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7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1.《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许多小型经济组织、
代理机构会计
特别是,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
2.“代理记账”的方法不是很有效。目前,小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代理开户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设立账户而不设立账户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许多“簿记代理人”不具备法定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还容易导致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的法律关系中,应该说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尚未完全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簿记机构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簿记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也不广。真正能提供会计、税务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登记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寥寥无几。
5.簿记机构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然而,在实践中,相当多的簿记机构不符合这一要求。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践中,许多代理记账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即使制定了一些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也是没有用的。
7.簿记机构的执业质量不容乐观。会计核算中仍有许多不规范之处,有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代理公司未能按照《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的情况很普遍。该机构编制的《报告年度财务会计》只有基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没有按照系统要求提供。
8.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方面,不同的簿记机构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一些簿记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而一些簿记机构不规范自己的营业收入核算,隐瞒收入的现象也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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