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均需香港会计师审计并向税务局申报,否则公司面临罚款或者股东和董事面临检控.如果是中国大陆居民持有香港公司为实行上述责任,香港税务局可以依据内地与香港两地签订的税务协定要求中国税务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1.公司成立后第18个月内会收到税务局税务申报表;
2.公司有责任在该报表发出后起1个月内将填写完全的税务申报表连同有关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审计表),以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一并递交税务局;
3.迟交上述税务申报表可能导致处分;
4.若公司董事确认该公司并未有业务产生或没有在香港本地获得利润的话,可以向税务局递交豁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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