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指香港税务局赞成公司所发生之利润离岸收入.依据香港税例香港公司的离岸收入是可以从利得税中豁免的.
申请豁免实用情形
香港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包含出售、采购、技巧支撑、客户服务)之运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一经同意,所得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公司要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必需要先为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
长处
如果申请胜利,便不必为离岸收入缴交利得税,符合香港公司条例及税务条例中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的规定.
缺陷
申请成果要视乎税务局评估成果,没有百分百保证,若申报不成,须缴付香港利得税,公司须支付审计成本.
程序
公司董事要为香港公司聘任审计师为账目进行审计,并请求公司说明业务操作及流程.在审计完成之后,由本公司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其间税务局会以书面情势向公司及税务代表请求供给各种不同的公司运作文件(包含审计报告),及依据公司情形提出相干的查询及提问.
所有税务局提出之问题,必需在必定期间(一般为1个月)回复.如税务局赞成公司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赞成书.一般税务发出豁免赞成书后2至3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议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请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所需时光半年至九个月不等,视乎公司运作之模式及提交之文件是否有足够理据支撑有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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