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申报流程:
一、出口退(免)税登记
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是整个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首要环节,是退税机关受理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必要条件。
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登记时应附送如下资料:
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同意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
国度技术监视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主管征税的国度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用);
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出口企业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招标单位所在地国度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
商务部(或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同意使用中国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
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从“中国电子口岸”提交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体系”出口退税子体系,核查并正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以及外汇子体系,提交核销信息。
三、增值税发×票认证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3年8月1日起(以开票日期为准)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体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需自该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因此,出口企业每月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其主管征税机关进行认证,同时取得认证发*票信息。
----但是外贸企业的认证期是30天
四、收集出口退税须要的凭证
从事一般贸易及进料加工贸易的外贸企业向其主管退税机关或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必需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8票(抵扣联)、通发8票或其他凭证。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以下称“分割单”)。申请退花费税的企业,还应提供花费税专用缴款书。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
4、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按关联号配单
配单是出口企业在将申报出口退税的原始凭证收集齐全之后,将这些凭证依照其业务产生的真实情形,进行进货凭证与出口申报凭证的关联对应。
关联号是配单的数字规矩,是进货业务与出口业务的唯一关联,是退税业务的最小单位。一个关联号反映了一笔完全的退税业务,包含进货业务与出口业务。在一个关联号内,一批进货数据对应一批出口数据,进货数目与出口数目应当相等。
在一次申报的同一关联号内同一商品代码下,应坚持进货数目与出口数目的完整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在此情形下,存在四种进货与出口的对应方法:
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
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
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
一个关联号内的进货或出口业务票数过多,其产生毛病的概率也较高,若有其中一笔数据发生毛病,则整个关联号内的数据都无法通过,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在申报时尽量实现“一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
六、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体系(以下指8.1版)录入出口退税信息
----国税发[2005]68号。四、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我局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别原因经同意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视同内销征税
七、装订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依照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8票,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的次序装订(B类企业留存备查的出口发8票,增值税专用发8票,收汇核销单应依照申报电子数据的月份和录入序号次序分离装订成册)。
2.保税区商贸企业依照税收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8票,收汇水单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出口货物备案清单的次序装订。
3、装订时企业打印的“出口货物退税汇总表”,“出口退税进项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应排列在其它单据之前,并要求明细表上的序号和单据装订的次序雷同。
4、每册的申报单据B类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超过100张,C类企业不得超过50张。
5、封皮规格优点38厘米,宽畅21.5厘米.
6、封皮应使用青岛市国度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封皮.
7、封皮内容需填列清晰,完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装订退税资料时,单据在收拾后的长和宽不得超越封皮.
八、退税审核
1.正式审核完毕后,将无疑点的申报数据和按规定可以人工挑过的申报数据确认本次审核,通知企业于2日内送交《退税申请书》。
2.审核确认后,发生本次审核的应退税款,并将数据转到历史库备份。
3.在接到《退税申请书》并审核无误后,打印《退税审批表》,在《退税申请书》及《退税审批表》上签订意见,当日转交科长岗位复审后转计会科。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该凭以下材质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同意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质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该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该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录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干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该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该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该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阐明情形(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该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该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产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形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定及有关证明材质;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质。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体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法(通常如此),也可依据须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结算方法联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当处置付汇。
常见的不同结算方法联合使用的情势有:
(一)信誉证与汇付联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誉证方法支付,余额用汇付方法结算。这种结算方法的联合情势常用于容许其交货数目有必定灵活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批准,信誉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标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目用汇付方法支付。使用这种联合情势,必需首先订明采取的是何种信誉证和何种汇付方法以及按信誉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二)信誉证与托收联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誉证方法支付,余额用托收方法结算。这种联合情势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誉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誉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法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誉证必需订明信誉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法的种类,也必需订明“在全体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在合同中,对于信誉证与托收联合方法的条款通常可作如下规定:“买方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于装运月份前××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誉证,规定发票金额的××%凭即期光票支付,下余××%用托收方法即期付款交单。发票金额100%的全套货运单据随附托收项下,于买方付清发票全体金额后支出。如买方未付清全体发票金额,
则货运单据须由开证行控制凭卖方指示处置。”(TheBuyersshallopenthroughabankacceptabletotheSellersanIrrevocablesightLetterofCredittoreachtheSellers××daysbeforethemonthofshipment,stipulatingthat××%ofinvoicevalueavailableagainstcleandraftatsight,whiletheremaining××%ondocumentsagainstpaymentatsightoncollectionbasis。Thefullsetoftheshippingdocumentsof100%invoicevalueshallaccompanythecollectiondraftandshallonlybereleasedafterfullpaymentoftheinvoicevalue.IftheBuyersfailtopaythefullinvoicevalue,theshippingdocumentsshallbeheldbyissuingbankattheseller'sdisposal.)(三)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誉证联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誉证联合使用的情势常用于成套装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法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誉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1.分期付款(PaymentbyInstalments,ProgressivePayment)是指在产品投产前、卖方提供出口许可证影印本和银行保函的情形下,买方用汇付方法先向卖方交付部分货款或订金;其余货款可按生产(或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期偿付,买方开立不可撤销信誉证,即期付款。在分期付款条件下,最后一笔货款,一般在卖方完成全体交货责任或承担质量保证期满,经检验及格后再予付清。
2.迟期付款(DeferredPayment)是指买方先用汇付方法支付必定比例的货款或订金,其余货款可迟期偿付;有的还可规定,按生产(或工程)进度和交货进度分期支付部分货款,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交货(或完工)后若干年内分期付清。
分期付款和迟期付款虽然在做法上颇为类似,但却有很大区别:
(1)分期付款是在交货时付清或基础付清货款,是一种即期付现,因此买方不存在利息负担问题;而迟期付款中的大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的一个较长时代内分期付清,是一种赊销,等于卖方提供一笔商业信代,因此,买方要向卖方支付利息。
(2)采取分期付款,货物所有权是在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时随即转移;而迟期付款的货物所有权一般是在货物交付时转移,但这对卖方有必定风险。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联合、托收与备用信誉证或银行保函联合等情势。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毕竟选择那一种联合情势,可酌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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