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需报税,新公司刚成立许可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注册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利得税.
税务局在一般情形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需于发单日期后1个月内(而公司则于3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18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端经营业务后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自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毛病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而我司在税务上的经验,定可协助阁下妥当申报税项,减低不必要支付的税款,及避免因错报漏报而发生的麻烦.
凭着本公司于处置税务问题上丰硕的经验,定能为阁下有效地计划个人及公司税项,使阁下有更多时光及资源专注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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