税款为低时,纳税人将可透过该选择得到税务宽减。

更多资料:

最近7年的税率

11、暂缴利得税

利得税是依据每个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而征收的,而应评税利润须待有关年度完结之后能力肯定。因此税务局会在有关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待税务局其后评定有关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并作出评税时,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抵销所评定的利得税。

更多资料:

缓缴暂缴税

12、反避税的条文

(1)《税务条例》第61条订明,凡评税主任以为,导致或会导致任何人的应缴税款减少的任何交易是虚伪或虚构的,或以为任何产权处理事实上并无履行,则评税主任可不理会该项交易或产权处理,而该名有关的人士须据此而被评税。

(2)依据《税务条例》第61A条,任何在1986年3月13日之后达成的交易,如该项交易的唯一或重要目标,是使有关人士能够获得税项好处,则助理局长须评定该有关人士的税项,犹如该项交易并未曾订立或履行一样;或以助理局长以为合适的其他方法评定,用以消弭从该项交易中所获得的税项好处。

(3)《税务条例》第61B条是用作限制应用亏损法团以避税的做法。此条款是针对将有累积亏损的法团售予在业务上获得利润的法团的情形。亏损法团的拥有权一旦变革,新股东可将获利的业务拨归亏损法团,应用累积的亏损去抵销所得的利润。若税务局局长信纳股份拥有权转变的唯一或重要目标,是为了应用累积亏损余额而获得税项好处时,税务局局长可以依据这条款谢绝以亏损抵销利润,从而限制此等避税的做法。

13、事先裁定

任何人士可依据《税务条例》所列出的规定,向税务局局长提出申请,就条例的各项条文如何实用于申请人或申请所述的支配作出裁定,该等申请是须要缴付费用的。

更多资料:

政策∶事先裁定

事先裁定个案

14、相干资料

地区起源征税原则简介

关于要员保险的常见问题

来自保险业务类别「G」及「H」的收入

对界定好处退休筹划的税务处置

用作计算利得税的重要外币平均兑换率

常见问题

公用表格:利得税

小册子:利得税


5.利得税税率

(1)一般税率(实用于2008/0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法团: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15%

两级制税率(实用于2018/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法团: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8.2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6.5%

法团以外的人士: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2)特惠税率

以下项目标税率为一般税率的一半:

-从「短╱中期债务票据」(在2018年4月1日之前发行)所获得的利润及利息收入;

-以专业再保险人身分、或以获授权专属自保保险人身分(实用于2013/14及其后的课税年度)的离岸业务所得;

-合资历企业财资中心的合资历利润(实用于2016/17及其后的课税年度);及

-合资历飞机出租商或合资历飞机租赁管理商的合资历利润(实用于2017/18及其后的课税年度)。

所有的纳税人,不论其居住地或注册地,一律按法团或法团以外的人士的税率纳税。

但是,任何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的香港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均可选择按个人入息课税措施计税,以减轻将利润及收入全体以尺度税率计税时的负担。当采取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的税款较分离以利得税、薪俸税及物业税计税的税款为低时,纳税人将可透过该选择得到税务宽减。

更多资料:

最近7年的税率


6.最近7年的香港税率政策变化

以下是实用于法团及法团以外的业务,以及非居港的演艺人员和活动员演出者在不同课税年度的利得税税率。

实用于法团的税率

法团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2008/09及其后(注)16.5%

两级制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2018/19及其后

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8.25%;及

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6.5%

(注)

(1)依据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2019/20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此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2018/19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3)2017/18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

(4)2016/17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5)2015/16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6)2014/15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实用于法团以外的业务的税率

尺度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2008/09及其后(注)15%

两级制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2018/19及其后

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及

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注)

(1)依据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2019/20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此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2018/19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3)2017/18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

(4)2016/17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5)2015/16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6)2014/15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实用于非居港的演艺人员和活动员演出的扣存款项

香港付款人须为清缴非居港的演艺人员和活动员演出的税款而扣存以下款项:

直接支配演出

尺度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08/09及其后(注)15%总款额的10%

两级制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18/19及其后

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总款额的10%

经非居港的代理人支配演出,而该代理人为个别人士或合伙人士

尺度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08/09及其后(注)15%总款额的10%

两级制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18/19及其后

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7.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5%

总款额的10%

经非居港的代理人支配演出,而该代理人为法团代理人或法团

法团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08/09及其后(注)16.5%总款额的11%

两级制税率

课税年度税率扣存款项2018/19及其后

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8.2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16.5%

总款额的11%

(注)

(1)依据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2019/20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此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

(2)2018/19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3)2017/18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

(4)2016/17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5)2015/16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6)2014/15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7.香港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3月22日

因应2019新型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形及配合发布实施的最新有限度服务支配以尽量减少社交接触,税务局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发布由明日(三月二十三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办公时光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商业登记署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印花税署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筹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视乎服务柜位的情形,税务局可能在办公时光停止前任何时光提早结束让市民轮候服务。

因公共卫生的斟酌,所有进入或逗留在税务局办事处的访客均须佩戴外科口罩,没有佩戴外科口罩的访客将不会获得服务,并会被要求分开。身材不适的市民应避免前往税务局。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三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四月六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3月22日(星期日)

香港时光16时11分


8.国别报告-通知期限

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8H条,须申报团体的香港实体须就某会计期提交国别报告通知。该通知须于有关会计期停止后的3个月内(下称「通知期限」)提交。

因应2019新型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形,就停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2月29日之间的会计期而言,如该通知是于2020年6月1日或之前透过国别报告网站收到,本局将接纳该香港实体及其服务提供者已遵照通知期限。


9.商业登记服务预告–暂停新商业登记即时服务

为了进行年终结算,商业登记署于2020年4月1日(星期三)起暂停为「新商业登记」提供即时服务。本署预计会于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恢复此项即时服务。


10.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3月28日

税务局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发布,除于三月二十二日的新闻稿所开列的公共服务外,由三月三十日起会提供有限度的一般电话查询服务(查询热线1878088),服务时光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缩减,等待时光亦可能会较长。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3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光15时00分


11.税务局发出二○一九至二○年度报税表支配

税务局今日(三月三十日)发布会于四月一日发出二○一九至二○课税年度的物业税报税表及雇主报税表。该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及个别人士报税表则会分离于五月四日及六月一日发出。纳税人及雇主一般须于相干报税表的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填报。就有委任税务代表的个案,提交报税表的期限载列于已上载税务局网站的「整批延期提交报税表的通函」。

公众可阅读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查阅有关填报报税表的常见问题及答案。税务局勉励纳税人透过「税务易」电子服务提交报税表,详情可阅读网页(www.gov.hk/sc/residents/taxes/etax/services/index.htm)。税务局的网站(www.ird.gov.hk/chs/tax/err.htm)亦上载了以电子方法提交雇主报税表的指引。

税务局提示纳税人及雇主,如采取邮递方法交付报税表,须支付足额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市民可阅读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查阅现时的邮费详情。税务局不会吸收邮资不足的邮件。

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光11时30分


12.暂停经「税务易」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服务

为便利进行体系更新工作,网上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服务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3日暂停。在此段期间请以文本方法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

有关服务将于2020年5月4日恢复并接受网上提交2017/18、2018/19和2019/20课税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2019/20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将会于2020年6月1日整批发出。

网上提交物业税报税表、雇主报税表及利得税报税表不受此暂停服务影响。

本通告代替于2020年3月30日就雷同主题发出的通告。

修订日期:2020年4月2日


13.再度澄清「零售业资助筹划」的申请资历

就近日有报道指有不少人前往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或更改商业登记证所述的业务性质为「零售」,以申请「防疫抗疫基金」下「零售业资助筹划」(筹划)的资助,发言人今日(四月二日)再度作出以下澄清:

■筹划要求申请商户须为从事重要及本质业务为零售的实体商店。筹划并无要求申请零售商户的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必需注明为「零售」。所以,商户无须为申请筹划而更改商业登记证的业务性质。

■在斟酌申请商户是否真正为重要及本质业务为零售的实体商店时,会因应申请商户所提交所有证明文件,如店面近照、强积金供款结算书、租单、水电费帐单等,按个别个案的情况作全盘斟酌,以决议是否符合筹划资历。

■所有合资历申请零售商户必需于今年一月一日前已从事「重要及本质零售业务」。会就所有申请所提交的商业登记资料与商业登记署的行政记载作出核实,确认有关零售商户是否于今年一月一日前已经开业。如有关的商业登记资料曾于短期内更新,会联络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及文件,有关申请的审批工作或会因而延伸。

亦提示,如发现有任何人蓄意提交失实或误导的资料以妄图获取资助,会转交执法部门调查跟进。

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3时26分


14.税务局延伸税务限期

税务局今日(四月四日)发布,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形,所有于三月二十三日至五月二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主动顺延至五月四日。

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或以邮递方法将文件送交税务局。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4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光13时00分


15.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殊会议有关公共财政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殊会议就公共财政的发言全文:

、各位议员:

特殊财委会这一节会讨论库务科及有关部门的开支预算。库务科负责的政策领域涵盖收入及财政管理、为内部提供中央声援服务,以及就物业进行维修颐养。在议员开端提问前,我想简略介绍几点。

开支预算

在二○二○至二一年度,库务科及其辖下部门的开支总额预算约为845亿1,100万元,相比去年本来预算的97亿8,500万元,增长了747亿2,600万元(即超过7倍)。这个增幅有理由解释,重要是由于总目147库务科下就一次过的纾困办法而大幅增长了非经常开支,由上一年度的3,400万元核准预算增长至今年预算的748亿5,100万元。这些一次过纾困办法包含一万元现金发放筹划(注一),以及两项一次过电费补助筹划(注二)(即向合资历的住宅用户户口提供电费补助及向受重建、大型维修或改善工程影响的合资历公屋租户提供电费弥补补助)。然而,如撇除非经常开支,库务科及其辖下部门的经常开支总预算只为94亿6,400万元,则较去年的本来预算减少5,600万元(约0.6%)。

来年工作重点

关于来年的工作,我想简介几项重点。

在公共财政方面,会继续审慎理财,确保财政稳健。香港现时的财政储备约1万1,000亿元,让我们有才能因应香港经济的情形,推出大范围声援市民及企业的逆周期办法。二○二○至二一年度的财赤预计为1,391亿元,当中超过1,200亿元与一次性纾缓办法(包含现金发放筹划)有关,不会构成长远财政承担。然而,这类特别办法及连续增长的开支,会耗费财政储备。以二○二○/二一年度为例,储备由年初相等于二十二个月的开支,一年间降至十六个月的开支。未来开支将进入整固期,往后开支增长的力度,须更注意长远的财政承担才能,并须与收入的增加相适应。我们必需坚持经济增加与活气,以进步收入,亦会在恰当的时光斟酌开辟新的收入起源或调整税率,而一次性宽免办法的范围也可能须要逐步缩减。

在国际税务合作方面,我们会亲密留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订立全球最低税率规矩的最新发展,并评估对香港税制的影响。将会邀请相干学者、专家和商界人士就应对办法提出建议,以确保我们的税制既配合国际税务新发展,亦继续维持香港优胜的营商环境和竞争力。

我们亦会继续扩大香港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全面性协议)网络,以减低香港企业和人士在外地营商的税务负担。目前,香港已签署了43份全面性协议,并正与14个税务管辖区进行切磋。我们的目的是在二○二二年年底前将全面性协议的总数增至50份。

有关现金发放筹划,财政司司长在预算案中发布向每名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发放一万元,一方面愿望在疫情过后可以勉励及带动本地花费,另一方面亦愿望可以纾缓市民的经济压力。在《拨款条例草案》审议期间,我们现正把握时光,连同多个部门及银行等相干机构全力进行准备工作,包含拟定筹划流程、设计及开发电脑体系等,以期尽快推出筹划并颁布推行细节。登记手续及整个流程设计将以简略便利及稳妥为原则,务求市民能有序地尽快收到款项。我们现时的目的是在七月开端进行登记,并在暑假期间开端陆续发放款项。

,我和我的同事非常乐意解答各位议员的提问。

注:

(一):二○二○至二一年度,现金发放筹划涉及的非经常开支为710亿800万元。

(二):二○二○至二一年度,向受重建、大型维修或改善工程影响的合资历公屋租户提供电费弥补补助所涉及的非经常开支为50万元,而向合资历的住宅用户户口提供电费补助所涉及的非经常开支为38亿4,200万元。

2020年4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光12时16分


16.两名公司董事重审后逃税罪成候判

律政司司长就两名公司董事早前被裁定协助一间公司逃缴利得税罪名不成立的案件提出上诉。上诉法庭于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裁定上诉得直,并发还案件至区域法院重审。区域法院于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完成重审聆讯,今日(四月七日)裁定两名董事两项逃税控罪罪名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至四月二十八日待取得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该两名现年分离五十三岁及五十九岁的董事,原被判五项蓄意意图协助一间公司逃缴利得税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司长不服原审法官就其中两项控罪的裁决,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有关两项控罪是指两名董事在二○○五/○六及二○○六/○七课税年度,使用或授权使用诱骗手腕、阴谋或手腕,蓄意意图协助一间公司逃税,触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第(1)(g)款。

案情泄漏,两名董事是一间地产代理公司的股东及董事,该公司向税务局申报二○○五/○六及二○○六/○七两个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合共253,425元。税务局经调查发现,该两名董事把两项总额达199,000元的虚伪付款纳入为该公司的开支,即「电脑及网络开支」99,700元及「薪金及佣金开支」99,300元,从而减少该公司在该两个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合共199,000元,逃缴税款总额为34,826元。

税务局发言人提示纳税人,《税务条例》订明逃税是刑事罪恶。一经定罪,每项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三年和罚款五万元,另加一笔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2020年4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光16时13分


17.纾缓办法: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缴税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

为纾缓企业和个人因2019冠状病毒病所带来的财政负担和现金流,行政长官于4月8日颁布一系列纾缓办法,当中包含为本年4月至6月到期缴付的2018/19课税年度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税单的缴税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纳税人无需作出申请。

凡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纳税人早前已依期缴交了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的第一期税款,第二期税款的缴税限期将由税单上列明的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如顺延3个月后的缴税限期是在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有关限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见例一及例三

如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纳税人2018/19课税年度税单于本年4月至6月才到期缴交,则全数应缴税款的缴税限期可主动顺延3个月。见例二及例三

上述纾缓办法不实用于离港清税的人士,以及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

有关纾缓办法: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缴税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的示例

示例阐明

例一

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列明的缴税限期如下:

第一期税款:2020年2月17日(已付)

第二期税款:2020年5月11日

第二期税款的缴税限期会主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8月11日。

例二

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列明的缴税限期如下:

第一期税款:2020年5月7日

第二期税款:2020年6月8日

第一期及第二期税款的缴税限期会分离主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8月7日及2020年9月8日。

例三

2018/19课税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缴税限期为2020年6月5日。

税款的缴税限期会主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9月5日。由于2020年9月5日是星期六,有关限期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即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有关纾缓办法: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缴税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的常见问题

1.问:行政长官于2020年4月8日颁布为即将于本年4月至6月到期缴付的2018/19课税年度的税款的缴付税款限期主动顺延3个月。此纾缓办法实用于甚么种类的税单?是否个别人士及公司纳税人均可受惠?

答:有关纾缓办法只实用于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除离港清税的人士外,个别人士及公司纳税人均可受惠。

2.问:我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于2020年3月到期缴交,并已获税务局同意分期缴付有关税款。我已按照分期支配缴付第一期分期款项,在此纾缓办法下,我是否仍须依照已批出的分期缴税支配缴付余下的税款?

答:此纾缓办法不实用于2020年3月或之前到期缴付的2018/19课税年度税单。你仍须依照税务局先前因应你的财政状态而批出的分期缴税支配缴款。如能依期缴交2018/19课税年度税单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3.问:我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于2020年3月到期缴交,并已向税务局提交分期缴税申请,尚待同意。此纾缓办法对我的分期缴税申请会否有影响?

答:由于有关税单的税款是于2020年4月前到期缴付,此纾缓办法对你的分期缴税申请不会有任何影响。税务局会因应你的财政状态批出分期或调整你的分期建议。在税务局作出回复前,你可暂时依照你的分期缴税建议,先行缴款。如获批分期缴交2018/19课税年度税单并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4.问:我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于2020年4月28日到期缴交,并已向税务局提交分期缴税申请,尚待同意。此纾缓办法对我的分期缴税申请会否有影响?

答:纾缓办法实用于2020年4月至6月到期缴付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税单。你的缴税限期会主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7月28日。如你的分期缴税申请获得同意,第一期分期款项将会于2020年7月28日缴交。如该2018/19课税年度税单可依分期支配在税单上列明的缴税日期一年内(即2021年4月28日或之前)清缴,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

5.问:我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于2020年4月到期缴交,因应此纾缓办法,缴税限期会主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7月。若我因财政艰苦仍未能依时于2020年7月清缴税款,可否向税务局申请分期缴税?

答:若你因财政艰苦而未能依时于2020年7月缴交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款,你仍可向税务局申请分期缴税,税务局会因应你的财政状态批出分期或调整你的分期建议。如获批分期并按分期支配缴付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款,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上列明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6.问:税务局于2020年4月4日发布,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形,所有于2020年3月23日至5月2日到期的缴付税款的限期主动延至5月4日。我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税单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按上述发布,有关税单的缴款限期主动延至5月4日。因应此纾缓办法下,我的税单的缴税限期会否由5月4日再主动顺延3个月至8月4日?

答:纾缓办法实用于2020年4月至6月到期缴付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税单。你税单上列明的缴税期限日为2020年3月25日,你不能受惠于此纾缓办法。请于2020年5月4日或之前清缴税款。

修订日期:2020年4月9日


18.《税务条例》修订公告刊宪

两份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的公告将于四月十七日刊宪,并于四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发言人表现:「香港须修订《税务条例》下有关税务事宜主动交流财务帐户资料(主动交流资料)的实施支配,以落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建议。这对香港坚持竞争力和维持国际金融及商业中心的位置,尤为主要。」

《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第50A条)公告》旨在扩阔合伙控权人的定义,而《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D)公告》则涉及财务机构识辨控权人的具体要求。有关修订让香港的主动交流资料立法框架与现行的国际尺度一致。

香港自二○一八年九月起落实经合组织的要求,进行主动交流资料,以增强国际税务合作。申报财务机构须依照《税务条例》相干规定,向税务局提交财务帐户资料,供税务局与其他税务管辖区交流。

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30分


19.利得税报税表-公正价值会计

终审法院就税务局局长对兴智投资有限公司一案颁下裁决后,本局曾批准采用一项临时行政办法,接纳以公正价值原则计算应评税利润的2013/14至2017/18课税年度利得税报税表。

根据《2019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而订立的《税务条例》第18G至18L条,实用于评税基期始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的课税年度。条文允许依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同等准则拟备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可选择金融工具在利得税方面的税务处置,与其会计处置一致(除了在指明的情形下须作出调整)。

如纳税人将金融工具按公正价值基准入账,并采取始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评税基期或获暂时豁免依照上述指明财务报告准则拟备财务报表(例如保险公司),本局将再延续该项临时行政办法,批准接受纳税人在拟备2018/19和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报税表时,以公正价值原则计算应评税利润。假若纳税人其后转而采取变现原则,本局同样地会接受重新计算2018/19和2019/20课税年度已按公正价值为基本所计算的应评税利润。但是,纳税人必需依据税务条例第60或70A条所订明的法定时限内提出重新计算的申请。

修订日期:2020年4月27日


20.有关「电子储税券」筹划及「即赚即储」筹划下「主动交税」服务的最新支配

因应行政长官早前发布,于本年四月至六月到期缴交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的税单,缴税限期获主动延期三个月,「电子储税券」筹划及「即赚即储」筹划下的「主动交税」服务已暂时结束。曾接获赎回储税券建议书而其储税券未有于税单原到期日被赎回的储税券持有人,请无须理会有关建议书。本局将于获申延的缴税限期到期日为储税券持有人主动赎回其账户内的储税券作缴税之用。此外,本局亦已暂时结束向储税券持有人发出赎回储税券建议书,直至另行通知。

修订日期:2020年4月27日

有关缴税期限主动延期的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纾缓办法:缴税限期主动延期三个月

行政长官于昨日(四月八日)发布,为纾缓企业和个人因2019冠状病毒病所带来的财政负担和现金流,于本年四月至六月到期缴交的2018/19课税年度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的税单,缴税限期主动延期三个月。

税务局今日(四月九日)颁布有关支配,如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纳税人早前已依期缴交了2018/19课税年度税单的第一期税款,第二期税款的缴税限期将由税单上列明的日期主动顺延三个月。

上述纾缓办法不实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以及已获同意分期缴税的纳税人。

相干示例及常见问题已上载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s/tax/extension.htm)。

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21时45分

税务局延伸税务限期

税务局今日(四月四日)发布,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形,所有于三月二十三日至五月二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主动顺延至五月四日。

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或以邮递方法将文件送交税务局。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4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光13时00分


21.储税券的利息

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发表的宪报载有一项法律公告,内容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授权将储税券所应付利息的利率调整。由二○二○年五月四日开端,新的年率将从现时的0.3167%更改至0.2333%。

储税券的利息按月计算,依据新的利率,每月每100元可赚得利息0.0194元。利息是由购置当日至使用该券缴税的日期止,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亦可按比例赚取利息。

储税券用作缴付税项,才可计算利息。如将储税券的本金值归还予其持有人,则不会支付利息。

储税券利率会追随市场利率走势而定时作出调整。现时该利率是参照三间发钞银行十万元至四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元十二个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复检。

新利率将实用于所有在二○二○年五月四日或该日以后购置的储税券。二○二○年五月四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将仍旧依照购券当日的利率计算利息。以下为近期的利率资料:

在二○○九年十二月七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一○年一月四日前购置的储税券: 年率0.0667%

在二○一○年一月四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一八年八月六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0433%

在二○一八年八月六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0767%

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2500%

在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二月三日前购置的储税券: 年率0.3667%

在二○二○年二月三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五月四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3167%

在二○二○年五月四日或该日后购置的储税券,直至另行通知为止:年率0.2333%

储税券超过36个完全月份后,便会结束生息。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7时03分


22.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

因应于四月二十八日发布分阶段恢复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发布由五月四日起,恢复正常公共服务。各办事处的办公时光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cu_ol.htm。

因公共卫生的斟酌,所有进入或逗留在税务局办事处的访客均须佩戴外科口罩,没有佩戴外科口罩的访客将不会获得服务,并会被要求分开。

为减少社交接触,税务局勉励市民透过电话与其联络,以邮递方法提交文件,并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光致电税务局热线1878088。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8时41分


23.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4月)

2020年4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4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18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18宗交易分类如下: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II)买家印花税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徵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徵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5月12日


24.税务局通告纳税人和僱主的税务责任

纳税人须提交的资料

所有纳税人均应注意《税务条例》第51(2)、(6)、(7)及(8)条所规定的税务责任如下:

(一)第51(2)条︰任何人士如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除非已接获该年度的报税表,否则必需在有关年度的评税基期停止后4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二)第51(6)条︰任何人士如结束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或结束担任职位或受僱工作,或结束作为土地或建筑物或土地连建筑物的拥有人,而该等收入起源均为应课税的项目,又或不再拥有任何按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的收入起源时,须在此等情形产生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三)第51(7)条︰任何应课薪俸税、利得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如即将离港超过1个月,必需在离港日期前至少1个月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如因职务、业务或专业工作关係须经常离港,则这规定并不实用。

(四)第51(8)条︰任何应课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如更改地址,必需在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僱主须提交的资料

所有僱主均应注意《税务条例》第52(4)、(5)、(6)及(7)条所规定的税务责任如下:

(一)第52(4)条︰任何僱主如开端僱用任何相当可能应课薪俸税的新僱员,则须在该项僱用开端日期后3个月内,将该僱员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二)第52(5)条︰任何僱主如结束僱用任何相当可能应课薪俸税的僱员,则须不迟于该僱员结束受僱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三)第52(6)条︰任何应课薪俸税的僱员,如即将分开香港为期超过1个月,则其僱主须在该僱员预期离港日期前1个月以书面向税务局局长发出通知。这项规定并不实用于在受僱期间须经常分开香港的僱员。

(四)第52(7)条︰任何僱主如须依据第52(6)条的规定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关于其僱员的预期离港日期,除非已获税务局局长书面批准,否则在该通知发出的日期起计1个月内不得付给该名僱员任何金钱或金钱等值。

如须依据税例第52(4)、(5)及(6)条的规定向税务局局长提交资料,你可透过「税务易」<www.gov.hk/etax>提供的「僱主电子报税服务」提交IR56E,IR56F及IR56G表格。此外,你可经税务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你亦可透过「表格传真服务」(25986001)或亲临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税务局信件及表格收发柜位索取有关表格。

如需进一步资料,请致电1878022或阅读本局网页www.ird.gov.hk。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


25.修订印花税条例降低交易所买卖基金一级市场运动交易成本

今日(五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2020年印花税条例(修订附表8)规例》(《规例》)。

《规例》旨在修订《印花税条例》(第117章)附表8,以宽免在分配及赎回在港上市交易所买卖基金单位的进程中,涉及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运动的股票买卖印花税。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的快速增加为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带来新机会。新办法将会透过降低在港上市交易所买卖基金的交易成本,推进香港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的发展,并港勤香港证券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位置。」

「我乐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致力推出进一步办法,以降低在香港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的成本。凭着我们的共同尽力,我有信念能吸引更多交易所买卖基金在香港市场上市,并把香港发展成为区内首选的交易所买卖基金枢纽。」

财政司司长在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颁布此项新办法,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一级市场运动的股票买卖印花税。在香港二级市场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印花税自二○一五年起已获宽免。

《规例》今日刊宪后,将于五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省览,并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规例》将于二○二○年八月一日生效。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9时13分


26.立法会十八题:利得税率两级制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于二○一七年年底建议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利得税率两级制(两级税制),使实用于法团及非法团的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可减半。的修例建议旨在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初创公司)的税务负担、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推进经济增加、发明就业机遇,以及港勤香港的竞争力。当时预计实施两级税制会令税收每年减少约58亿元。两级税制现已生效,并实用于二○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端的课税年度。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因实施两级税制而减少的利得税收入,以及该金额佔税收总额的百分比为何;

(二)有否评估两级税制的成效及相干数据,包含(i)不同范围公司的应缴利得税款额、(ii)本地及非本地企业的数量及(iii)企业在本地投资的范围在实施两级税制前后的比拟;及

(三)两级税制实施至今,有否了解各持份者对该税制的意见和建议;会否因应近年社会情形转变、多项税务办法相继落实,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环球税务提出的建议及要求,就两级税制进行检查?

回答: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现回答如下:

于二○一八年年初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利得税两级制税率,法团及非法团业务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分离降至8.25%及7.5%,而其后的利润则继续分离按16.5%及15%徵税。利得税两级制由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起实施。

利得税两级制对税收的影响于二○一九至二○财政年度中首次反映。依据税务局的资料,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收入约1,560亿元,利得税纳税人约146000名,当中约89000名利得税纳税人以两级制税率评税,佔总数约61%。于二○一九至二○财政年度的利得税税收因而大约减少了60亿元,约佔利得税税收总额近百分之四。这与我们早前估量利得税两级制的实施将减少利得税的收入相若。

在实施利得税两级制前,我们曾向专业集团和商会介绍新办法,商界广泛欢迎这办法,以为有助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及缔造有利营商环境。由于利得税两级制刚实施两年,关于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的利得税评核仍在处置中,我们会继续亲密留心利得税两级制的实施情形,目前并没有筹划检查。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2时25分


27.有关香港与澳门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支配的命令刊宪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作出一项命令,以实施香港与澳门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支配(澳门支配),该命令将于五月二十二日刊宪。

发言人说:「澳门支配将令两地居民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并使他们在从事跨境经贸及投资运动时,能更清晰肯定其税务负担和节俭税款。」

这项命令将于五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澳门支配须待两地各自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生效。

澳门支配于二○一九年十一月签署,是香港签署的第四十三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支配。其摘要载于附件。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5时00分


28.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的清单(截至2020年3月31日)

(以下清单是依据发债人提供的资料编制。)

2018年4月1日之前发行的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

符合利得税宽减资历的短期/中期债务票据

符合利得税豁免资历的长期债务票据

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发行的符合资历的债务票据


29.防疫抗疫基金豁免缴税

《豁免薪俸税及利得税(防疫抗疫基金)令》(《命令》)将于五月二十九日刊宪并生效。《命令》旨在落实由二○一九/二○课税年度起就企业或个人于防疫抗疫基金下获得的大部分财政资助或援助给予税务豁免。

发言人表现:「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带来前所未见的挑战,成立防疫抗疫基金并先后推出两轮纾困办法。除部分办法所发放的基金款项没有税务效果外,其他办法涉及《税务条例》所订的税务责任而须要课税。」

「为使相干企业或个人能充足受惠于基金的援助,除涉及一般商业运动而并非通过配对支配发放的款项,受惠方将可获豁免就有关援助缴付利得税及薪俸税。」

有关防疫抗疫基金两轮办法的税务影响摘要载于附件。如基金推出进一步办法,亦将继续採取雷同塬则提供税务豁免。

因应大部分纳税人开端就二○一九/二○课税年度填交报税表,《命令》于刊宪当日生效能及早提供清楚明白的税务处置支配。《命令》生效后,僱主及僱员在报税表无需填报相干获豁免徵税的款项。就已递交报税表的企业或个人,可于《命令》生效后以书面通知税务局以修正相干资料。而僱主则须为相干僱员提交修订的僱主报税表格。

《命令》将于六月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5时30分


30.逾二百七十万份个别人士报税表发出

税务局今日(六月一日)发出约277万份二○一九至二○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一般而言,纳税人须于一个月内(即七月二日或之前)递交报税表,经营独资业务人士的交表限期为叁个月(即九月一日或之前)。网上报税可主动获延期一个月(即就一般人士而言主动延至八月三日,就经营独资业务人士而言则主动延至十月三日)。

财政司司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宽减二○一九至二○课税年度的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百分之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纳税人只需如常填报二○一九至二○课税年度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

由今日至七月二日期间,税务局延伸电话查询热线1878022的服务时光:星期一至五延伸至下午七时,星期六由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以解答纳税人有关报税的查询。

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光12时30分


31.立法会七题:楼市需求管理办法税务机制

以下是今日(六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回答:

问题:

自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起,全面进步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印花税)税率至划一的15%(即第1标準第1部税率),但在取得住宅物业时并没有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居民)买家,可按较低的塬有税率(即第2标準税率)缴付印花税。此外,以先买后卖方法转换其唯一在港住宅物业(换楼)的香港居民,只要在购入新物业后的12个月内销售塬有物业,可申请退还分离以15%及塬有税率计算的印花税税款差额。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鉴于上个财政年度(截至今年二月二十九日)按第2标準税率缴付印花税的住宅物业交易当中,有77%的交易所涉物业售价介乎4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有否评估该等物业的买家(当中不少是首次置业人士)在缴付首期后,会否对缴付15万元至50万元的印花税觉得吃力;如有评估而成果为会,会否斟酌调低有关税率;

(二)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有多少宗已同意或仍在审批中的退还部分印花税税款的申请、平均每宗申请所涉退还金额,以及申请人由签立购入物业的交易文书至其提交退还印花税申请的平均相距日数(并按物业售价/价值所属组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有否检视换楼人士须先缴付15%税率的印花税并在销售塬有物业后才可申请退还部分印花税的支配,有否加重该类人士的财务负担及妨害住宅物业的流转;及

(四)会否(i)检视各项楼市需求管理税务办法的成效,以及其对物业市场和置业人士的影响,以及(ii)斟酌调整该等办法或设立调整机制?

回答:

经谘询税务局,我现就提问回复如下:

(一)为优先照料没有拥有任何香港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须要,依据现行机制,如买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在取得住宅物业时,不是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有关住宅物业交易可按较低的第2标準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第2标準税率为引入需求管理办法前塬有的从价印花税税率。视乎物业售价或价值(以较高者为準),第2标準税率介乎100元至物业售价或价值的4.25%。

在斟酌是否有须要调整有关住宅物业的印花税税率时,必需审慎斟酌相干支配对整体楼市的影响。任何放宽需求管理办法或下调印花税税率的举措,均可能被市场趁机炒作为调整楼市政策的讯号,可能导致楼市再度升温。有关举措亦可能会刺激部分市民对本地住宅物业的需求,在目前房屋仍然供不应求的情形下,有机遇造成推高楼价的反后果。因此,必需审慎行事,避免向市场发出毛病信息。

(二)依据税务局提供的资料,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因转换住宅物业而提出退还部分从价印花税的申请资料载于附件。

(三)依据现行新住宅印花税的机制,如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购置新住宅物业以代替其唯一的塬有住宅物业,他/她须先按新住宅印花税的15%税率(即第1标準第1部)缴付从价印花税;若他/她可提交证明文件,证实他/她在签立购入新住宅物业的楼契日期后的12个月内,售出其唯一的塬有住宅物业,他/她可于法定期限内向税务局申请退还部分从价印花税,金额相当于按15%税率与按第2标準税率计算的税款差额。

明确先缴付相干印花税、待处理塬有物业后才申请退还部分税款的现行机制,可能会增长换楼人士的置业成本。然而,如果放宽相干要求,可能会招致一些并无真实意图销售塬有物业的业主,藉换楼的名义拖延缴付印花税,或趁机持有多于一个住宅物业一段较长时光来获利。这与推出需求管理办法的政策塬意背道而驰,亦可能会造成破绽,减弱办法在减少住宅物业投资需求方面的成效。在制订相干机制时,须在照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转换物业的实际须要与保障需求管理办法的成效之间取得恰当平衡。

(四)一直亲密监察楼市的发展和动向。留心到各项需求管理办法自推行以来,在打击短期炒卖运动、遏抑外来需求和减少投资需求方面,都取得必定成效。一如既往,会继续坚持警觉,参考一系列指标,包含楼价、市民置业负担比率、物业成交量、房屋供给、本地和环球经济变化等,适时採取适合的办法回应市场变化,确保楼市健康发展。

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2时55分

附件

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因转换住宅物业而提出退还部分从价印花税的申请

2018-19财政年度

物业售价或价值

宗数

平均每宗申请所涉退还金额(元)

由签立交易文书至申请退还印花税的平均日数(日)

2,000,000元或以内

5

263,150

156

2,000,001元至3,000,000元

7

345,700

251

3,000,001元至4,000,000元

12

466,041

272

4,000,001元至6,000,000元

99

623,422

230

6,000,001元至8,000,000元

147

806,611

236

8,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72

1,003,448

238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

322

1,596,215

237

20,000,001元至30,000,000元

98

2,540,332

280

3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46

3,918,971

272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

19

7,010,395

277

100,000,000元以上

6

13,287,438

346

2019-20财政年度(截至2020年2月29日)

物业售价或价值

宗数

平均每宗申请所涉煺还金额(元)

由签立交易文书至申请煺还印花税的平均日数(日)

2,000,000元或以内

3

175,414

251

2,000,001元至3,000,000元

3

349,183

141

3,000,001元至4,000,000元

7

441,011

142

4,000,001元至6,000,000元

44

652,248

155

6,000,001元至8,000,000元

88

804,981

162

8,000,001元至10,000,000元

89

1,005,083

181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

142

1,512,314

184

20,000,001元至30,000,000元

19

2,628,723

194

3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16

4,012,755

199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

4

5,583,819

118

100,000,000元以上

3

25,166,968

219


32.税务局呼吁市民提防欺诈网站及伪冒电子邮箱

税务局今日(六月四日)呼吁市民进步警觉,提防一个域名为「http://ird-govhk.info/www.ird.gov.hk」的欺诈网站及名为「taxfaq@ird-govhk.info」的伪冒电子邮箱。税务局与该欺诈网站及电子邮箱并无任何关系。

税务局已把事件交由警方作进一步调查。税务局提示市民进步警觉,不要阅读以上欺诈网站或开启由以上电子邮箱发出的电邮。

2020年6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9时00分


33.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5月)

2020年5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5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1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1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千元)6个月或以内21,800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21,238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2713,597合计3116,635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百万元)2019年12月2511.02020年1月3419.22020年2月1810.32020年3月3316.42020年4月189.92020年5月3116.6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百万元)2019年12月95217.92020年1月81199.42020年2月62235.12020年3月4263.92020年4月4181.22020年5月32162.3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徵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从价印花税」

税款(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19年12月

218

948

1166

425.1

245.2

670.3

2020年1月

177

1080

1257

371.9

228.7

600.6

2020年2月

147

608

755

334.4

206.0

540.4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3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争辩《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恢复二读争辩《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感激各位议员对《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表达的意见。

《条例草案》于今年叁月提交立法会,建议修订《税务条例》,以提供专项税制,让合资历船舶出租商和合资历船舶租赁管理商获得利得税宽减,藉以吸引船舶租赁企业在香港拓展业务,港勤香港作为亚太区船舶租赁中心和国际海运中心的竞争力。

为此,《条例草案》建议,合资历船舶出租商进行营运租约和融购租约运动所获得的合资历利润,可获免税支配。同时,为利便船舶出租商的运作,《条例草案》建议合资历船舶租赁管理商为合资历船舶出租商进行的船舶租赁管理运动,例如成立或管理特定目标公司来拥有出租船舶、支配採购或出租船舶、管理租约等,其合资历利润可享半税优惠,即税率一般为8.25%。

另外,合资历船舶出租商就其营运租约所得的应课税款额,订为租金收入扣减支出(不包含折旧免税额)后款额的百分之二十,即税基宽减。由于船舶租赁管理商和进行融购租约运动的船舶出租商并不享有船只的折旧免税额,税基宽减并不实用。

为防止税务优惠被滥用,《条例草案》已参加防止滥用条文,例如防止亏损转移、重要目标测试、中央管理及掌握和本质运动要求等,包含具体订明合资历船舶出租商和合资历船舶租赁管理商须在香港符合有足够全职合资历僱员人数和足够营运开支的两项门槛要求,以确保建议的税务宽减只会惠及在香港进行条例订明的重要赚取收入运动的实体公司,从而到达为香港增长经济运动和发明就业机遇的政策目标。

鉴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对侵害性税务办法的关注,已就《条例草案》初步徵询经合组织的意见。经合组织初步意见是正面的,但建议就若干定义按经合组织的最新标準作出技术性的微调,这并不影响《条例草案》的本质内容。就此,我会在稍后的全部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有关修改案。

为执行《条例草案》和修改案所载列的各项税务办法,税务局会在条例刊宪生效后发出《释义及执行指引》,详细解释技术细节和执行支配。

,《条例草案》对推进香港发展船舶租赁业务尤为主要,有助增强香港作为船舶租赁业务基地的吸引力,并带动对本港航运、金融和各专业服务行业的需求,以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肠位和港勤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实力。

,我动议二读《条例草案》,恳请议员支撑《条例草案》和稍后提出的修改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9时10分


35.欢迎立法会通过税务宽免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立法会今日(六月十日)通过《2020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新条例落实在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税务宽免,即宽减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

许正宇说:「宽免办法有助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税务局会在稍后发出的税单反映这税款宽减,纳税人无须就此提出申请。」

税款宽减办法将惠及195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以及141000个须缴税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在二○二○至二一年度的收入将因而减少208亿元。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9时10分


36.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全部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动议修改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全部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动议修改案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修改《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第5及19条。修改案具体内容已载于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以下我简介修改案的重要内容。

正如我在恢复二读发言中所解释的情形,为了回应经合组织对《条例草案》提供的初步意见,我建议修订《条例草案》第19条如下:

(一)就新增附表17FA第1(1)条,厘清「船舶租赁运动」一词须包含经合组织所规定的「重要赚取收入运动」。

(二)就新增附表17FA第5及6条所订明合资历船舶租赁和船舶租赁管理运动的门槛要求,厘清为进行该等运动在香港的全职合资历僱员人数和营运开支款额,均须足够。

《条例草案》第5条修改案和第19条的其他修改案均是技术性的字面修正,并不影响《条例草案》的本质内容。

,我恳请议员支撑上述修改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9时13分


37.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三读《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三读《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9时15分


38.税务局通告:准时递交报税表

2019/20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已于2020年6月1日发出。纳税人必需于报税表发出日起1个月内(即7月2日或之前)将填写及签订妥善的报税表交回税务局。独资业务东主,则可于3个月内(即9月1日或之前)交回报税表。

所有网上报税的人士都可主动获延期1个月交表,即延期至8月3日。独资业务东主的交表限期亦可主动获延期1个月至10月3日。「税务易」用户可登入其帐户查阅及提交报税表。如对「税务易」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税务局热线1832011。

如因通信地址变革而未收到报税表,你应尽快透过下列方式通知税务局更改通信地址及索取报税表复本:

(1)填妥下列表格,传真至28771232或邮寄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32号;或

(2)亲往税务局办理(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谘询中心)。

如只需索取报税表复本,你可:

(1)填妥下列表格,传真至28771232或邮寄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32号;或

(2)于办公时光致电1878022与税务局职员联络。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

索取报税表复本/更改通信地址通知书

致:税务局局长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32号

(传真号码:28771232)

姓名:身分证号码:

档案号码:日间联络电话:

(请在恰当空格内加上「√」号)

请向本人发出2019/20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复本

请更改本人的通信地址如下:

签订:

(应与报税表或过往信件的签订雷同)

日期:


39.网上预约商业登记署柜位服务

商业登记署现透过派筹方法提供商业登记柜位服务·除即日亲临领筹外,由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起,需柜位服务办理以下商业登记事宜的人士亦可经网上预约未来5个工作天的商业登记署柜位服务:

新商业/分行登记

递交商业登记表格/重发缴款通知书/其他查询

每次预约可供办理不多于两份新商业l分行登记申请或不多于20个个案的递交商业登记表格/重发缴款通知书/其他查询服务。

网上预约

经网上预约商业登记柜位服务的人士须输人其姓氏、部份香港身分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如没有香港身分证)、及所需办理个案的业务或分行名称/商业登记号码。完成预约后,体系会显示预约确认书,列明输人的预约人及个案资料。使用柜位服务的人士须带同确认书印本或电子纪录,在预约的日期和时段往商业登记署办理商定的柜位服务·商业登记署职员可要求使用服务人士出示香港身分证或护照,以核对预约人资料。柜位职员只会就确认书上列明的预约个案提供相干的柜位服务。

查询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taxbro@ird.gov.hk与商业登记主任联络。

商业登记署


40.税务局通告|物业税-业主的税务责任

物业税是按有关课税年度内由物业所得的实际租金(包含顶手费)计算,向业主征收。如在有关课税年度业主曾就物业收取租金并须课税,除非已收到恰当的报税表(见下文),否则必需在评税基期终结后4个月内(如在2019╱20课税年度,即为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以书面通知本局,并叙明有关物业的详情。本局备有「物业出租通知书」表格(IR6129),业主可在本局网页内「公用表格及小册子:公用表格:物业税」一栏下载,或致电25986001透过「表格传真服务」索取。

已收到报税表的业主,即使没有租金收入(例如物业由业主自住或供其他人士免费使用),仍须填妥报税表并在注明的限期内交回本局,以便本局更新有关纪录。业主应在恰当的报税表内填报其租金收入:

报税表实用实用业权业权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个别人士全权拥有的物业物业税报税表(BIR57)个别人士联权或分权拥有的物业物业税报税表(BIR58)法团及集团拥有的物业

此外,须缴付物业税的业主必需:

保留租金纪录(例如租约及租单副本等)最少7年。

如地址有更改,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本局。

如物业的业权有变革,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本局。

有限公司拥有的物业如获豁免物业税,假若业权或用处有变革,或因任何其他情形而可能影响其税项豁免的资历,该有限公司必需于事后30天内将该项转变以书面通知本局。

不按照《税务条例》的规定办理,可招致重罚。如需更多有关业主的税务责任的资料,可参阅本局网页或致电1878088查询。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


41.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刊宪

今日(六月十九日)在宪报刊登《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修订条例》),以落实二○一九年《施政报告》的办法,向合资历船舶出租商和合资历船舶租赁管理商提供税务优惠。《修订条例》生效日期追溯至二○二○年四月一日。

发言人表现:「船舶租赁是具发展潜力的高增值海运服务。我们预期新推出的税务办法吸引更多公司来港发展船舶租赁业务,港勤香港作为亚太区船舶租赁中心的竞争力,并有助吸引相干海运业机构落户香港,强大本港的海运业群和巩固香港的国际海运与金融中心肠位。」

依据《修订条例》,船舶出租商进行与营运租约和融购租约有关的船舶租赁运动所获得的合资历利润,可获免税支配。同时,为利便船舶出租商的运作,船舶租赁管理商为船舶出租商进行的船舶租赁管理运动(例如成立或管理特定目标公司以拥有出租船舶、支配採购或出租船舶、管理租约等)所获得的合资历利润,一般可享半税优惠(即税率为8.25%)。《修订条例》已参加防止滥用条文,以维护税务体制的健全性和遵行最新的国际税务规例。

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1时00分


42.税务局通告|纳税人和僱主的税务责任

纳税人须提交的资料

所有纳税人均应注意《税务条例》第51(2)、(6)、(7)及(8)条所规定的税务责任如下:

(一)第51(2)条︰任何人士如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除非已接获该年度的报税表,否则必需在有关年度的评税基期停止后4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二)第51(6)条︰任何人士如结束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或结束担任职位或受僱工作,或结束作为土地或建筑物或土地连建筑物的拥有人,而该等收入起源均为应课税的项目,又或不再拥有任何按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的收入起源时,须在此等情形产生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三)第51(7)条︰任何应课薪俸税、利得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如即将离港超过1个月,必需在离港日期前至少1个月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如因职务、业务或专业工作关係须经常离港,则这规定并不实用。

(四)第51(8)条︰任何应课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或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如更改地址,必需在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僱主须提交的资料

所有僱主均应注意《税务条例》第52(4)、(5)、(6)及(7)条所规定的税务责任如下:

(一)第52(4)条︰任何僱主如开端僱用任何相当可能应课薪俸税的新僱员,则须在该项僱用开端日期后3个月内,将该僱员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二)第52(5)条︰任何僱主如结束僱用任何相当可能应课薪俸税的僱员,则须不迟于该僱员结束受僱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

(叁)第52(6)条︰任何应课薪俸税的僱员,如即将分开香港为期超过1个月,则其僱主须在该僱员预期离港日期前1个月以书面向税务局局长发出通知。这项规定并不实用于在受僱期间须经常分开香港的僱员。

(四)第52(7)条︰任何僱主如须依据第52(6)条的规定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关于其僱员的预期离港日期,除非已获税务局局长书面批准,否则在该通知发出的日期起计1个月内不得付给该名僱员任何金钱或金钱等值。如须依据税例第52(4)、(5)及(6)条的规定向税务局局长提交资料,你可透过「税务易」<www.gov.hk/etax>提供的「僱主电子报税服务」提交IR56E,IR56F及IR56G表格。此外,你可经税务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你亦可透过「表格传真服务」(25986001)或亲临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税务局信件及表格收发柜位索取有关表格。

如需进一步资料,请致电1878022或阅读本局网页www.ird.gov.hk。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


43.证券借用宽免–提交证券借用交易报表

印花税署

印花通告第02/2020号

证券借用宽免–提交证券借用交易报表

依据《印花税条例》第19(13)条,本通告旨在提示证券借用人有责任就其已在本署登记的「证券借用及借出协定」提交证券借用交易报表。

2.证券借用人在下列情形下,须在截至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证券借用交易报表[表格第SBUL1号]申报,并须于上述日期后一个月内提交。

(甲)在报表申报期间有进行证券借用交易;或

(乙)有从上次的报表期间结转过来的未交收交易。

3.请注意,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证券借用交易报表将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提交。依据《印花税条例》第19(15)条,证券借用人如不遵从规定提交报表,可处第2级罚款,即港币5,000元。

4.如对本通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5943159或25943164与本署联络。

印花税署

2020年7月


44.立法会三题:楼市需求管理办法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回答:

问题:

香港经济低迷令各行业现时面对宏大的经营压力,而银行对商业借贷亦趋向更审慎。有企业东主有意销售其物业以便周转。然而,各项楼市需求管理办法(俗称「辣招」)令套现难度大增。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鉴于据悉新加坡有意放宽其楼市需求管理办法,以吸引国际资金到当地投资以振兴经济,当局有否评估此情形,并斟酌赶在这个亚洲区内重要竞争对手推出有关办法之前,把从价印花税税率调低至以往程度,以港勤香港的竞争力;及

(二)鉴于有商户建议,即使为免影响市民自置居所的机遇而不即时全面「撤辣」,亦至少应实施下述三项办法:(i)把从价印花税税率由目前的百分之十五逐步下调至以往程度;(ii)更改以「先买后卖」方法换楼的人士,须先缴付印花税后才可申请退回已缴税款的支配;及(iii)就非住宅物业交易「撤辣」,当局会否实施这些办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回答:

代:

特区房屋政策的其中一项主要目的是维持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过去几年,依照本地物业市场的实际情形,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既致力增长土地及房屋供给以回应需求,亦推出多轮需求管理办法,打击短期炒卖运动及减少投资和外来需求。这些办法旨在防止物业市场进一步升温,以免对本地宏观经济和金融系统的稳固造成重大风险;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发展;并于当前房屋供给偏紧的情形下,优先照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自置居所的须要。不同国度和地域在制订与物业市场相干的政策时,均会因应该地的经济、物业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政策斟酌,推行恰当的办法。

吴议员提出调低物业印花税税率或有助吸引外资,港勤香港的竞争力。以为投资者选择开展业务地点时会斟酌多方面的因素,包含营商环境及商机、税制及税率,以及经营成本等。斟酌到目前香港物业市场的实际情形,需求管理办法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发展,可有助提供稳固的营商环境,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竞争力。

明确企业在现时的经济情形下,或会见对较大的现金流压力。今年的《财政预算案》及两轮防疫抗疫基金共推出一系列涉及超过二千八百亿元的纾困办法,减轻企业的财政负担,同时亦为中小企推出「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和为合资历企业推出「保就业」筹划,以纾缓企业现金流转艰苦。

就吴议员问题的两部分,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后,现综合回复如下:

在斟酌是否调整有关住宅物业的印花税税率时,必需审慎斟酌相干支配对整体楼市的影响。受环球和本地因素影响,住宅物业市场由2019年下半年起转趋淡静。楼价虽稍有回落,但最近亦有回升迹象。整体楼价仍处于一般市民难以负担的程度。2020年第一季的市民置业负担比率(注)仍然处于73%的高程度,远高于2000年至2019年20年长期平均数的45%。

任何放宽需求管理办法或下调印花税税率的举措,均可能被市场趁机炒作为调整楼市政策的讯号,亦可能会刺激部分市民对本地住宅物业的需求,在目前房屋仍然供不应求的情形下,有机遇造成推高楼价的反后果。因此,必需审慎行事。

至于非住宅物业方面,引入双倍从价印花税的目标,是防止住宅物业市场的亢奋情形蔓延至非住宅物业市场。非住宅物业售价虽然由2019年开端有回落的趋势,但依然维持较高程度,会继续亲密监察市场情形。

香港永久性居民如购置新住宅物业以代替其唯一的原有住宅物业,依据现行机制,须先缴付相干印花税,待处理原有物业后才申请退还部分税款。明确有关支配可能会增长换楼人士的置业成本。然而,如果放宽相干要求,可能会招致一些并无真实意图销售原有物业的业主,借换楼的名义拖延缴付印花税,或趁机持有多于一个住宅物业一段较长时光以图获利。这有违推出需求管理办法的政策原意,也和照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转换物业的实际须要背道而驰。

一如既往,会继续留心市场情形,参考一系列指标,包含物业市场价钱、市民置业负担比率、物业成交量和供给量、本地和环球经济变化等,适时採取适合的办法回应市场变化,确保物业市场健康发展。

注:置业负担比率是指就一个面积45平方米的单位而言,若以当时的按揭利率和20年还款期计算,按揭供款相对住户(公营房屋住户除外)入息中位数的比率。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22分


45.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恢复二读争辩《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争辩《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代︰

首先,我要多谢立法会议员、业界和不同持份者、立法会秘书处和法律参谋在《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订立进程中给予我们很多的意见。

《条例草案》的目标是引入一个切合投资基金运作须要的有限责任合伙制度,吸引私募基金和创投基金等私人基金在香港落户,正正是刚才议员所讲的「塘水滚塘鱼」,这条例的目标就是想引全世界的「活水」到香港,为他们提供接口,让「水」可以落户香港,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提供新的增加动力。正如刚才很多议员所说,面对区内不同基金中心的竞争,我们更有急切须要,让这法例通过,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的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的位置。

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和金融基因一直没有转变,承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机会,我们有充足条件发展成为亚洲区私募基金的基地。在设计这个有限合伙基金制度时,我们凝听了业界的意见,亦参考了大批国际经验,致力在推进业界发展和保障投资者之间取得平衡。

《条例草案》的重要内容有几方面。第一,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下注册的基金,须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及最少一名有限责任合伙人藉有限合伙协定组成。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会是一个由公司注册处负责的注册制度,申请须由律师代表有关基金提交。基金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而基金的投资範围和策略,刚才很多议员亦有给予意见,是要由合伙人在基金的有限合伙协定内决议。刚才多位议员亦提到,我们要如何增强公司注册处的资源和人手支配,这些我们都会去做。

从保障投资者好处的角度动身,我们建议赋予公司注册处处长有相干的执法权利,以实行职责。另外,我们在新制度下把若干行动订为罪恶,包含:

(一)在未有注册下招揽投资者投资;

(二)作出虚伪陈说;

(三)烧毁文件等。

刚才有议员提到,今次这套制度与证监会目前的监管框架如何对接。重要是与证监会发出的9号牌照有对接,例如是有限合伙基金委任的投资经理,如获普通合伙人全权委托在香港从事管理该基金,而该基金的投资组合包含《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所定义的「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话,便须向证监会申领9号牌照。如果普通合伙人在香港自行管理基金(即没有委任其他公司作为投资经理),该普通合伙人须领有9号牌照。

此外,我们因应立法会法律参谋的意见,也对《条例草案》作出一些修订。当中其实有一点是已经回应了涂议员(涂谨申议员)提出关于免责辩白第89条的问题,我会在稍后时光解释。另外,涂议员刚才所提到的两点,除了第89条外,包含过渡支配,这些在《条例草案》通过后,我们会与业界落实。同时,牵涉第22条有关保本基金资产的法律责任,斟酌到这些基金所投资的资产太多,我们与业界切磋后,为体现行业的通例,我们愿望保存弹性,所以《条例草案》第22条是无须负上刑事责任的。

总结来说,即使刚才有很多议员提出关注,就这条《条例草案》我们近期与很多专业集团、法律集团讨论后,大家对《条例草案》通过翘首以待,愿望可以尽快通过。大家可以见到《条例草案》有助增强香港在基金成立和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及带动很多专业服务的需求。同时,本地的初创企业亦会因为有机遇成为基金投资对象而受惠。

总括而言,我们愿望议员支撑《条例草案》和我稍后提出的修改案,让《条例草案》可在今年八月叁十一日起落实。多谢代。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9时56分


46.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修改案争辩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全部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动议修改第24(2)条、第35(2)条及第89条的发言全文︰

代:

我们将会提出修改案,以修改第24(2)条、第35(2)条的中文文本及第89条,以回应立法会法律参谋的意见。修改案的内容已载列于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我现在简介这叁项修改案的重要内容。

第一,第24(2)条的修改案是针对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在每年送交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周年申报表内的声明。塬有的条文要求普通合伙人表明有关基金在之前的12个月内,有营运或有经营基金的业务,并在未来12个月内,将会营运或将会经营基金的业务。

立法会法律参谋向我们提出普通合伙人有机遇相信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关基金将结束营运。我们认同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有可能产生,以致普通合伙人不能符合塬有第24(2)条的要求。

为了处置这种情形,我们动议修正第24(2)条,让普通合伙人在周年申报表内,可就有关基金在未来12个月内会否继续营运作出评估。

第二,有关第35(2)条的中文文本,塬文「任何负责人明知而致使或准许有关基金违背指明的条文,即属犯法」一句中,「明知而」一词是同时润饰「致使」及「准许」。为令这个意思更为确实,以及为与《打击洗钱及可怕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第5(7)条的用字吻合,我们动议在「准许」之前加上「明知而」。这项修改案纯洁是技术性的修订。

第三,有关刚才涂议员(涂谨申议员)所讲第89条的免责辩白,我们的政策意向是只会在被告人身上施加援引证据的提证责任,确立他已採取一切合理步骤,以避免犯该罪恶。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标準下证明相干罪恶的所有元素的举证责任仍由控方承担。为令这个意思更为确实,并清晰订明此免责辩白不实用于若干罪恶,例如第35(2)、86(1)及87(1)条等所订的罪恶,我们动议修订第89条的字眼。

代,我谨此陈辞,愿望得到大家的支撑。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9时57分


47.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三读《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三读《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9时58分


48.香港税务局|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6月)

2020年6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6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2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2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千元)

6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5

1,427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27

18,233

合计

32

19,660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20年1月

34

19.2

2020年2月

18

10.3

2020年3月

33

16.4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20年1月

81

199.4

2020年2月

62

235.1

2020年3月

42

63.9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标準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标準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标準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标準第1部税率及第1标準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1月

177

1080

1257

371.9

228.7

600.6

2020年2月

147

608

755

334.4

206.0

540.4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234

1485

501.2

388.7

889.9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徵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7月10日


49.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19/20年度报税表的支配

延展结帐日期「D」类报税表提交日期的支配事宜

税务局现决议将结帐日期「D」类(即结帐日介乎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2019/20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最后提交限期由2020年8月17日延展至2020年9月15日。惟税务代表应尽量支配大部分的报税表在展延限期以前提交。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

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50.由2020年4月起的服务目的

税务局所提供的服务

本局的服务许诺包含以下项目标处置:

1.谘询服务

2.书面查询

3.报税表

4.发给首次纳税人的报税表

5.撤销公司注册

6.储税券

7.评税的反对

8.延缓暂缴税的申请

9.缴纳税款

10.退还税款

11.税务审核和调查

12.印花税

13.商业登记

14.「税务易」

15.投诉

有效监察

服务许诺关注委员会协助监察本服务许诺所包含的服务。本局亦成立了一个由一位高等首长级人员引导的服务标準研讨小组,向该委员会提供协助。税务局局长每年按目的发表服务结果。

服务程度

本局首要义务是竭尽所能服务市民,但服务程度有时会受特别情形及忙碌期间的重工作量所影响。下列是我们斟酌到这些因素后,就各项服务致力到达的标準处置时光,和市民可以期望获得的服务程度。

服务

尺度处置时光

服务程度

1谘询服务

晤谈

即时处置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

忙碌时光(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5时)

首10分钟:95%

非忙碌时光

首10分钟:99%

接通的电话

即时答复或转介负责个案的职员

每年7月至4月期间

首3分钟:90%

随后的1分钟:5%

每年5月至6月期间

首3分钟:80%

随后的1分钟:10%

2书面查询

简略事宜

在收到查询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

首7日:96%

随后的2日:3%

技术性事宜

在收到查询后的21个工作日内回复

首21日:98%

随后的21日:1%

3处置报税表

利得税报税表

−法团

−合伙营业

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9个月内作出评税

首9个月:80%

随后的3个月:15%

再随后的3个月:5%

物业税报税表

−租金收入(联名物业)

在发出报税表日期的6个月内作出评税

首6个月:85%

随后的3个月:11%

再随后的3个月:3.5%

综合报税表

−营业溢利(独资经营)

−受僱收入

−租金收入(全权物业)

−个人入息课税

4发给首次纳税人的报税表

利得税
−向须课税的书面通知作出回复

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作出回复

薪俸税
−无须课税个案

在收到通知后的21个工作日内向僱员作出回复

首21日:98%

−须课税个案

每年4月至11月期间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月内发出报税表

首3个月:98%

每年12月至3月期间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月内发出报税表

首5个月:98%

5撤销公司注册

处置向税务局局长要求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的申请

在收到申请表后的21个工作日内

首21日:98%

6储税券

购置及赎回

每年7月至12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9个工作日内

首9日:99%

每年1月至6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99%

7评税的反对

回覆反对通知书

每年5月至8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98%

随后的6日:1%

每年9月至4月期间

在收到后的18个工作日内

首18日:98%

随后的6日:1%

处置反对个案

在收到反对通知书后的4个月内发出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或评税人员决议通知书**

首4个月:98%

*了结反对个案通知书-包含修订评税通知书、退税通知书及通知了结反对个案的信件。

**评税人员决议通知书-信中会阐明反对个案尚未了结,同时,会要求纳税人提供进一步资料,或建议解决的方案,或建议纳税人撤消反对,或知会纳税人该个案交由局长作出决议。

8延缓暂缴税的申请

对申请的回覆

在收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内

首12日:98%

随后的6日:1%

9缴纳税款

向以电子方法缴税的公司、合伙业务及联名物业业主发出书面收据

在收到税款后的4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4日:99%

10退还税款

因多缴应付税款

在收到税款后的18个工作日内

首18日:98%

因修订评税

在发出修订评税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首10日:98%

11税务审核和调查

处置实地审核和调查个案

在收到回覆本局初步查询的本质资料后的2年内

首6个月:60%

第1年:70%

第2年:80%

第3年:90%

此项许诺的处置时光,由下列日期起计:

*简略个案-与有关纳税人作首次见面之日。

*庞杂个案-有关纳税人递交业务纪录之日,或收到有关纳税人本质回覆本局初次书面查询之日,两者以较后者为准。

12印花税

透过香港一站通为转让契约、物业买卖合约及租约加盖印花

网上方法付款:在收到印花税后即时透过香港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

离线方法付款:在收到印花税后的2个工作日内透过香港一站通发出印花证明书

即时:99%

首2日:99%

处置转让契约及物业买卖合约的加盖印花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

首5日:98%

为成交单据及租约加盖印花

在收到全体资料后的当日内

即日:98%

个案如涉及物业估价,可能须要更长时光,视乎庞杂水平而定。

处置豁免申请(团体公司间的转让)

在收到申请及充分的资料后的3个月内

首3个月:85%

随后的9个月:10%

13商业登记

新证办理

-经柜位处置的申请#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30分钟内发出

首30分钟:99%

-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申请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99%

商业登记册摘录的核证本

在收到填妥的申请表后的1个工作日内发出

随后的1日:99%

更改商业登记资料

-经柜位处置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体资料后的30分钟内予以更改

首30分钟:97%

-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体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改

首5日:99%

#不实用于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申请。

##不实用于以批量情势经柜位提交的通知。

14「税务易」帐户

发出启动密码通知书

-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的申请

在收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98%

向以电子方法缴税者发出电子收据

在收到税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

首2日:99%

15投诉

处置投诉个案

在收到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回复

在收到投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本质回复

首7日:99%

首15日:99%

抱负

我们要成为卓著的税务管理机构,为增进香港的繁华安宁作出贡献。

使命

我们致力–

1.以高效力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徵收税款;

2.对纳税人待之以礼,并提供有实效的服务;

3.透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扬,促使纳税人遵照税务法例;

4.协助员工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从而竭尽所能,实践我们的抱负。

信心

我们的基础信心是–

1.专业精力

2.讲究效力

3.积极回应

4.处事公正

5.注重成效

6.待人以礼

7.群策群力

服务环境

我们致力在良好的环境中,提供公正、有效力和有用的服务。

公众所担负的角色

我们欢迎市民对本局的服务提供意见或建议。来函请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税务局客户经理收。

我们乐于竭尽所能提供服务,如所需资料已存于电脑中,本局会立即作答,但在若干情形下本局或未能于预定时光内提供所需服务。在此情形下,市民是有权尽快获得详尽的解释。如你以为有须要获得解释,或感到你的个案未有获得恰当的处置,可联络投诉主任–

电话:25945000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37楼

邮寄: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1234号

传真:28027625,或

电邮:taxinfo@ird.gov.hk

上诉权力

如以为投诉没有获得公正处置,可来函税务局局长列出上诉塬因。

如何查询更详细资料

谘询中心的职员将会乐意解答与本许诺有关的服务,公众亦可获知他们的姓名。本局谘询中心设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一楼。电话:1878088。另外,市民可阅读本局网页<www.ird.gov.hk>以查阅税务资料和下载表格。

如需查看税务局服务许诺年报2019-2020,请点击链接:
服务许诺年报2019-2020


51.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恢复二读争辩《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争辩《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大家对《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内容都很清晰,我在此多谢七位议员给予很多可贵的意见。

目前,就整个保险业来说,长期业务的保费佔九成,而其他业务,包含一般业务,只佔一成。所以,《条例草案》是聚焦这一成的业务,愿望加强香港整个保险业,并为其增值。从这角度来看,完整是可以竞争和应当去竞争。例如,在一般业务的海事保险来说,我们目前的保费只是新加坡得到的叁分一,完整是有空间去竞争。刚才很多议员提到,我们在税务优惠外有何其他方法去竞争。这也是我们一直以来所想的方式,愿望能多管齐下,去优化整个保险业的生态圈。这离不开叁个方面:人才、监管和产品。

人才方面,在二○一六年,我们已有一个相干的先导筹划,并会继续进行。监管方面,除了这条《条例草案》,稍后会有另一条条例草案,就是优化我们对于保险团体的监管。在二○一九年,我们亦落实了新的保险中介人监管制度。产品方面,这条《条例草案》和稍后与保险相连证券业务有关的条例草案,都是要丰硕产品多元化,让我们在人才、产品和监管方面,港勤整个保险业的未来发展。

刚才有很多议员也提到,他们很关怀《条例草案》以后的成效。这一方面,我们会适时回来向立法会作汇报,看看《条例草案》带来甚么后果。我们亦会与业界亲密交换,确保之后的从属法例能够尽快落实,务求在下年年初能够实施,多谢。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8时36分


52.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修改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全部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动议修改第7、14和17条以及附表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修改《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第7、14和17条以及附表。修改案具体内容已载于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这些修改案有两个目标。

第一,是就近日获立法会通过的《2020年税务(修订)(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作出相应修订。《条例草案》和《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均对《税务条例》(第112章)的一些技术性条文作出修订,分离是现有的第19CA及63H条。由于《条例草案》在立法会进行首读的时光早于《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因此《条例草案》并没有订定有关《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获通过后所引致的相应修订。斟酌到《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已于今年六月十日获立法会通过,我们动议修改《条例草案》的第7和14条及附表,以反映《船舶租赁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所作出的相干修订。

第二,我们亦藉此机遇对《条例草案》的第17条作轻微文本修订,以参加在《条例草案》获通过的情形下,有关修订条例于宪报刊登年份的各条例中的排列编号。

刚才我所说的两个目标,都是技术性的字面修正,并不影响《条例草案》的本质内容。

我谨此陈辞,亦愿望得到大家的支撑。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8时37分


5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三读《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叁读《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予以三读并通过。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8时38分


54.欢迎立法会通过《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立法会今日(七月十五日)通过《2019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草案》。

新条例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认为直接保险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以及特定的保险经纪业务,提供50%利得税宽减(即税率为8.25%)。

许正宇指出,新条例将增进香港海事及承保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并增进高增值海运服务的发展。新条例亦会协助保险业界把握新机会,包含「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商机。

会与保险业监管局准备下一步筹备工作,包含制订执行细节及草拟从属法例,目的是在二○二○年年底或二○二一年年初实施上述税务宽减。

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8时45分


55.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7月19日)

为进一步採取办法,大幅减少社区的人流和社交接触,阻拦病毒在社区流传,税务局今日(七月十九日)发布由七月二十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叁十分;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商业登记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印花税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已经网上预约上午九时前柜位服务的人士,请于同日上午九时或十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已经网上预约下午四时后柜位服务的人士,则请于同日下午二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準备需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六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七月二十七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时光20时49分


56.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7月24日)

因应部门的特殊上班支配延伸至八月二日,税务局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发布由七月二十七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继续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叁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商业登记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印花税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已经网上预约上午九时前柜位服务的人士,请于同日上午九时或十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已经网上预约下午四时后柜位服务的人士,则请于同日下午二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準备需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二日到期的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八月三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5时58分


57.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7月31日)

因应部门的特殊上班支配延伸至八月九日,税务局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发布由八月三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继续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叁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商业登记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印花税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準备需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其电子服务以处置他们的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九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八月十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36分


58.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8月7日)

因应部门的特殊上班支配延伸至八月十六日,税务局今日(八月七日)发布由八月十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继续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商业登记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印花税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準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十六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八月十七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8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30分


59.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7月)

2020年7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7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3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3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
(千元)

6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3

1,174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30

12,007

合计

33

13,181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2月

18

10.3

2020年3月

33

16.4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2020年7月

33

13.2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2月

62

235.1

2020年3月

42

63.9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2020年7月

79

143.6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2月

147

608

755

334.4

206.0

540.4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234

1485

501.2

388.7

889.9

2020年7月

276

1440

1716

521.4

386.7

908.1


‘#由于进位关係,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徵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8月11日


60.纾困办法:有条件豁免分期缴付2019/20课税年度税单的附加费

合资历申请人士

因财政艰苦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申请分期缴税。

《税务条例》规定在缴税期限日仍未清缴的税款可加徵不多于5%的附加费;而在缴税限期日6个月后仍未缴交的税款和5%的附加费,则会加徵不多于10%的附加费。

为声援有须要的纳税人(包含个人及公司)缴付2019/20课税年度的税款,凡因财政艰苦获同意分期缴付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间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徵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如纳税人已在缴税期限日依期缴付税单的第一期税款,但获同意分期缴付税单的第二期税款,一年的豁免上限会由税单的第二期税款的缴税期限日起计。

假若纳税人未能依照分期缴税支配准时缴交分期款项,有关支配会被撤消,所有尚未清缴的税款会被加徵不多于5%的附加费。如在加徵5%附加费的6个月后仍有未缴交的税款及5%附加费,则会被加徵不多于10%的附加费。

上述声援办法不实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以及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

如何申请

纳税人可透过以下措施申请:

填妥申请表格

个别人士/独资经营业务者
下载IR1360号表格(2019/20课税年度)

合伙业务
下载IR1360A号表格(2019/20课税年度)

法团
下载IR1360B号表格(2019/20课税年度)

亲身到税务大楼6字楼(个别人士)或7字楼(法团、合伙业务及离港个案)追讨欠税组办理

地址和办公时光

以书面申请

无论以任何情势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佐证资料及文件:

申请人

个别人士/
独资经营业务者

合伙业务

法团

申请表格

IR1360号表格
(2019/20课税年度)

IR1360A号表格
(2019/20课税年度)

IR1360B号表格
(2019/20课税年度)

佐证资料及文件:

具体的分期缴税建议

最近3个月的银行月结单/存折副本

最近3个月的收入及支出详情

-

债务还款资料

最近3个月的管理帐目
(包含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

现金流转状态及预测表

-

-

申请人须提供他们的日间联络电话号码,以便税务局职员在有须要时与申请人联络,避免因需时索取进一步资料而引致耽误。

有条件豁免分期缴付2019/20课税年度税单的附加费的常见问题

税务局提供的设施

税务局提供以下设施协助纳税人申请分期缴税:

电话查询热线1878033提交申请传真号码25196757(个别人士/独资经营业务者)及28458850(合伙业务/法团);专用邮箱(香港告士打道邮政局邮箱28497号)吸收邮递申请。

税务局许诺在收到申请后的21个工作天内回覆申请人。


61.税务局为有须要的企业和市民豁免分期缴税附加费

税务局今日(八月十二日)开端发出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的税单。因财政艰苦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申请分期缴税。获税务局同意分期缴付二○二○年八月至二○二一年八月期间发出的二○一九/二○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徵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如纳税人有须要申请分期缴税,请填妥申请表格并连同所须佐证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相干详情可参阅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tax/cws2.htm)。如需进一步资料,可致电查询热线1878033。

上述声援办法不实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以及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

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00分


62.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2020年8月14日)

因应部门的特殊上班支配延伸至八月二十三日,税务局今日(八月十四日)发布由八月十七日起,除下列服务以外,继续暂时结束所有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叁十分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商业登记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印花税署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叁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準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二十三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八月二十四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30分


63.豁免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在分配及赎回基金股份或单位的进程中就买卖香港证券应付的印花税

印花税署

印花通告第03/2020号

豁免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在分配及赎回基金股份或单位的进程中就买卖香港证券应付的印花税

《2020年印花税条例(修订附表8)规例》(「该规例」)已于2020年8月1日(「有关日期」)生效。该规例修订《印花税条例》(第117章)附表8,以豁免在分配及赎回在香港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或单位的进程中,该基金的庄家就售卖及购置香港证券应付的印花税。详情如下—(a)为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股份或单位的分配(i)由该基金的庄家作出的香港证券购置,而该项购置在分配时段内交收;(ii)于分配时段内交收的香港证券交易的售卖及购置,该项售卖由该基金的庄家作出,而该项购置由该基金的参与证券商作出。(b)为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股份或单位的赎回(i)由该基金的庄家作出的香港证券售卖,而该项售卖在赎回时段内完成;(ii)于赎回时段内完成的香港证券交易的售卖及购置,该项售卖由该基金的参与证券商作出,而该项购置由该基金的庄家作出。

2.就上述的豁免而言—「分配时段」是指由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庄家提交该项分配的指示当日,至该项分配交收当日两日之间的期间(包含该两日)。「庄家」是指获联交所同意或注册,依照联交所订立的规章,就交易所买卖基金的股份或单位进行庄家运动或流通量供给运动的人。

「参与证券商」是指获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受託人或经理授权,吸收该基金的股份或单位的分配指示及赎回指示的人。

「赎回时段」是指由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庄家提交该项赎回的指示当日,至为该项赎回而将有关的香港证券交付予该庄家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两日之间的期间(包含该两日)。

3.于有关日期或之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售卖或购置证券,毋须制备及签立成交单据作加盖印花用处。

4.如有查询,请致电25943201与本署联络。

印花税署

2020年8月


64.香港与澳门的税务支配生效

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日)发布,香港与澳门于二○一九年十一月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支配在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已经生效,并在香港对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端的任何课税年度取得的收入所征收的税项具有效率。

澳门是香港于二○一九年的第十九大贸易伙伴。有关支配可让从事跨境商业运动的人士更清晰肯定其税务负担,有助增进双边贸易和投资运动。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6时30分


65.香港税务局恢复基础公共服务(2020年8月21日)

因应疫情的最新发展及昨日(八月二十日)发布部门会安全有序地逐步恢复更多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发布由八月二十四日起,以下办事处会提供基础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商业登记署
印花税署
遗产税署
追讨欠税组
退税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缩减,市民应筹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八月三十一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01分


66.香港与塞尔维亚签署税务协议

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八日)表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已代表香港特殊行政区签订与塞尔维亚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全面性协议),标记着特区在拓展香港的税收协议网络方面继续取得结果。

这份是香港签署的第四十四份全面性协议。协议说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运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许正宇说:「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庞大商机,而塞尔维亚正是参与该倡议的新兴经济体之一。全面性协议将有助推进香港与塞尔维亚的经济贸易接洽,并进一步勉励商界在两地营商投资。」

在香港与塞尔维亚的全面性协议下,香港公司依照该协议在塞尔维亚所缴付的税款,将可依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同样地,塞尔维亚公司在香港所缴付的税款,可从塞尔维亚就该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扣除。

此外,香港与塞尔维亚的全面性协议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支配:

(一)塞尔维亚向香港公司居民征收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将会为10%;及

(二)香港居民如在塞尔维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塞尔维亚课税。

这份全面性协议在双方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议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塞尔维亚的全面性协议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Serbia_HongKong.pdf)。

香港将继续与贸易及投资伙伴商量,以拓展全面性协议网络。

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4时30分


67.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2020年8月28日)

为配合早前发布安全有序地逐步恢复更多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发布由八月三十一日起,以下办事处会继续提供基础公共服务:

办事处办公时光中央讯问处
商业登记署
印花税署
遗产税署
追讨欠税组
退税组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中央电话查询处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缩减,市民应筹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九月六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九月七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52分


68.电子印花通告第1/2020号-港勤股票转让文书之电子印花服务功能

印花税署客户:

印花税署

电子印花通告第1/2020号

港勤股票转让文书之电子印花服务功能

本通告颁布,股票转让文书的电子印花服务将于股票转让文书的电子印花服务将于2020年8月29日起提供新的「上载大量加盖印花申请」服务并有以下的功能:

1.为上市股票的成交单据及转让文书载大量加盖印花申请;

2.为非上市股票的成交单据及转让文书载大量加盖印花申请;及

3.为证券经销业务的成交单据上载大量加盖印花申请。

有关详情请参阅「加盖印花的程序及注释—以电子方法为股票转让文书加盖印花」[U3/SOG/PN10B]。新推出的「上载大量加盖印花申请」服务除了提供作为传统加盖印花以外的另一种加盖印花选择,亦便利用户一次过为多达五千份股票转让文书提交电子印花申请。透过上载载有股票转让文书详情的资料档案,您可轻易地提交此类加盖印花申请,并一次缴付印花税。如对本通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5943289向本署查询。

印花税署

2020年8月


69.香港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2020年9月4日)

税务局今日(九月四日)发布由九月七日起,以下办事处会继续提供基础公共服务:

办事处

办公时光

中央讯问处
商业登记署
印花税署
遗产税署
追讨欠税组
退税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中央电话查询处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缩减,市民应筹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i/ese/index.htm。

此外,税务局发布,所有于七月二十日至九月十三日到期的缴付税款(不实用于电子储税券筹划的「主动交税」服务)、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的限期将会主动顺延至九月十四日。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30分


70.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8月)

2020年8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8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0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0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千元)

6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1

527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29

19,764

合计

30

20,291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20年3月

33

16.4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2020年7月

33

13.2

2020年8月

30

20.3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百万元)

2020年3月

42

63.9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2020年7月

79

143.6

2020年8月

42

232.4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从价印花税」税款(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3月

149

823

972

246.2

354.3

600.5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234

1485

501.2

388.7

889.9

2020年7月

276

1440

1716

521.4

386.7

908.1

2020年8月

175

1171

1346

481.8

302.4

784.2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9月9日


71.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19/20年度报税表的支配

税务代表通函——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19/20年度报税表的支配

延展结帐日期「D」類及「M」類报税表提交日期的支配事宜

税务局现决议将结帐日期「D」類及「M」類的2019/20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最后提交限期分离由2020年9月15日及2020年11月16日延展至下述日期:

结帐日期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

介乎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者(结帐日期「D」类)

2020年9月30日

介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者(结帐日期「M」类)

2020年11月30日

惟税务代表应尽量支配大部分的报税表在展延限期以前提交。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二○二○年九月九日


72.税务局将会恢复正常公共服务(2020年9月11日)

因应昨日(九月十日)发布将全面恢复正常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九月十一日)发布由九月十五日起,恢复正常公共服务。各办事处的办公时光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cu_ol.htm。

作为防疫办法,所有进入或逗留在税务局办事处的访客均须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访客将不会获得服务,并会被要求分开。

为减少社交接触,税务局勉励市民透过电话与其联络,以邮递方法提交文件,并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光致电税务局热线1878088。

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6时30分


73.财务帐户资料报表资料架构及用户指南

依据《税务条例》的规定,财务机构须按指明的格局就须申报帐户每年向本局提交报表,以申报须申报帐户所需资料。

为便利财务机构实行提交报表的责任,本局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所发出的共同汇报尺度资料架构,制订一份可延长标志语言资料架构,指明财务帐户资料报表须依从的资料架构和格局。

于2019年6月27日,经合组织发出了共同汇报尺度资料架构(2.0版本)。由2021年1月1日起,数据档案必需以财务帐户资料报表资料架构(2.0版本)制备。直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档案仍须以财务帐户资料报表资料架构(1.0版本)制备。在这期间,以财务帐户资料报表资料架构(2.0版本)制备测试用的数据档案可向本局透过主动交流资料网站提交,以作审核。

请参阅下表以下载恰当版本的资料架构和相干的用户指南:

提交财务帐户资料报表日期财务帐户资料报表资料架构用户指南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1.0版本2.0版本(只有英文版)由2021年1月1日起2.0版本3.0版本(只有英文版)


74.香港与格鲁吉亚签署税务协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五日)代表香港特殊行政区签订与格鲁吉亚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全面性协议),标记着特区在拓展香港的税收协议网络方面继续取得结果。

这份是香港签署的第四十五份全面性协议。格鲁吉亚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兴经济体。全面性协议说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运动的潜在税务负担,从而推进香港与格鲁吉亚的经济贸易接洽。

在香港与格鲁吉亚的全面性协议下,香港公司依照该协议在格鲁吉亚所缴付的税款,将可依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同样地,格鲁吉亚公司在香港所缴付的税款,可从格鲁吉亚就该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扣除。

此外,香港与格鲁吉亚的全面性协议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支配:

(一)格鲁吉亚向香港居民征收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5%;及

(二)香港居民如在格鲁吉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格鲁吉亚课税。

这份全面性协议在双方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议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格鲁吉亚的全面性协议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Georgia_HongKong.pdf)。

香港将继续与贸易及投资伙伴商量,以拓展全面性协议网络。


75.国别申报表数据架构及用户指南

国别报告(属国别申报表的一部分)必需以可扩大标志语言(XML)文件情势制造,理由是XML文件可被验证,而且可用作已实施国别报告规定的不同管辖区之间的共通媒介,供交流国别报告之用。为此,本局已参照经合组织所发出的国别报告XML资料架构,制订一份XML资料架构。该份资料架构已具体阐明向本局提交国别报告所须采取的资料构造和格局。

于2019年6月,经合组织发出了国别报告资料架构(2.0版本)。由2021年2月1日起,数据档案必需以国别申报表数据架构(2.0版本)制备。直至2021年1月31日,数据档案仍须以国别申报表资料架构(1.0版本)制备。请按以下链接,下载恰当版本的数据架构及相干的用户指南:

提交国别申报表日期国别申报表资料架构用户指南2021年1月31日或之前1.0版本1.0版本(只有英文版)由2021年2月1日起2.0版本2.0版本(只有英文版)


76.如更改地址,必需通知税务局!

依据法例规定,纳税人须在更改地址的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如要作出通知,请填妥以下表格,然后:

寄交香港邮政总局邮箱6068号税务局局长收

或传真至本局(传真号码25199316)

如你已在本局开立「税务易」账户,你可以透过此账户通知本局你的新通信地址。有关通知更改通信地址的详细资料,请阅读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s/tax/ind_nca.htm。你亦可使用以下表格预先通知本局你的新通信地址,但请紧记填上其实用日期。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77.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9月)

2020年9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9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4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4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

(千元)

6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2

1,350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32

16,746

合计

34

18,096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4月

18

9.9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2020年7月

33

13.2

2020年8月

30

20.3

2020年9月

34

18.1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4月

41

81.2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2020年7月

79

143.6

2020年8月

42

232.4

2020年9月

42

657.0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从价印花税」税款(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4月

105

670

775

206.1

262.9

469.0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234

1485

501.2

388.7

889.9

2020年7月

276

1440

1716

521.4

386.7

908.1

2020年8月

175

1171

1346

481.8

302.4

784.2

2020年9月

193

1659

1852

962.7

380.9

1,343.6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78.香港与塞尔维亚合格鲁吉亚有关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的命令刊宪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作出两项命令,以实施香港分离与塞尔维亚合格鲁吉亚签订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全面性协议),该两项命令将于十月二十三日刊宪。

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说:「全面性协议可确保香港及协议伙伴的居民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并使他们在从事跨境经贸及投资运动时,更清晰肯定其税务负担和节俭税款。」

这两项命令将于十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全面性协议须待香港及协议伙伴各自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生效。

香港分离于二○二○年八月及十月与塞尔维亚合格鲁吉亚签署全面性协议。有关香港与塞尔维亚合格鲁吉亚的全面性协议内容摘要载于附件。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5时30分附件内容:

香港与塞尔维亚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内容摘要

在该协议下:

香港公司依照该协议在塞尔维亚所缴付的税款,将可依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

在一般情形下,塞尔维亚向香港公司居民徵收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分离为5%或10%(视乎其控股比例而定)、10%,以及5%或10%(视乎特许权使用费的性质而定);以及

香港居民如在塞尔维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塞尔维亚课税。


香港与格鲁吉亚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内容摘要

在该协议下:

香港公司依照该协议在格鲁吉亚所缴付的税款,将可依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

在一般情形下,格鲁吉亚向香港居民徵收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上限为5%;以及

香港居民如在格鲁吉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格鲁吉亚课税。


79.立法会二题:规管网上筹款运动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回答:

问题:
现时,筹划在公众处所进行筹款运动的机构须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或牌照。作慈善用处的筹款运动申请由社会福利署署长审批,而作其他用处的筹款运动申请则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审批。进行筹款运动的机构在运动完结后,须向有关部门提交经专业人士审核的帐目或报告。然而,在网上进行的筹款运动没有受到雷同的规管。有市民关注到,不法之徒可能透过该等运动清洗来历不明的款项,以资助迫害国度安全等违法运动。就此,可否告诉本会:(一)有否斟酌追随现时规管在公众处所进行筹款运动的做法,规定筹划在网上进行筹款运动的机构须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或牌照;如有斟酌,决议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二)网上筹款运动所得净收益是否属应评税收入或利润;会否规定筹划在网上进行筹款运动的机构在运动完结后,须向有关部门提交经专业人士审核的帐目或报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三)有何办法增强规管在网上进行的筹款运动,以增长市民在该等运动中作出捐款的信念,以及防止所得资金被用于资助违法运动?回答:

就麦美娟议员的质询,我们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民政事务局及保安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就口头质询的第(一)及(三)部分,正如我在今年六月十七日的会议上就麦美娟议员问及有关「规管网上众筹运动」时回应,网上进行的筹款运动,或网上众筹,一般是指透过网上平台,接受个人或机构的小额款项,为某一项目、业务、或其他目标提供资金或贷款。按网上筹款运动的不同目标及性质,例如若有关网上筹款运动涉及向公众作出购置证券要约及贷款等与金融服务相干的运动,可受到相干法例例如《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及《放债人条例》(第163章)等的规管,当中或包含申领证监会牌照或放债人牌照。视乎网上筹款运动的目标,这些实用于在香港进行众筹运动的相干法例,亦可能规范在海外网上平台筹集资金供在香港使用的众筹运动。现时社会福利署署长及民政事务局局长可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17)条的规定,分离就为慈善用处及任何其他用处在公众处所进行的筹款运动或售卖徽章、纪念品或相似物件的运动发出许可证。有关法例的立法原意是为了防止在公众处所进行相干筹款运动时,构成妨扰及造成阻碍。因此,相干法例并不实用于网上筹款运动。在现阶段,我们暂无筹划将相干条例的实用规模延长至网上筹款运动。我们留心到其他处所就筹款运动及平台的规管虽然各有不同,但有关法规一般建基于筹款运动的性质及筹集所得资金的用处,而非资金筹集的方法(网上或公众处所)。会继续留心及参考其他处所就规管网上筹款运动的最新进展。我们明确,保障市民好处,避免市民误堕虚伪或不法的筹款运动而招致不必要的丧失,十分主要。现时,无论筹款运动是在网上或公众处所进行,若涉及清洗黑钱、诈骗及其他违法运动等,相干执法部门会依据现行法律进行调查。市民在参与筹款运动,特殊是透过网上平台进行的筹款运动时,应先清晰了解运动的主办单位或机构的背景,以及筹款运动的目标及所筹集资金的用处,以免被不法之徒应用作违法行动。我们相干部门会继续这方面的宣扬教育工作。至于口头质询的第(二)部分,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任何人士,包含法团或集团,在香港经营行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发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进行筹款运动的机构如没有经营行业或业务,不论该等筹款运动是否经网上进行,其所收取捐款或馈赠并不会构成行业或业务的利润,因此不会引致任何课缴利得税的责任。多谢。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5时03分


80.立法会十七题:为有须要人士提供进一步声援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在上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提出质询,再三催促允许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人,取回其强积金户口内部分累算权益应急解困,惟仍旧断然谢绝。不少市民对只求保留强积金制度完全性,无视结业裁员潮下民生困境,极为不满。在本人的面书专页及各大社交媒体均有留言指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离地、不食人间烟火」及「何不食肉糜」。面对企业倒闭潮和年关将至及疫情未止,有经济剖析师及证券研讨员预期,未来数月失业率将大升。因应市民不满,漠视他们取回强积金供款的应急解困诉求、对强积金制度长期不合理锁死其可用资金的怨愤,以及比「沙士」期间更严重、更深远的失业和减薪潮对他们造成的经济压力,可否告诉本会:

(一)会否重新斟酌,允许强积金供款人取回自身强积金户口半数累算权益,或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户口供款最少半年;

(二)会否重新斟酌再次向全港成年居民每人发放一万元现金应急;

(三)会否给予全港纳税人全数或百分之五十的本年度薪俸税宽免;

(四)会否给予全港业主本年度全年差饷及地租宽免;

(五)因应越来越多失业业主,纵使因持有物业不足三年,须在卖楼时支付额外印花税,仍急欲卖楼套现应急,会否(i)豁免失业业主缴交这税项,或(ii)撤消这个自二○一○年起实施的税项;及

(六)会否责成律政司司长,(i)限日备妥就估值逾1,300亿元的已故龚如心女士遗产,成立监管机构的筹划,以及(ii)着手计划如何善用该笔遗产作抗疫及纾解民困用处?

答覆:

面对经济下行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香港带来严峻的挑战,透过今年的《财政预算案》及三轮防疫抗疫基金注资,推出总值超过3,000亿元的纾困办法,声援受影响的行业及市民。有关办法在回应社会须要的同时,亦顾及了的整体财政状态。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干政策局及部门后,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正如我在十月二十一日于立法会回应谢议员以及其他议员提问时指出,允许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筹划成员提早取回累算权益以应对短期财政或应急须要,会令累算权益不时流失并失去滚存增值的机遇,将减弱强积金制度的完全性,难以达致协助劳动听口作退休储蓄的目标。

以二○二○年首两季的雇主及雇员总供款额计算,若代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户口供款半年,将涉及300多亿元。我们以为「保就业筹划」已向合资历雇主及自雇人士提供适切的援助。由于公共财政资源有限,必需审慎理财,聚焦向受疫情重创的行业和人士提供针对性的声援。

(二)财政司司长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推行现金发放筹划(筹划),向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发放10,000元,惠及约700万合资历人士,涉及金额超过700亿元。截至十月二十九日,筹划已向超过630万名合资历市民发放款项。

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的不明朗因素,我们须审慎理财,保存财政实力,以应付已知和不时之需。此外,我们也须确保财政储备稳健,以维持香港金融体制的稳固性。现阶段并无筹划再向全港成年永久性居民发放10,000元现金。

(三)及(四)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已推出税款及差饷宽减。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一次性宽减实用于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全港约195万名纳税人受惠,收入减少约188亿元。

在差饷方面,《财政预算案》提供二○二○至二一年度四季差饷宽减,住宅物业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至于非住宅物业,首两季以每户每季5,000元为上限;其后两季则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为进一步声援企业应对疫情所带来的挑战和经济影响,于九月发布向非住宅物业单位提供进一步差饷宽减,二○二○至二一年度第三及第四季的宽减上限由每户每季1,500元调升至5,000元。全港约335万个物业均能受惠于上述差饷宽减办法,其中百分之六十一的住宅物业及百分之七十三的非住宅物业在二○二○至二一年度已获全数豁免缴交差饷,收入合共减少约177亿元。

至于地租,《基础法》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已清楚订明物业业权人缴纳地租的责任。《基础法》第121条订明就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间批出或续期的土地契约缴纳地租的责任。有关征收地租的支配亦延续至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批出的土地契约,以确保政策一致。须遵从《基础法》的规定,过往亦未曾以任何情势宽免有关土地契约的地租。

(五)维持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房屋政策其中一个主要目的。额外印花税是需求管理办法的其中一环。过去一年,楼价虽受环球和本地因素影响稍有回落,但按月调整幅度不大,整体楼价仍处于一般市民难以负担的程度。任何放宽需求管理办法的举措,均可能被市场趁机炒作为调整楼市政策的讯号,亦可能会刺激部分市民对本地住宅物业的需求。目前并没有筹划撤消额外印花税或豁免失业业主缴交该税项。会一如既往,继续留心市场情形和参考相干指标,适时采用适合的办法回应市场变化。

(六)现时,已故龚如心女士的遗产的管理权交予法庭所委任的临时遗产管理人。正如律政司司长去年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就相干提问的详尽书面回覆(注)中述及,律政司于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就遗言管理筹划的相干事宜向法庭提交申请,以追求法庭的裁决或指示,让律政司继续完成余下的工作。法庭已于二○一九年六月十三日进行首次指示聆讯。与讼的其中一方,即华懋慈善基金须于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提交誓章。在数次延期后,华懋慈善基金仍未提交有关誓章,因此律政司于二○二○年五月六日就此向法庭提出申请。法庭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另一聆讯中颁令,华懋慈善基金必需在其后56日内提交誓章,否则将不能在诉讼中提交证据以使程序继续获得进展。华懋慈善基金最终于二○二○年七月十七日提交有关誓章。下一步将由临时遗产管理人提交回覆誓章。法庭会在证据程序完毕后,于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再进行指示聆讯。由于有关法庭程序尚在进行中,律政司不宜作进一步评论。

律政司在有关法律程序中一直快速行事。我们以为就有关法律程序订下限期既不可行,亦不实际。律政司会继续亲密关注临时遗产管理人就该笔遗产的管理和保留的工作。

尽管律政司司长作为慈善事务守护人,是慈善法律程序的必然一方,并且代表慈善组织的实际权益或主旨,但一般而言,各类慈善组织在各自的决策组织下,可以依照本身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独立运作。除法例另有规定或法庭另有命令外,有关慈善组织自行运作和决议如何向公众作出交代,律政司司长不会参与慈善集团向其他人士或组织捐款作慈善用处的决议及支配,亦没有权利指令慈善集团作出捐款。

注:立法会十六题∶监察作慈善用处的遗产的管理事宜。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2时26分


81.立法会十四题:创新及科技基金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书面答覆:问题:为勉励和协助香港的企业港勤创新科技(创科)程度,在创新及科技基金(创科基金)下设立资助筹划,资助创科研发项目。此外,企业可就委托「指定本地研发机构」进行的合资历研发运动的开支,申请额外税务扣减:开支总额的首200万元,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可获200%扣减。有不少港商愿望检查和优化上述资助筹划的审批机制,并放宽申请资助及额外税务扣减的资历,让更多在香港境外进行的研发运动受惠。就此,可否告诉本会:(一)创科基金下的(甲)内地与香港结合资助筹划(结合资助筹划)自二○一九年四月推出以来,以及(乙)投资研发现金回赠筹划(现金回赠筹划)在过去三个年度,分离接获的申请数量,以及当中(i)获同意、(ii)被谢绝,以及(iii)仍在处置中的数量分离为何;被谢绝的申请当中,分离有多少宗基于以下原因被谢绝:进行研发工作的机构不属本地机构,以及多于50%的研发工作在内地进行;(二)会否研讨放宽创科基金下各资助筹划的限制(包含修订结合资助筹划的资助指引,将申请项目标研发工作可在内地进行的最高比例,由目前的50%港勤至80%或以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三)会否检查及扩展现金回赠筹划的实用规模,以涵盖本港企业与内地研发机构合作进行的研发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四)会否研讨放宽企业必需委托本地研发机构进行研发运动,才可获得研发运动开支额外税务扣减的规定,让本港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机构进行的研发运动亦可享有额外税务扣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答覆::研发是创新及科技(创科)之源。本届一直致力增长研发资源,增进本地研发运动及进步本地研发总开支相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以推进香港的科技创新及经济发展,并培育本地研发人才,令香港的创科生态和发展更加蓬勃。为到达此目的,推出多项新办法支撑大学院校和公营研发机构进行研发工作、勉励私营企业投资研发和为业界提供研发设施,并积极吸引及挽留人才进行研发工作。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一)「内地与香港结合资助筹划」(结合资助筹划)在二○一九年四月推出,旨在支撑香港与内地共同进行的利用研发项目,以进一步增强两地的研发合作,因此获批项目标研发工作必需在香港和内地均有进行。创新科技署和国度科学技术部(科技部)会就获批的项目分离资助香港和内地的申请机构进行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并会依照各自的规定监察项目进展。结合资助筹划每年接受一次申请。尽管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令首年度申请的评审工作稍有耽误,创新科技署和科技部已完成评审去年申请期收到的共113份合资历申请,并正就同时获得双方支撑的申请与有关的香港和内地申请机构接洽,以期在不久后可颁布获批的申请项目。香港和内地双方亦同时正在评审二○二○年申请期收到的共84份合资历申请。「投资研发现金回赠筹划」(现金回赠筹划)在二○一○年推出,就企业在两类利用研发项目标开支提供40%现金回赠,分离是企业所参与的由「创新及科技基金」(创科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基金项目),及由企业委托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见注一)进行并由企业全数帮助的研发项目(伙伴项目)。现金回赠筹划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接获的申请数量及审批情形表列如下:

财政年度申请数量获批申请
数量不获批申请
数量有待批核的申请数量(见注二)二○一七至一八29729124二○一八至一九34333418二○一九至二○369328041


以上三宗申请不获批的原因分离为申请企业为非私营企业(两宗)及申请并非在项目完成后两年内递交(一宗),因此未能符合申请资历。(二)至(四)的政策目的是增进本地研发运动,带动香港创科蓬勃发展。我们在制订各项勉励研发的办法时,均致力到达该政策目的。现时,创科基金各项支撑研发的资助筹划均规定,获创科基金资助的研发工作,大部分应在香港境内进行。鉴于香港与内地接洽亲密,创新科技署已允许创科基金项目最多50%的研发工作(及其相干开支)在内地进行。为延续我们的政策目的,支撑更多研发工作在本地进行,我们目前没有筹划进步在内地进行研发工作的有关上限。至于现金回赠筹划的伙伴项目,企业须与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合作进行,亦是反映前述的政策目的。我们会继续亲密监察筹划的推行情形,适时斟酌优化办法。现时,企业在本港以外地域进行的研发运动已可享100%税务扣减。为企业的合资历研发开支提供高达300%的额外税务扣减的目标,正正是愿望吸引企业在香港作更多研发投资。我们未有筹划为本港企业委托境外研发机构进行的研发运动提供额外税务扣减。注一:就现金回赠筹划的伙伴项目而言,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包含本地大学、成立的研发中心、香港生产力增进局、职业训练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讨院。注二:申请有待批核的原因包含:申请企业并未支付许诺的帮助额;项目进度并未符合现金回赠筹划发放现金回赠的条件(例如,项目开支未超过预计项目总开支百分之五十以发放中期现金回赠,或有关的研发项目仍未完结因此未符合条件发放终期现金回赠);或有关的企业及/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未能提供齐备的文件/资料以供创新科技署审核。完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4时40分


82.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10月)

2020年10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10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24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24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

宗数注

税款

(千元)

6个月或以内

2

279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0

0

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22

7,955

合计

24

8,234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5月

31

16.6

2020年6月

32

19.7

2020年7月

33

13.2

2020年8月

30

20.3

2020年9月

34

18.1

2020年10月

24

8.2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税款

(百万元)

2020年5月

32

162.3

2020年6月

53

164.3

2020年7月

79

143.6

2020年8月

42

232.4

2020年9月

42

657.0

2020年10月

88

412.6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即《2018年印花税(修订)条例》生效前的「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则继续实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

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2020年5月

201

1014

1215

476.5

277.8

754.3

2020年6月

251

1234

1485

501.2

388.7

889.9

2020年7月

276

1440

1716

521.4

386.7

908.1

2020年8月

175

1171

1346

481.8

302.4

784.2

2020年9月

193

1659

1852

962.7

380.9

1,343.6

2020年10月

282

1317

1599

703.4

300.3

1,003.7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83.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表《施政报告》,发布藉《印花税条例》的修订,由明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效日期)起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双倍印花税)。税务局将自生效日期起恢复以第二尺度税率征收非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

在二○一三年引入双倍印花税时,物业市场呈现过热的迹象,交投畅旺、价钱飙升,因此当时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业的需求,令物业市场安稳发展。由于受经济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响,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和成交量在过去一段时光已显着回落,需求有所缩减。以为现时是恰当时候撤销这项非住宅物业需求管理办法。

撤销双倍印花税可利便企业销售非住宅物业套现,应付因经济下行而呈现的财政问题或现金需求,缓减疫情对本港经济及商业运动的冲击。

《202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撤销双倍印花税。为了使有须要的业主尽早受惠于撤销双倍印花税的办法,行政长官已行使法定权利作出《2020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命令》),使《条例草案》于《命令》有效期间具有十足法律效率。《命令》及《条例草案》分离于今日和十一月二十七日刊宪,并于十二月二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生效日期之前签立的文书按原有的双倍印花税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

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7时00分


84.税务局公共服务最新支配(2020年12月2日)

为减少社区的人流和社交接触,阻拦病毒在社区流传,税务局今日(十二月一日)发布由十二月二日起只提供以下必需的公共服务:

办事处办公时光中央讯问处
(只限有关离港人士清缴税项的查询)

商业登记署*

印花税署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中央电话查询处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已在网上预约上午九时前柜位服务的人士,请于同日上午九时或十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已在网上预约下午四时后柜位服务的人士,则请于同日下午二时到商业登记署轮候服务。)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大为缩减,开放的服务柜位不会提供任何其他服务。市民亦应筹备需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见于其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由于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或其他资料等事宜可透过没有社交接触的方法处置,有关限期将不会顺延。公众如在处置有关事宜时遇到艰苦,可以电子、邮递或传真方法与税务局联络(www.ird.gov.hk/chs/cu_enqs.htm)。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光16时25分


85.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动议二读《202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落实《施政报告》的建议,由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并回复以第二尺度税率征收非住宅物业从价印花税。

过去一段时光,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及需求已显着回落。私人写字楼、零售业楼宇及分层工厂大厦售价指数从高位回落13至19%;成交量亦较推出双倍从价印花税前下跌超过八成,因此现时是恰当时候撤销双倍从价印花税。

建议可利便企业销售非住宅物业套现,应付因经济下行而呈现的财政问题或现金需求,缓减疫情对本港经济及商业运动的冲击。

为了使有须要的业主尽早受惠于撤销双倍从价印花税的建议,行政长官已行使法定权利作出《2020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命令》),使《条例草案》于《命令》有效期间具有十足法律效率。《命令》维持有效最多四个月,即有效至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在此期间,我们会争夺尽早完成立法审议程序,以确立这项便商利民的办法,亦愿望得到各位议员支撑。

我们已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发出参考资料摘要,解释撤销双倍从价印花税的建议。我愿望得到议员支撑,尽快通过《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4时20分


86.立法会六题-纾困办法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答覆:

问题:

2019冠状病毒病第四波疫情来势汹汹,不少行业苟延残喘。有学者预计,随着年关将至,加上由本月起不再向雇主发放工资补助,企业倒闭及裁员潮即将淹至。有舆论批驳,豪花300亿元资助最终仍需大幅裁减逾5300个职位的国泰航空团体,但却谢绝以相约金额,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下称强积金)筹划供款半年,反映政策侧重个别公司、忽视全港劳工困境,而且往往错判形势、药石乱投。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二)会否重新斟酌推出「以个人为本」的纾困办法,包含代全港雇主及雇员向强积金筹划供款半年、代所有业主缴付地租及宽免自住物业差饷一年、豁免向卖楼的失业业主征收额外印花税,以及参考澳门向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分离派发10,000元和6,000元的做法,再次向市民派钱;及

(三)鉴于据报,近月申领无犯法纪录证明书的个案急增,又有多间传统名校呈现退学潮,有否评估该等现象,是否反映为数不少的市民感到抗疫及振兴经济无力,以及他们对管治的信念连续降落;又有何对策?

答覆:

明确连续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相干防疫抗疫办法对市民日常生涯及企业营运会带来不同水平的影响。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本着「急民之所急」以及「撑企业、保就业、纾民困」的主旨,大范围地动用财政储备,快速推出涉及三千多亿元的各项《财政预算案》的纾困办法及「防疫抗疫基金」,当中包含「保就业」筹划,一方面港勤香港的防疫抗疫才能,另一方面向受疫情或防疫抗疫和社交距离办法影响的行业和市民提供适切的援助。过去数周疫情转差,有必要继续全力遏制疫情,能力为恢复经济运动、缓减市民及企业的经济压力发明条件。

就谢议员提问中的各个部分,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保安局及教育局后,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已推出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一次性宽减,实用于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全港约195万名纳税人受惠,收入因此减少约188亿元。在制订来年《财政预算案》的谘询进程中,我们会继续听取市民的不同诉求和深刻斟酌不同建议。

因财政艰苦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申请分期缴税。获税务局同意分期缴付二○一九/二○课税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此外,税务局就暂缴税亦设有缓缴支配,若纳税人预计本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将较上年度下跌超过一成,可向税务局申请缓缴部分或全数暂缴税。申请手续并不繁复,申请人只需提供估量入息和入息减少的原因(如减薪或失业)即可。税务局亦会尽量加快审批缓缴申请。

(二)在推出超过三千亿元的办法后,二○二○至二一年度的预计综合赤字已增至超过三千亿元,财政储备则降至约八千多亿元,相等于约十二至十三个月的开支,庞大的财赤金额是前所未见。本地疫情发展加上外围经济充斥不肯定性,一方面须要审慎理财,避免财政储备急速萎缩,另一方面要适度而具针对性地声援受影响的企业及人士。需在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正如上述,已推出超过三千亿元的利民纾困办法,当中包含「保就业」筹划,既为企业带来现金流,又为员工保住饭碗。为港勤对基层和弱势社群的声援,亦已于本年一月发布为低收入人士代供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每月百分之五的供款,以现时的最低有关入息程度及约20万名受惠人士计算,推行有关办法每年将涉及额外约六亿元开支。在差饷方面,《财政预算案》提供二○二○至二一年度四季差饷宽减,住宅物业以每户每季1,500元为上限,全港约294万个住宅物业(包含自住物业)均能受惠,其中百分之六十一的住宅物业在二○二○至二一年度已获全数豁免缴交差饷,收入合共减少约133亿元。

至于谢议员建议为所有雇主及雇员代供强积金的办法,以及再次推行现金发放筹划,均属于较为普遍的办法。面对有限的公共资源、反覆的疫情发展,以及非常艰苦的内外政治及经济环境,必需更谨严掌握开支,保存财政实力,以应付不时之需。随着开支进入整固期,我们会将资源用得更精准,集中管控疫情,以及聚焦向受疫情重创的行业和人士提供针对性的声援,包含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以利便企业销售非住宅物业,应付因经济下行而呈现的财政问题或现金需求,亦包含优化社会福利安全网,以协助失业人士度过经济难关。因此,衡量各种斟酌因素后,我们现阶段并无筹划推出谢议员刚才建议的办法。

地租方面,《基础法》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515章)已清楚订明物业业权人缴纳地租的责任。《基础法》第121条订明就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间批出或续期的土地契约缴纳地租的责任。有关征收地租的支配亦延续至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批出的土地契约,以确保政策一致。须遵从《基础法》的规定,过往亦未曾以任何情势(包含代缴)宽免有关土地契约的地租。

至于有关放宽额外印花税的建议,现时房屋供给仍然紧拙,在过去一年,住宅物业价钱虽受环球和本地因素影响稍有回落,但整体住宅物业价钱仍处于一般市民难以负担的程度。依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最新资料显示,二○二○年第三季的按揭供款与私人家庭入息中位数比例(即置业负担比率)为77%,较一年前即二○一九年第三季的73%还要高,亦远高于过去二十年(二○○○年至二○一九年)的平均值45%。因此,会维持住宅物业的各项需求管理办法。会一如既往,继续留心住宅市场情形和参考相干指标,适时采用适合的办法回应市场变化。

(三)在二○一七至二○一九年,警务处接获的「无犯法纪录证明书」(俗称「良民证」)申请分离约为22000宗、23000宗及33000宗。申请「无犯法纪录证明书」的目标除移民外,亦包含海外升学、交流访客、申请领养小孩等。至于目标是移民的申请,亦非所有获发「无犯法纪录证明书」的人士都能完成申请有关国度或地域的移民签证,也非所有取得移民签证的人士最终都会移居有关国度或地域。在诠释有关数字时,因为刚才介绍的情形,必需斟酌上述限制。

学生终止学业可基于不同原因,包含就业、家庭、健康、转校、财务负担及学术成就等,教育局不会就终止学业的个案宗数作出揣测。在香港,家长有选择让子女就读学校的权力,所以一直以来,每年开课后呈现学生流动并非异常。事实上,部分家长让子女到外地升学,是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的正常现象。

总括而言,防控疫情以期早日重振经济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亦是大家的共同目的。会继续做好防疫抗疫工作,务求早日遏制疫情,让经济运动和市民生涯尽早恢复正常。

2020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15分


87.储税券的利息

今日(十二月四日)发表的宪报载有一项法律公告,内容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授权将储税券所应付利息的利率调整。由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开端,新的年率将从现时的0.2%更改至0.15%。

储税券的利息按月计算,依据新的利率,每月每100元可赚得利息0.0125元。利息是由购置当日至使用该券缴税的日期止,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亦可按比例赚取利息。

储税券用作缴付税项,才可计算利息。如将储税券的本金值归还予其持有人,则不会支付利息。

储税券利率会追随市场利率走势而定时作出调整。现时该利率是参照三间发钞银行十万元至四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元十二个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覆检。

新利率将实用于所有在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或该日以后购置的储税券。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将仍旧依照购券当日的利率计算利息。以下为近期的利率资料

在二○一八年八月六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0767%

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五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2500%

在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二月三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3667%

在二○二○年二月三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五月四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3167%

在二○二○年五月四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六月一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2333%

在二○二○年六月一日或该日后而在二○二○年十二月七日前购置的储税券:年率0.2000%

在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或该日后购置的储税券,直至另行通知为止:年率0.1500%

储税券超过36个完全月份后,便会结束生息。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2时15分


88.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20年施政报告》有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政策办法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20年施政报告》内有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政策办法的发言全文:

多谢、各位委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来年的各项工作重点已胪列于我们早前提交予委员会的文件,我现在作简略介绍,愿望有更多时光凝听大家的讨论和答复提问。我们来年的工作重点将集中三大领域,分离是金融稳固、大力发展市场及缓减经济冲击。

就金融稳固方面,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及环球众多不稳固因素的影响,本港金融体系依然坚韧稳健,风险管理严谨,接洽汇率制度及各个环节运作良好。港元兑美元汇率今年一直偏强,自四月以来录得接近500亿美元的资金净流入,反映投资者对香港金融市场的连续信念。最新数据显示,重要银行的平均流动性笼罩率超过156%,平均资本充分率则超过20%,两者均高于国际监管尺度。及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亲密凝视市况的发展,确保金融稳固。

金融稳固为我们大力发展市场提供了良好基本。我们将善用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的连通优势,连续发展香港成为一个综合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发展市场方面,我们有四大新办法。

第一,是推进与内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令沪深港三地市场施展更大的协同效应。现时香港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地。在中央的支撑下,我们亦已加快将在香港上市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纳入沪港通和深港通的选股规模的工作。沪深港三地交易所已在十一月二十七日发出结合公告颁布详情。上述纳入支配会在今年十二月底生效。这适切地配合了两地近年来的资本市场改造,助力国度双向开放金融市场。

第二个慷慨向,是推进大湾区金融服务互联互通,这个我相信很多议员都是关怀的。中国人民银行联同金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澳门金融管理局于六月已颁布决议在大湾区开展双向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理财通),让包含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可在大湾区跨境投资区内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金管局正与相干监管当局,敲定理财通的实施细则,以加快落实筹划。

保险业方面,我们正与各相干监管当局积极切磋实施细节,争夺尽快落实香港保险业在大湾区内地城巿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为持有香港保单的香港、澳门及内地居民提供谘询、理赔及续保等全方位声援。我们亦会争夺早日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香港车辆的保险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这些跨境车辆向香港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规模扩展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为等同投保内地灵活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慷慨向,是港勤香港作为亚太区重要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位置。在这方面,我们有三项工作:

(i)首先,是增进私募基金的发展,我们共有三步曲。第一步是引入新的基金构造。多谢各位立法会议员的支撑,我们先后在二○一八年七月及二○二○年八月引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以吸引不同类型的基金(包含私募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营运。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自八月三十一日制度生效以来,短短几个月已有超过50个有限合伙基金成立。第二步是《施政报告》所颁布,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在符合若干条件下提供税务宽免。第三步是我们将斟酌推出办法,吸引更多已在海外成立的基金在香港落地。以上三步曲将大大港勤香港作为私募基金营运基地的吸引力,在发展金融市场的同时为香港创科产业提供更辽阔的资金起源。

(ii)此外,我们会透过多管齐下的办法增进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托基金)(REITS)市场的发展,包含适度放宽房托基金的投资限制、扩阔投资者基本、改良立法和规管架构以利便行业运作,以及增强市场推广和投资者教育。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于十一月二十七日发表有关修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谘询总结,为房托基金在进行投资时提供更大机动性。

(iii)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家族办公室业务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主要增加范畴。我们将为投资推广署提供额外资源以成立专责团队,在本港及其他重要市场增强宣扬推广,并为有兴致来港营办的家族办公室提供一站式的声援服务。

第四个推进市场发展的重点是金融科技。早前我们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期间颁布了新政策办法,分离是「拍住上」金融科技概念验证测试(Proof-of-Concept)资助筹划,以及就监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进行公众谘询。我们早前已与业界会见沟通,并会继续听取意见,以敲定相干的执行细节。

除了以上的四个方面的工作外,我们会继续推动各项连续推行的办法,包含推进设立无纸化证券市场制度、为直接保险公司的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特定一般保险业务,以及特定的保险经纪业务,提供百分之五十的利得税宽减(即税率为8.25%)、推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与强制性公积金筹划管理局合作树立「积金易」平台,以及优化监管制度和港勤金融安全。

第三个工作重点,除了发展市场和维持金融稳固外,缓减香港面对的经济冲击也十分主要。而在这方面,我们将有三项重点工作。

由于受经济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响,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和成交量在过去一段时光已显着回落,反映需求减少。我们以为现时是恰当时机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以利便企业销售非住宅物业套现,应付因经济下行而呈现的财政问题及现金需求,缓减疫情对本港经济及商业运动的冲击。相干支配已由十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非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率将恢复以第二尺度税率征收。《202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已于十二月二日提交立法会,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撑,能够完成相干审议。

另外,金融业离不开「人」,所以我们十分关注金融业人才,特殊是毕业生及年青专业人士在疫情下的就业情形,刚才好几位议员亦谈及相似的可贵意见。为金融科技业应对短期的挑战及长远丰硕人才库,我们于二○二○年七月推出了「抗疫基金金融科技人才筹划」(FAST),合资历金融科技企业可获十二个月的薪酬资助,以发明1000个全职职位。此外,拨款1.8亿元给予金发局(金融发展局)推行「金融服务业创职位筹划」(FIRST),资助的领域不只刚才我介绍的金融科技方面,是涵盖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强积金受托人及会计业。两个筹划都广受市场欢迎。

除此以外,我们亦会连续推行其他库务科的工作,包含继续拓展香港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网络。今年,我们先后与塞尔维亚和格鲁吉亚签署了协议,令协议总数从本届上任时的37份增长至45份。我们筹划在来年年底前把协议总数增长至50份,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商业和金融中心的位置。我们亦会继续改善采购支配,以方便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参与投标。

我的简介完毕,今日两个科的同事也在座,我很愿望听听大家的意见。多谢大家。

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光12时45分


89.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11月)

2020年11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11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37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37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千元)6个月或以内00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1442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3614,301合计3714,743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百万元)2020年6月3219.72020年7月3313.22020年8月3020.32020年9月3418.12020年10月248.22020年11月3714.7(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百万元)2020年6月53164.32020年7月79143.62020年8月42232.42020年9月42657.02020年10月88412.62020年11月76358.8(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发布将修订《印花税条例》,将实用于某些处置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第1尺度第2部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回复到第2尺度税率。待相干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将会以第2尺度税率征收。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则实用于任何在2013年2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签立的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住宅非住宅总数住宅非住宅总数#2020年6月25112341485501.2388.7889.92020年7月27614401716521.4386.7908.12020年8月17511711346481.8302.4784.22020年9月19316591852962.7380.91,343.62020年10月28213171599703.4300.31,003.72020年11月44212691711998.6548.51,547.1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0年12月9日


90.立法会十九题:长者福利和就业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于今年一月颁布,会扩展「长者及合资历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筹划」(优惠筹划),把合资历年龄由65岁下调至60岁,以及会修订长者生涯津贴筹划。有不少市民反映,除了改善长者福利外,亦应勉励长者(特殊是俗称「银龄人士」的60⾄64岁人士)就业和参与社区服务。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鉴于于上月表现,会把扩展优惠筹划所需拨款纳入下个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以逐步落实该办法,扩展优惠筹划的具体实施日期为何;

(二)鉴于表现会研讨向60岁或以上人士发出内含社会福利署所发「长者卡」功能的个人八达通卡,该项研讨的进度及有关办法的实施日期为何;

(三)鉴于表现会(i)把普通长者生涯津贴(现为每月2,770元)和高额长者生涯津贴(现为每月3,715元)合而为一、(ii)把每月津贴额划一至高额长者生涯津贴的程度,以及(iii)进步申请该项津贴的资产限额(单身长者为50万元及长者夫妇为75万元),该等办法的实施日期为何;

(四)会否斟酌把60岁或以上的在职人士的薪俸税税率减半,以勉励长者继续工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有不少因年届60岁而须从现有岗位退下来的人士愿望再就业、从事兼职工作以至创业,会否(i)制定退休后重新受雇的相干法例及理顺强制性公积金制度的相干支配,以及(ii)推出办法勉励雇主提供更多合适长者的岗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何新办法勉励银龄人士在社区积极参与邻里互助任务服务及社会事务?

答覆:

本港平均寿命和整体健康质素港勤,愈来愈多年长人士投入劳动市场。其中,60岁至64岁这个年龄组别的劳动听口参与率在过去十年显着增加,由二○○九年的34%上升至二○一九年的47%;就业人数亦由二○○九年的约110000人大幅增长超过一倍至二○一九年的259000人,远超整体就业人数同期的9%增幅。上述数字一方面显示愈来愈多这个年龄组别的人士仍活跃于劳动市场,另一方面亦反映愈来愈多雇主愿意聘用他们。

一直按年长人士不同的身材和经济状态,提供适切声援,涵盖就业及现金援助等多个领域。事实上,一直采用多管齐下策略,一方面增强年长人士的培训,配合他们的培训及就业须要;另一方面亦为他们提供多元化的求职声援服务,勉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并增强推广友善看待年长人士的雇佣办法。

除勉励有工作才能的年长人士投身劳动市场外,亦非常关顾没有经济才能应付生涯所需或体弱的年长人士,并致力在现金援助及其他相干领域,为他们提供适切到位的声援。当然,面对人口急速高龄化,亦必需审慎运用公帑,以具针对性的原则提供适切的声援。

就议员的细项提问,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及民政事务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正如行政长官早前提及,她在今年初颁布的民生政策办法,其中包含把长者及合资历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筹划(二元优惠筹划)的合资历年龄由65岁降低到60岁,以及研讨向筹划下合资历的银龄人士/长者发出兼备「长者咭」功能的个人化八达通卡,大前提是的公共财政能够支撑这些办法,而当时行政长官更清晰表明,须待完成二元优惠筹划的全面检查后,才详细交代实施时光表。就二元优惠筹划进行全面检查,包含筹划的目的成效和财务方面的可连续性,并依据香港人口老化趋势、公共交通的营运情形、防止滥用办法的成效、公众期望、整体的财政承担才能等,作深刻研讨探讨。有必要细心斟酌建议的各项优化办法的可行性、细节支配、推行时光、财务评估等。行政长官已在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表的《施政报告》指出,已大致完成内部评估,在能有效打击和防止滥用的前提下,会把所需拨款纳入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愿望在该年度内逐步落实。

(三)于二○二○年一月发布优化长者生涯津贴的办法,正如行政长官在刚刚发表的《施政报告附篇》所述,鉴于相干办法引致的财政影响,会再评估履行办法的时光。会适时颁布支配。

(四)一般而言,在职或有意投身职场人士的择业取向,可能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在薪俸税方面,我们履行累进税率,并提供优厚的免税额和扣减项目。于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即使在实施一次性减税办法前,薪俸税纳税人的整体平均实际税率只有8%。与世界其他经济系统比拟,这是很轻的税务负担,能为整体劳动听口缔造有利的就业环境。

(五)《雇佣条例》实用于不同年龄组别的雇员。透过各种宣扬运动,劳工处一直积极勉励雇主按其企业及员工的情形,采纳友善看待年长人士的雇佣办法及允许员工延伸工作年龄,让愿意工作的年长人士可继续受雇。在勉励就业办法方面,劳工处推行中高龄就业筹划(就业筹划),透过向雇主发放在职培训津贴,勉励他们聘任中高龄人士,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面对就业情形恶化,劳工处于二○二○年九月调升在就业筹划下,雇主可获发放的在职培训津贴金额上限。雇主按就业筹划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失业或已分开职场的求职人士,可获发高达60,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就业筹划涵盖全职及兼职职位。与此同时,劳工处亦以试点方法,向加入就业筹划的60岁或以上的年长人士发放留任津贴,勉励他们接受及完成在职培训,从而稳固就业。视乎在职培训期的长短,全职雇员可获发高达12,000元留任津贴。为勉励更多雇主为年长求职人士提供适合的职位空缺,劳工处亦推行多项办法,例如举行专题式的大型中高龄就业招聘会及地域性兼职工作招聘会、强化与有招聘须要的雇主的接洽以增强就业配对、举行雇主聘用年长人士的经验分享会、在「互动就业服务」网站设立专题网页等。

在培训方面,雇员再培训局现时提供约700项恒常性培训课程,涵盖28个行业的「职业技巧」、「通用技巧」以及「创新科技」,并提供切合50岁或以上较年长人士就业须要的培训课程(例如「兼职工度身订造课程」)和就业跟进服务,以声援有培训和就业须要的较年长人士。

就退休人士再度就业的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支配,现时《强制性公积金筹划条例》(第485章)规定雇主必需支配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的雇员(除非为获豁免人士)加入强积金筹划并为他们作出强制性供款。即使60岁至64岁的人士曾以提早退休为由提取强积金,如他们日后重投职场,并不会影响其强积金的保障。除强制性供款外,雇主及雇员亦可作自愿供款,增长退休储蓄,即使雇员已满65岁。由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合资历人士(注一)亦可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作享有税务扣除的额外自愿供款,每年扣税额上限为六万元(注二),亦没有年龄规限。

(六)在参与社区发展方面,提供不同的社区发展服务,以勉励市民彼此互动,推进人们以自助和互助的模式解决社区事务。社区发展服务亦藉着举行各种小组及社区工作运动,增进区内不同年龄人士树立社群关系及团结精力,勉励他们积极参与解决社区事务,改善社区生涯质素。

一直致力向社会各界推广义工服务,包含勉励学生和青少年、长者和残疾人士及在职人员,参与任务工作,以表达互相干爱和尊敬,实行国民责任,以至最终树立一个关心共融的社区。社区集团/机构、学校、企业、部门等不时举行各种勉励长者参与的运动和义工服务筹划,部分亦设立嘉许制度以表彰义工的贡献,并勉励义工连续及积极地参与任务工作。

注一:强积金筹划中持有供款帐户或个人帐户,或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筹划的成员。

注二: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合资历延期年金保费的合计上限。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23分


91.税务局通告|缴税日期即至请依时交税

2019/20课税年度税款大多在明年1月到期缴交,税务局促请纳税人留心税单上印明的缴税日期,依时交税。

纳税人可以透过以下方法缴交税款:

1.电话「缴费灵」

2.银行主动柜员机

3.网上付款

4.亲身缴款

5.邮寄支票

准时交税免被罚

请准时交税,以免过期受罚或被追讨欠税带来不便。

拖欠税款可招致下列追讨行为,税务局不会先行通知。

1.第二期税款即时到期

2.即时加征5%附加费;逾期超过6个月欠款(包含5%附加费),更加征10%附加费

3.直接向第三者(包含雇主、银行、租客或债务人)扣税

4.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

5.申请阻拦离境指示,制止欠税人分开香港

6.申请欠税人破产/清盘

纳税人如因财政艰苦未能依时交税,可致函本局申请分期缴付税款。获同意分期缴付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间发出的2019/20课税年度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如需缴税方式及申请分期缴税的进一步资料,请阅读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或致电本局查询热线:1878033。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92.香港与塞尔维亚的税务协议生效

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发布,香港与塞尔维亚于今年八月签署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在完成有关的同意程序后,已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并就始于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或之后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率。

塞尔维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于二○一九年为香港的第八十九大贸易伙伴。有关协议可让从事跨境商业运动的人士更清晰肯定其税务负担,有助增进双边贸易和投资运动。

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1时00分


9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就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一月四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的开场发言全文:

、各位委员:

近年,私募基金(包含创投基金)越来越受投资者欢迎,大大推进香港的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增加。私募基金有别于其他基金,会把资本、人才和专业知识引入私人公司,尤其是创新科技界的初创企业。

一直致力巩固香港作为私募基金枢纽的优势,并在这方面进行「三步曲」的部署。第一步是在二○二○年八月引入新的基金构造,多谢各位立法会议员支撑让私募基金可以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成立,在过去短短几个月,即八月底新制度推出之后,已有67个有限合伙基金成立。第二步,即是次立法建议,是为在香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第三步是斟酌推出办法,吸引更多已在海外成立的基金在香港落户。我们有信念在这「三步曲」完成后,香港可大大港勤作为私募基金枢纽的吸引力。

附带权益,有别于其他管理费或酬金,是与私募基金投资表示挂钩的回报,一般而言会在基金销售持有一段时光的投资后,才会分发予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雇员,性质有别于固定的管理费用,具有必定风险,与资产增值类同。

近年来,因应国际税务制度转变,基金趋向在同一地域注册和管理,促使基金构造和运动由离岸转为在岸,而其他处所因应这个趋势,已纷纭优化他们吸引私募基金到当地营运的办法,并取得相当成效,香港亦有必要充足把握这趋势所带来的机会,推出针对私募基金特别性和具竞争力的办法,以实际行为挽留和吸引更多私募基金来港落户和营运,为基金业和相干专业服务发明商机和就业机遇,并为香港经济带来效益。

由于基金在选择注册和营运的处所时,税务待遇是主要斟酌因素之一,加上依据现行税例,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所得的管理费和附带权益均须缴税。因此,我们今次建议就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雇员获发的附带权益豁免全体利得税和薪俸税,但有关附带权益必需符合若干条件,方可获得税务宽减,其中包含:

(一)为了防止税务宽减遭滥用,基金必需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核证,以肯定该基金确切进行私募投资;而基金亦须符合连续监察的机制;

(二)附带权益必需衍生自私人公司交易;以及

(三)基金管理公司须在相干课税年度内,符合本质运动要求,以符合国际税务尺度,即是:

*每年在香港雇用税务局局长以为足够数量的全职合资历雇员(平均最少两名雇员);及

*每年在香港有足够的营运开支(最少200万港元)。

除了建议为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外,我们今次的立法建议亦会对以私人情势发售的基金的利得税制度作出若干改善,以利便基金在香港营运,包含允许基金持有的特定目标实体,可持有和管理《税务条例》附表16C指明的类别的资产。

我们已就建议谘询业界,并正筹备相干法例,我们会争夺于二月初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待立法工作完成后,有关支配将由二○二○/二一课税年度起实用。

我们非常乐意答复和议员的提问。多谢。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光11时44分


94.证券借用宽免–提交证券借用交易报表

依据《印花税条例》第19(13)条,本通告旨在提示证券借用人有责任就其已在本署登记的「证券借用及借出协定」提交证券借用交易报表。

2.证券借用人在下列情形下,须在截至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证券借用交易报表「表格第SBUL1号」申报,并须于上述日期后一个月内提交。(甲)在报表申报期间有进行证券借用交易;或(乙)有从上次的报表期间结转过来的未交收交易。

3.请注意,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证券借用交易报表将于2021年2月1日到期提交。依据《印花税条例》第19(15)条,证券借用人如不遵从规定提交报表,可处第2级罚款,即港币5,000元。

4.如对本通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5943159或25943164与本署联络。

印花税署

2021年1月


95.立法会二十二题:纾缓市民的财政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疫情令经济低迷,以致不少家庭入息大减及失业率高企。有失业近一年的市民致电本人办事处哭诉,无法应付农历年关及缴纳薪俸税(包含暂缴税)等开支。另一方面,上月二十一日,本会财务委员会审议就第四度注资防疫抗疫基金的拨款申请。本人在会上再次建议,允许市民提早提取其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帐户的部分累算权益,以纾市民财困。政务司司长许诺与财政司司长切磋,有否空间放宽相干政策。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两位司长的切磋有何进展,以及预计何时有成果;

(二)鉴于不断有失业市民表现现已负债累累、借贷无门,并愿望尽快取回其强积金帐户累算权益应急,有否阅读本人社交媒体平台专页,以了解市民对的扫兴及怨愤,并检查现行政策如何不得民心;如否,会否立即阅读该专页,并设立强积金谘询热线,凝听市民诉求;

(三)除斟酌本人上述建议外,可否要求强制性公积金筹划管理局(积金局)作出支配,允许市民使用其强积金帐户累算权益作担保,向银行借取同额或双倍金额的「强积金担保特低息税务贷款」,并代他们缴付部分贷款利息,以助市民度过年关及支付即将到期的薪俸税税款,并让市民知悉投资连蚀10年及被指为退休高官王国的积金局的存在价值;及

(四)为减轻失业、待业及被迫放无薪假市民的经济负担,会否斟酌豁免全民缴付薪俸税(包含暂缴税)一年?

答覆:

明确连续的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和相干防疫抗疫办法对市民日常生涯、企业营运以及本港经济均带来不同水平的影响,市民和企业承受繁重压力。为应付疫情对社会各界带来的冲击,已通过《财政预算案》及合共四轮「防疫抗疫基金」提供超过3,000亿元且多方位的纾困办法,协助市民共渡时艰。会继续与市民同行,务求掌握疫情,缓解经济下行对市民以至工商百业的压力,保住经济元气,亦为疫后的经济重振和发展作筹备。

就谢议员提问中的各个部分,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

正如较早前就议员的提问作出的回应指出,强积金制度的设计原意在于让强积金权益能在筹划成员的工作生活中不断滚存增值,到达积少成多的后果,故累算权益应尽量保留在制度内,直至就业人士退休时才可提取。强积金法例只允许在个别特别的情形下,让筹划成员于退休年龄前提早提取累算权益。放宽保留累算权益的要求,允许筹划成员提早提取以应对短期财政或应急须要,会令累算权益不时流失并失去滚存增值的机遇,继而减弱强积金制度的完全性,难以达致协助劳动听口作退休储蓄的目标。

因应在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举办的财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让市民提早提取强积金雇员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的建议,经内部再三讨论,以及细心考量相干政策目的及建议所带来的长远影响后,一致以为建议并不适宜推行,因此在现阶段无意允许市民提早取回部分强积金雇员供款的累算权益。

一直有留心市民在线上、线下不同平台对施政、防疫抗疫策略,以及纾困办法等方面的不批准见,好让推出的一系列纾困办法都更为聚焦,向受疫情重创的行业和人士提供针对性的声援。会继续做好防疫抗疫工作,务求早日遏制疫情,让经济运动和市民生涯尽早恢复正常。与此同时,亦会继续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财政司司长亦已就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诚邀社会各界提供可贵意见,期望集思广益,与市民携手跨过眼前的艰苦。

(三)及(四)

允许市民使用其强积金帐户累算权益作贷款担保,实质上涉及动用累算权益,正如上文所述,有关建议会令累算权益不时流失并减弱强积金制度的完全性,我们以为建议不适宜推行。

薪俸税方面,为了纾缓市民的经济压力,二○二○至二一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已推出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一次性宽减,实用于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全港约195万名纳税人受惠,当中132万名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因而不需交税。收入减少约188亿元。

税务局就暂缴税设有缓缴支配,若纳税人预计本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将较上年度下跌超过一成,可按《税务条例》向税务局申请缓缴部分或全数暂缴税。申请手续并不繁复,申请人只需提供估量入息和入息减少的原因(如减薪或失业)即可。税务局亦会尽量加快审批缓缴申请。另外,因财政艰苦而未能依时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申请分期缴税。获税务局同意分期缴付二○二○年八月至二○二一年八月期间发出的二○一九/二○课税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单的纳税人,如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为更针对性地协助因失业而面对即时经济艰苦的人士及其家庭,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筹划下设立限时的「援助失业人士特殊筹划」,把实用于身材健全人士的资产上限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暂时放宽一倍。为进一步声援失业人士,将在特殊筹划推行另一项有时限新支配,不把身材健全综援申请人的保险筹划现金价值计算为资产,豁免期为一年。换句话说,失业人士在新支配生效的六个月内提出的综援申请,所有属其拥有的保险筹划,不论其现金价值高下,在整年的豁免期间,一概不会被计入资产审查规模。会稍后颁布详情。

除了这些有时限的短期应急支配外,综援筹划下常设为身材健全者提供就业声援服务。《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发布了一系列改善综援筹划的办法,当中特殊着眼于优化就业声援服务,除增长相干的特殊津贴外,亦增强提供服务的非机构与劳工处及雇员再培训局的协作,为失业和愿意就业的受助人提供更多职业培训和就业选择。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2时30分


96.税务局通告|雇主更改通信地址

税务局将于2021年4月1日发出「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BIR56A)。如贵公司已更改通信地址而尚未通知税务局,请立即填妥及交回以下的通知书。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97.税务局通告——商业登记

请注意以下有关《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的事项。
新商业登记
除获豁免外,所有在香港经营独资或合伙业务的人士,不论业务是以何种情势运作,均须在开端经营业务起计1个月内办理商业登记。若透过互联网经营的业务是在香港进行,经营该业务的人须依据《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另一方面,税务局不会接纳任何不存在或尚未开端经营的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申请人士可亲临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提交商业登记申请,也可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申请。如申请人士亲身提交申请,商业登记署一般会在收到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后的30分钟内发出商业登记证。如申请人士经邮递或透过「香港一站通」提交申请,商业登记署一般会在收到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出商业登记证。


任何人士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成立为本地有限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的申请,即被视作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申请。申请人毋须另行向商业登记署递交该类公司的商业登记申请。当申请获同意后,注册处会向申请人同步发出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有关详情,请阅读公司注册处网页。
本地有限公司成立为法团后而仍未开业期间,其商业登记证上业务性质一栏皆显示为“CORP”。本地有限公司须在实际开业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其业务名称、经营业务的描写及性质、业务地址和开业日期。公司可來信或填妥表格IRBR200作通知。


换领商业登记证
商业登记署大约会在商业登记续证的生效月份之前1个月的月中向已登记的业务发出续领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如收不到该缴款通知书,经营业务的人士必需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税务局可向逾期未缴交的缴款通知书征收罚款。付款后,附有付款机印的缴款通知书便会成为有效的商业登记证。3年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
经营业务的人士可每年或选择每3年换领商业登记证。一经提出选择3年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该选择将连续有效,直至他另行以书面情势撤销该选择为止。凡经营一个或以上分行的业务,有关选择将同时实用于总行及所有(新、旧)分行。申请人必需于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或之前,以书面向商业登记署提出选择发出3年有效期商业登记证。即使总行或分行业务在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内停止营业,已缴的商业登记费及征费均不会获得退还。


订明的商业登记费或订明的分行登记费和征费
就每张登记证须缴付的金额,请参阅上载至本局网页的商业登记费及征费收费表。

展现商业登记证
经营业务的人士必需将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展现于其营业处当眼的处所。税务督察可随时要求查阅。

商业登记以外的应注意事项
商业登记并非营业执照。除办理商业登记外,经营某些行业或尚须申请其他种类的牌照或具有认可专业资历。就任何业务发出商业登记证或分行登记证,并不表现该等业务已符合其他有关法例的规定。

更改商业登记资料
经营业务的人士必需在业务资料有所变革后或停止业务后的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

凡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依据《公司条例》办理更改公司或法团名称,公司注册处会在“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发出后通知商业登记署有关变革。就业务名称变革,公司必需另行以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

公司注册处「注册易」网站提供一项选择性的一站式电子服务。这项服务可让公司以电子表格NR1更改其注册办事处地址时,要求公司注册处代通知商业登记署,公司按《商业登记条例》登记的业务地址已在电子表格NR1所述的生效日期起,变革为该表格上的新注册办事处地址。如公司以纸本表格NR1更改其注册办事处地址或不选用电子服务更改业务地址,除了须通知公司注册处其新注册办事处地址外,还必需另行以书面通知商业登记署其新业务地址。豁免缴交商业登记费及征费
除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外,所有经营业务人士可申请豁免缴交商业登记费及征费,如﹕
(一)该业务的利润重要得自提供服务及其每月平均出售/收入总额不超过$10,000;或
(二)其他业务,其每月平均出售总额不超过$30,000。同时经营两个或以上业务之人士,所有业务均不获豁免。申请人须填妥订明的表格「表格3」,并亲身或以邮寄方法将已填妥的「表格3」交回商业登记署;申请人也可经「香港一站通」的电子服务递交申请(详情请阅读「香港一站通」网页)。申请限期如下:

新开业务
不迟于申请商业登记后的1个月。如经「香港一站通」电子服务递交申请,则申请可在提交商业登记申请后7个星期内递交。

现有业务
不迟于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如经「香港一站通」电子服务递交申请,可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的1个星期前递交。

主要提醒
法例规定任何人士倘未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可被罚款最高$5,000及监禁1年。
欲进一步查询有关商业登记的资料,请于本局网页下载“商业登记简介”或致电1878088。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98.印花税统计资料(2020年12月)

2020年12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0年12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22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22宗交易分类如下: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
(千元)6个月或以内110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1608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209,253合计229,871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月份宗数注税款
(百万元)2020年7月3313.22020年8月3020.32020年9月3418.12020年10月248.22020年11月3714.72020年12月229.9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月份宗数注税款
(百万元)2020年7月79143.62020年8月42232.42020年9月42657.02020年10月88412.62020年11月76358.82020年12月3267.9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发布将修订《印花税条例》,将实用于某些处置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第1尺度第2部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回复到第2尺度税率。待相干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将会以第2尺度税率征收。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则实用于任何在2013年2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签立的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从价印花税」税款(百万元)
住宅
非住宅
总数
住宅
非住宅
总数#2020年7月27614401716521.4386.7908.12020年8月17511711346481.8302.4784.22020年9月19316591852962.7380.91,343.62020年10月28213171599703.4300.31,003.72020年11月44212691711998.6548.51,547.12020年12月249424673465.3174.1639.4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1年1月12日


99.税务局回应黄冯律师行遭介入而引致的物业印花税事宜

就传媒查询香港律师会介入黄冯律师行的业务而可能引致的物业印花税事宜,税务局印花税署今日(一月十二日)回应如下:

「依照法律权限,虽然印花税署没有酌情权延伸物业交易文书加盖印花的时限,若纳税人因有关介入事件而未能在限期前为其物业交易文书加盖印花,印花税署会斟酌减免相干的逾期罚款。纳税人可自行或经其新聘请的律师向印花税署提出申请。」

「如纳税人因律师行的户口被冻结而未能于短期内准备资金支付印花税,亦可向印花税署申请分期缴付。」

「若物业交易最终未能完成,而原因并非买方将物业转售或销售,则有关买卖协定无须缴付印花税。纳税人可于该协定所协议的交易完成日期后两年内申请退还已缴付的印花税。」

「印花税署已将上述支配通知香港律师会,并积极接触由律师会委任的介入中介人及受影响的纳税人,协助其处置相干的印花税事宜。如纳税人有任何查询,可以下列方法与印花税署联络:电话:25943202;传真:25199025;电邮:taxsdo@ird.gov.hk。」

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光15时32分


100.纳税人更改通信地址

纳税人更改通信地址

税务局将于2021年5月3日发出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表格)。鉴于本局需时支配于同日投寄大批个别人士报税表,为确保你的报税表能寄往你的新通信地址,你必需于2021年3月4日前通知本局更改你的通信地址。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


101.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于三月十九日开端生效

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从属法例,以期在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实施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新利得税宽减办法。

《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在二○二○年七月制订,为直接保险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以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特定保险经纪业务,调低利得税税率50%(即税率为8.25%)。为实施这些利得税宽减,已在宪报刊登以下两项从属法例:

(a)《〈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生效日期)公告》;以及

(b)《税务(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门槛要求)公告》。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现:「这些利得税宽减将增进香港海事保险及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并有助港勤保险业的竞争力以把握新机会,包含『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商机。」

《〈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为《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的生效日期。《税务(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门槛要求)公告》订明门槛要求,以肯定特定保险相干业务的相干运动是否在香港进行或支配在香港进行。

两项从属法例将于一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0时00分


102.主动交流财务帐户资料

《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第50A条)公告》及《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D)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另外,就《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第50A条)公告》对合伙控权人的定义作出的修订而新增的「常见问题」第34条亦已上载本局网页。

(2021年1月18日)


103.立法会七题:物业转易程序及相干违规行动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律师会(律师会)近日经调查后发现一家律师行(该行)的一名前文员(俗称「师爷」)不老实挪用该行客户款项,而该行涉嫌违背《律师帐目规矩》(第159F章)的规定,包含透支客户款项,以及允许不合资历人士成为客户帐户的签订人。律师会已委任另一律师行动介入中介人(中介人),以处置善后工作。据报,该行重要承办二手物业单位买卖及按揭业务,因此有不少物业买家把款项寄存在该行。由于中介人处置善后工作需时,该等买家或会未能及时另聘律师接管其买卖交易事宜,以及取回寄存于该行的交易款项,以致未能按买卖合约所订定限期完成物业交易,并因而遭遇宏大丧失。此外,由于该案件可能涉及该行合伙人本身刑事罪恶,所以遭遇丧失的客户或未能透过律师专业弥偿基金获得赔偿。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是否知悉有多少名物业买家和卖家受上述案件影响,以及所涉物业交易款项总额;

(二)有何办法协助加快中介人的工作,以便受影响客户可尽早取回其寄存于该行的交易款项,得以及时完成交易及避免宏大丧失;

(三)有否研讨该案件的成因,以及有关监管制度及执行工作有否不足之处;

(四)有何办法协助因上述案件而未能完成物业交易的苦主尽快追讨金钱丧失;及

(五)鉴于有市民指出,现时二手物业交易涉及买卖双方的律师翻查物业以往的所有契约以核实业权(若楼契遗失更须拟备楼契核证副本)的程序,费时失事和增添交易费用,并间接为律师行不良人员制作机遇犯案图利,会否加快检查有关程序,以及尽快实施早于二○○四年制订的《土地业权条例》(第585章),以简化物业转易程序及减少买卖物业市民的律师费用及风险?

答覆:

香港法律业界实施行业自我监管的重要目标,是确保法律执业者的专业和独立性。面对国际及本港法律市场不断演化,法律业界自身亦是最有才能作出适切回应的。这机制对维护法治,以及同时维持香港作为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的国际法律枢纽的位置非常要害。

香港律师会(律师会)是香港律师的监管机构,其权利及职能由《法律执业者条例》(香港法例第159章)及其从属条例订明。其中,依据第159章第26A条,在该条指明的情形下,包含在有理由疑惑某律师或其雇员不老实的情形,律师会理事会(理事会)可通过决定行使法定权利,介入有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行使第159章附表2所赋予的法定权利,包含处置该律师行的款项、文件和邮件的权利,并委任介入中介人(中介人)协助其介入,以保障有关律师行客户和公众的好处。

就问题提及的个案,律师会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端介入涉事律师事务所(涉事律师行)的业务。自此以来,律政司一直与律师会坚持接洽,了解事件发展。理事会以为有理由疑惑涉事律师行有前文员不老实挪用涉事律师行的客户款项,并信纳涉事律师行严重违背《律师帐目规矩》(香港法例第159F章)的规定,包含透支客户款项,及允许不合资历人士成为客户帐户的签订人。基于对涉事律师行的调查成果的严重水平,理事会以为别无他法,只可行使第159章第26A(1)(a)(ii)及26A(1)(c)条的法定权利,介入涉事律师行的业务,以保障涉事律师行的客户以及公众的好处。

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律政司经向律师会作查询及谘询发展局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律政司并没有问题所要求的资料。经我们作查询后,律师会批准披露以下资料。

律师会表现,由于涉事律师行欠缺妥当的归档体系,而位于其总行的实体档案非常凌乱,因此中介人需时全面了解情形。有关受介入影响的物业买家和卖家数字,以及所涉物业交易款项总额,须待收集和收拾所有资料,并经核对后能力肯定。

依据律师会截至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控制的情形,估量涉事律师行共有约935宗物业转易案件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二○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间到期进行相干交易程序。

(二)依据第159章附表2第2段所赋予律师会的法定权利,经介入后,涉事律师行的所有款项(包含该律师行的客户存入该律师行客户帐户的款项)须归属理事会,并由理事会为享有该等款项的实益权益的人士以信托方法持有。

据我们了解,理事会因应情形已委任另外五家律师事务所协助早前已获理事会委任为中介人的律师事务所,务求尽快处置相干介入工作。

律师会表现,中介人及提供协助的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从大批的档案中找出相干档案和地契,将具急切性的档案交还有关客户;同时为所有档案编制索引。截至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涉事律师行位于太子、荃湾及元朗的三间分行已腾空。中介人现正处置余下的中环总行的档案及事宜。

完成处置紧迫工作后,中介人筹划于二○二一年二月开端申索程序。中介人将须谨严检视证明文件以核实申索。

在涉及不老实行动或被介入的律师楼的档案纪录并不完全的情形下,退还有关的客户款项必需获得法庭命令的授权才可进行。

中介人以及所有协助中介人的律师事务所正在尽最大尽力,有效力地处置相干程序。律师会亦在力所能及的规模内向中介人提供所需的人力声援,以配合他们的工作。然而,由于档案数量众多和纪录凌乱,相干程序需时处置。

(三)律政司注意到,律师会已就该事件及其行使监管职能的法定权利作出公开解释。由于有关涉事律师行的介入工作仍在进行,涉及未完成或可能提出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律政司现时不适宜作任何评论。

正如上文所述,香港法律业界实施行业自我监管,以确保法律执业者的专业和独立性。第159章及其从属条例订明律师会为香港唯一获法律授权监管律师专业分支的机构。律师会必需依照有关法律,独立地行使就监管律师方面的权利和职能。

若理事会以为一名律师或外地律师可能不适宜执业,并以为有须要调查有关事项,则可要求该名律师、外地律师或其律师事务所向理事会出示或交付相干文件。理事会亦可依据第159章第8AA(1)(a)条委任调查员查阅律师行的相干档案、文件和会计文件,以核实有关律师行是否符合第159章、其从属条例及其他专业守则的要求。

就介入律师事务所的权利而言,依据第159章第26A(1)(a)条,理事会必需以为行使法定权利是符合公众好处或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当事人好处才可介入。律师会表现理事会在决议是否行使法定权利介入涉事律师行的业务时,已斟酌所有相干的情形和客户款项被挪用的风险,才行使法定权利介入,以保留客户的款项和掩护客户的好处。

律师会表现会不断检查其运作,并乐意听取意见以作出改善。

(四)正如于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发出的新闻稿指出,律师会表现自介入以来,一直与不同持份者紧密合作,以尽量减低介入的影响,包含:

(a)呼吁其他律师事务所协助涉事律师行的当事人,并举行简介会阐明如何为当事人提供协助;

(b)向不同部门及司法机构政务处交代有关的介入;

(c)向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提供有关介入的最新资讯,并致函香港银行公会,呼吁银行斟酌为涉事律师行当事人提供声援办法;

(d)告之花费者委员会及地产代理监管局有关的介入,并呼吁曾为涉事律师行当事人服务的地产代理持牌人,斟酌协助办法;及

(e)预备调剂员名单,向受介入影响的各方提供调剂服务,并与一些调剂服务平台接洽以追求协助。

金管局自得悉事件后,一直亲密关注事件对银行客户的影响,并要求银行自动联络受影响银行客户,以合理和体谅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适切的协助。据了解,银行已联络因按揭贷款被冻结而造成急切影响的客户,并为他们提供协助及财务支配,包含有银行动该行已发放按揭贷款但贷款遭冻结的客户发放多一笔等值贷款;或为订金遭冻结的客户提供额外过渡贷款,让交易能够完成。此外,有转按个案的新提供按揭银行免除客户立即开端供款的要求,让客户有时光处置旧按揭银行贷款的事宜。由于涉事个案不尽雷同,银行会审视每宗个案,以提供适切的协助。金管局会与香港银行公会及律师会坚持沟通,以助银行客户得到适切的保障及协助。

另外,税务局印花税署亦已颁布以下支配协助受影响的印花税纳税人:

(a)若相干纳税人未能在限期前为其物业交易文书加盖印花,印花税署会斟酌减免相干的逾期罚款。纳税人可自行或经其新聘请的律师向印花税署提出减免罚款的申请;

(b)如纳税人因律师行的户口被冻结而未能于短期内准备资金支付印花税,可向印花税署申请分期缴付;及

(c)若物业交易最终未能完成,而原因并非买方将物业转售或销售,则有关买卖协定无须缴付印花税。纳税人可于该协定所协议的交易完成日期后两年内申请退还已缴付的印花税。

税务局已于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就上述支配发出新闻公报。印花税署亦已通知律师会,并积极接触中介人及受影响的纳税人,协助其处置相干的印花税事宜。

(五)发展局表现,《土地业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85章)(《条例》)旨在树立一个以业权注册纪录为物业业权不可颠覆的证据的新制度,代替现时并无保证业权的契约注册制度,从而为物业业权提供更大保障和明白性,并简化在物业转易时查核业权的程序。立法会于二○○四年七月通过制订《条例》时,要求在《条例》实施前就若干有待解决的议题进行全面检查,并与各持份者切磋,斟酌对《条例》作进一步修订。

土地业权注册制度实质上十分庞杂,涉及庞杂的法律问题,并且影响深远。自《条例》制订以来,就《条例》进行全面检查工作,进程充足谘询重要持份者,并提出不同方案,以回应持份者对重要议题的分歧意见,当中包含将现有土地和物业转换到新制度的机制(即转换机制),以及更正机制和弥偿支配。一直致力与重要持份者商量,以和谐他们对实施业权注册制度的不同期望及回应他们的关注。

为早日实施业权注册制度,正积极推进先行在新土地(即指在《条例》生效后授予的土地)实施业权注册的方案(「新土地先行」方案)。「新土地先行」方案已获重要持份者原则上支撑。会继续与重要持份者商量,致力就重要议题,包含弥偿支配、核实注册申请、警告书机制等事宜,追求达成共鸣,然后尽快就草拟《土地业权(修订)条例草案》及提交该修订草案供立法会审议一事订定具体时光表。

2021年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3时00分


104.立法会十六题:纾困办法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颁布的最新失业率创16年新高。有市民来电向本人哭诉,表现失业已大半年,积蓄所余无几又借贷无门,寒冬下未能为子女添购保暖衣物。他的仅余资产是其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帐户内的累算权益(累算权益),但当局谢绝让市民提早提取累算权益,令他不能自救。他怒斥的态度如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严重削减基层市民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据报纪律军队人员总工会及香港公务员总工会近日以「公务员未能受惠于抗疫办法」、「不少基层公务员因配偶及家庭成员失业,面临财政压力」为由,结合致函财政司司长(司长),要求他在下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公务员可获额外薪俸税宽免的办法,藉以「振军心、助经济」。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有否评估上述工会所提诉求,是否有充足理据支撑;

(二)既然有职业保障的公务员,可以因其家庭成员失业而承受经济压力,可否立即评估,职业欠保障的私人企业雇员面对同一疫境,他们承受的经济压力会否远较公务员大,他们承受司长所指的经济「痛感」,会否远较公务员繁重及急切;

(三)以往本人曾多次要求,因应市民于疫情期间遭遇前所未有经济打击,免除或大幅削减他们须缴付的薪俸税及宽免暂缴税,惟每次回覆时均表现,有缴税艰苦市民可向税务局,提供估量入息/入息减少原因及相干资料,申请缓缴部分或全体税款,会否以同一口径回应上述工会的诉求;

(四)基于有不少市民知悉作出第(三)项所述的回覆时,均批驳有关官员「麻痹不仁」、「坚离地」、「不知民间疾苦」,以及只懂「耍官腔」,会否以更务实态度,评估私营机构和中小企业的雇主及其雇员,是否更有急切须要获税务宽免(特殊是免缴暂缴税);

(五)有否评估,允许雇员提早提取其部分累算权益,会否本质、及时、有效地减轻失业多月、被减薪、被迫放无薪假人士的经济痛感,以及惠及上述要求额外薪俸税宽免的工会的成员,从而真正做到「振军心、励民心」、「助经济、纾民愤」;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会否立即评估;及

(六)基于上述工会提及,「公务员的花费意欲理论上比任何人高」、「每多花一元在公务员上,能带来的经济增加效益是最高」,有否评估,按现时平均每位强积金筹划成员的累算权益约22万元计,让强积金筹划成员提取不多于一半累算权益,可即时为本港经济注入多少活水和带来多少增加,以及有关增加会否较单为公务员提供税务优惠所带来的更高?

答覆:

为应付经济下行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香港带来的严峻挑战,自去年初至今已透过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及四轮「防疫抗疫基金」推出逾3,000亿元的纾困办法,赞助受疫情重创的行业和人士度过时艰。有关办法在回应社会须要的同时,亦顾及的整体财政状态。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干政策局,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关于分项提问(一)至(四)

为纾缓市民的经济压力,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

香港税务局最新条例政策

》推出了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一次性宽减,实用于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税务宽减惠及约195万名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让他们总计减少约188亿元的税务负担。有约132万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因而不需交税。

另外,有须要人士亦可申请缓缴暂缴税、分期缴税以及豁免分期缴付二○一九/二○课税年度税单的附加费,以上办法均有助纳税人应对财政艰苦。

我们明确在经济不景及连续的疫情下,不同行业均受到不同水平的影响,加上连续的限制办法,确切对经济民生发生相当繁重的压力。不少企业在困境中挣扎求存,市民亦愿望保住工作、度过经济寒冬。我们深知普罗民众对纾困办法有不同的期望。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的谘询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会凝听及研讨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在衡量任何具体方案时,必会因应该前的经济情形、公共财政状态及市民的须要等因素作通盘斟酌。

关于分项提问(五)至(六)

正如我们已多次于立法会会议上解释,提早提取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累算权益会减弱强积金制度作为长期稳固并可滚存增值的退休储蓄筹划之完全性。我们懂得提出有关建议出于良好意愿,但推行该建议不仅减少雇员的退休保障,建议所涉的声援亦有限,并不能针对雇员雇主目前所面对的根天性经济及失业问题。经警惕剖析及衡量有关建议及其长远影响后,以为现阶段不宜推行。

为更针对性地协助因失业而面对即时经济艰苦的人士及其家庭,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筹划下设立限时的「援助失业人士特殊筹划」,把实用于身材健全人士的资产上限由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暂时放宽一倍。为进一步声援失业人士,已于今年一月十五日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同意,由今年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的六个月期间,将在特殊筹划下推行另一项有时限新支配,不把身材健全综援申请人的保险筹划现金价值计算为资产,豁免期为一年,以协助更多失业人士度过经济难关。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2时50分


105.税务局将会恢复基础公共服务

因应疫情的最新发展及昨日(一月二十六日)发布部门会安全有序地恢复更多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发布由一月二十八日起,以下办事处会提供基础公共服务:办事处办公时光中央讯问处
商业登记署
印花税署
追讨欠税组
退税组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中央电话查询处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四时
税务局愿望公众懂得有关服务的范围会比平凡缩减,市民应筹备须等待较长时光才可获得服务。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可详见网页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由于缴付税款、提出反对及暂缓缴纳暂缴税申请、提交报税表及其他数据等事宜可透过没有社交接触的方法处置,有关限期将不会顺延。公众如在处置有关事宜时遇到艰苦,可以电子、邮递或传真方法与税务局联络(www.ird.gov.hk/chs/cu_enqs.htm)。
税务局会检视情形,在有须要时再作发布。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6时00分


106.《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刊宪

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宪报刊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便为在香港营运的合资历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现:「近年,私募基金成为推进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增加的重要动力。私募基金担负举足轻重的角色,把资本、人才和专业知识引入私人公司,尤其是创新科技界的初创企业。拟议的附带权益税务宽减有助吸引更多私募基金在香港营运及管理,并带动更多投资管理和相干运动,从而为相干专业服务发明商机,并为香港带来经济效益。」

发言人弥补说:「合资历附带权益收取者须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符合本质运动要求。另外,附带权益须发生自合资历私人公司交易,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核证的基金或由成立的创科创投基金公司分发,才符合资历获得税务宽减。」

建议,具资历附带权益的利得税税率为0%。至于薪俸税方面,100%的具资历附带权益将不会计入受雇入息以作计算薪俸税之用。

另外,亦建议,就基金利得税豁免制度,扩阔特定目标实体可代基金持有和管理的资产类别,以利便基金在香港营运。

概括而言,附带权益是指私募基金一般在销售已持有一段时光的投资时,与投资表示挂钩的回报。

《条例草案》将于二月三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光10时00分


107.暂停经「税务易」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服务

为便利进行体系更新工作,网上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的服务将于2021年3月30日起暂停,所有暂存未提交的报税表资料将会于2021年3月29日后被删除。

请于2021年3月29日或之前完成你的网上报税。否则,你须以文本方法提交报税表。


108.立法会十题:股票交易印花税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钟国斌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买卖香港上市证券的双方须缴付股票交易印花税,金额为交易金额的0.1%。有评论以为,进步该税项的税率有助纾缓严重的财政赤字,但有意见指此举会减弱本港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原因是日本、新加坡及美国均无征收此税项。就此,可否告诉本会: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每年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预算及实际收入,以及预计未来三个财政年度每年该税项的收入为何(以表列出);
(二)鉴于该税项的存废和增减不时众说纷纷,过去五年,有否就转变该税项会对(i)税收、(ii)本港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以及(iii)股票换手率及成交量等方面的影响进行量化剖析;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进行剖析;及
(三)有否筹划在短期内调整该税项的税率和相干政策;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香港是细小、全开放型的经济体,奉行简略低税制,收入容易受宏观经济变化影响,其中印花税收入特殊会受资产价钱、市场状态,以及交投量的影响而有所升跌。
目前,在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离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交易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其中一个主要收入起源。以二○一九至二○财政年度为例,印花税占收入约一成,当中约一半来自股票交易印花税。在二○二○年,证券市场的平均每日成交额达1,290亿元,较二○一九年上升超过48%,因此股票交易印花税收入在二○二○至二一财政年度将继续是其中一项主要收入起源。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由二○一五至一六至今,各个财政年度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预算及实际收入表列如下:财政年度本来预算(百万元)实际收入(百万元)二○一五至一六23,00033,410二○一六至一七23,00023,567二○一七至一八23,00036,930二○一八至一九43,00033,102二○一九至二○33,50033,231二○二○至二一35,000-
会在拟备每年的《财政预算案》时就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印花税收入作出估算,因此暂未能提供未来三年的预计收入。
(二)及(三)留心有意见以为我们应调高股票交易印花税率以增长库房收入。同时亦有持相反意见者要求调低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甚至撤消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刺激交投,推进市场发展。过去一直有检查股票交易印花税率,在斟酌收入的同时,亦平衡市场发展,特殊是维持与其他重要股票市场间的竞争力。
在过去五年,我们透过针对性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宽免推进个别投资产品种类的发展。例如,自二○一五年起对交易所买卖基金次级市场交易作出印花税宽免,我们亦自去年八月起将印花税宽免扩大至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庄家的初级市场运动,降低交易所买卖基金交易成本,增强香港作为交易所买卖基金上市地的竞争力。我们透过二○一八年实施的新上市制度,推进更多公司来港上市,增长了市场的交投运动及股票交易印花税的收入。
我们会继续在平衡收入、推进市场发展、维持香港股票市场竞争力等因素下,审视股票交易印花税率。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香港时光11时50分


109.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我谨动议二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的目标,是修订《税务条例》,以便为在香港营运的合资历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

近年,私募基金(包含创投基金)愈来愈受投资者欢迎,大大推进香港的资产和财富管理业增加。私募基金有别于其他基金,会把资本、人才和专业知识引入私人公司,尤其是创新科技界的初创企业。

一直致力巩固香港作为私募基金枢纽的优势,并在这方面进行「三步曲」的部署。第一步是我们已在各位立法会议员的支撑下,在去年八月引入新的基金构造,让私募基金可以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情势成立,在过去短短几个月已有80个(注)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第二步,即是次立法建议,是为在香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第三步是建议设立外地基金迁册来港的机制,以利便及吸引基金在香港落户和营运,我们已在二月一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提出相干、即第三步的建议。我们有信念,在这「三步曲」完成后,香港可大大港勤作为私募基金枢纽的吸引力。

近年来,因应国际税务制度转变,基金趋向在同一地域注册和管理,促使基金构造和运动由离岸转为在岸。与此同时,香港为私募基金投资的公司提供蓬勃的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同时也附近交易流量庞大的内地市场,是私募基金的幻想注册地。由于基金在选择注册和营运的司法管辖区时,税务待遇是主要斟酌因素之一,因此我们建议为合资历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以吸引私募基金在香港营运及管理,同时带动更多投资管理和相干运动,从而为相干专业服务发明商机,为香港带来经济效益。

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领》中亦提及,支撑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为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的建议,将有助吸引更多基金以香港为基地,在大湾区追求更多融资和投资机遇。

附带权益,有别于其他管理费或酬金,是与私募基金投资表示挂钩的回报,一般而言会在基金销售持有一段时光的投资后,才会分发予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雇员,性质有别于固定的管理费用,具有必定风险。我们的建议是,就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雇员获发的附带权益豁免全体利得税和薪俸税,但有关附带权益必需符合若干条件,方可获得税务宽减,其中包含—

(一)附带权益须由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核证的基金或由成立的创科创投基金公司分发。核证机制的目标,是要肯定基金确切进行私募投资运动,而有关基金亦须符合连续监察机制;以及

(二)合资历附带权益收取者须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须在相干课税年度内符合本质运动要求,包含在香港雇用税务局局长以为足够数量的全职合资历雇员(平均最少两名雇员);及每年在香港承付足够的营运开支(最少200万港元)。刚才我说的(一)和(二)项,是并存而同时要满足的条件。

另外,《条例草案》亦会对以私人情势发售的基金的利得税制度作出若干改善,包含允许基金持有的特定目标实体,可持有和管理《税务条例》附表16C指明的类别的资产,以利便基金在香港营运。

待立法工作完成后,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会实用于合资历附带权益收取者在二○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后所收取或累算的具资历附带权益。

《条例草案》所载的建议已斟酌早前谘询业界时所收集的意见。我期望议员支撑《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

注:截至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的数量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4时46分


110.印花税统计资料(2021年1月)

2021年1月

(I)额外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额外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自2012年10月27日起调高了「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伸了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

在2021年1月份的住宅物业交易中,印花税署肯定22宗依据《印花税条例》须缴纳「额外印花税」的交易。该22宗交易分类如下:

取得物业后计的持有期宗数注税款
(千元)6个月或以内00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00超过12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2250,479合计2250,479

此外,最近六个月涉及「额外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
(百万元)2020年8月3020.32020年9月3418.12020年10月248.22020年11月3714.72020年12月229.92021年1月2250.5

(II)买家印花税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买家印花税」实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

最近六个月涉及「买家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宗数注税款
(百万元)2020年8月42232.42020年9月42657.02020年10月88412.62020年11月76358.82020年12月3267.92021年1月41143.0

(III)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

发布将修订《印花税条例》,将实用于某些处置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第1尺度第2部税率(一般称作「双倍从价印花税」税率)回复到第2尺度税率。待相干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在2020年

11月26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将会以第2尺度税率征收。

除《印花税条例》另有规定外,「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1部税率(即划一为15%的「新住宅印花税」税率)实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从价印花税」第1尺度第2部税率则实用于任何在2013年2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签立的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并须按第1尺度第1部税率及第1尺度第2部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

月份
宗数注按第1尺度税率征收的
「从价印花税」税款
(百万元)住宅非住宅总数住宅非住宅总数#2020年8月17511711346481.8302.4784.22020年9月19316591852962.7380.91,343.62020年10月28213171599703.4300.31,003.72020年11月44212691711998.6548.51,547.12020年12月249424673465.3174.1639.42021年1月1704174340.53.0343.5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数字加起来未必与总数相等。

注:依据《印花税条例》,纳税人须在签立可予征收印花税的买卖协定/售卖转易契后30天内缴付印花税。上表所列个别月份的印花税数据或会包含之前月份的交易个案,因此未必能够完整反映该月的市况。

颁布日期:2021年2月9日


111.税务局将会恢复正常公共服务(2021年2月11日)

因应于昨日(二月十日)发布全面恢复正常公共服务,税务局今日(二月十一日)发布由二月十八日起,恢复正常公共服务。各办事处的办公时光可阅读网页www.ird.gov.hk/chs/cu_ol.htm。

作为防疫办法,所有进入或逗留在税务局办事处的访客均须佩戴口罩。为减少社交接触,税务局勉励市民尽量使用电子服务处置税务事宜。税务局的电子服务一览可详见www.ird.gov.hk/chs/ese/index.htm。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光致电税务局热线1878088。

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光11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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