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内地富豪财务传承的工具

离岸信托——内地富豪财务传承的工具

时间: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1.离岸信托的特色与功能


1.传承支配
2.代持收回
3.资产掩护
4.税务优化(IPO)
5.婚姻与移民前规划
6.保有公司掌握权


2.离岸信托的三大核心要素

信托是英美法系中一种特别的法律关系。它的重要功能是确保私人财产顺利地移交给指定的受益人。境外信托是指在离岸司法管辖区依法设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相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法条相对宽松,或出于特殊的政策,使受益人的好处能够得到更多的掩护。

海外资产管理和投资的离岸架构有三个核心要素,一为身份转化,二为离岸平台,三为海外信托筹划。

构建离岸平台有三个核心步骤,一是选择合法的免税国度身份,二是选择适合的离岸公司情势,三是应用信托筹划构建管理构造。身份变革是保证资产安全的主要因素,信息隐私是资产安全的主要前提。海外信托筹划是离岸架构搭建的主要组成部分。离岸架构具有信托高效力和安全的特色,已成为一种更具优势的海外投资方案。


3.BVI信托介绍

作为普通法司法辖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经常被选作为财务和资产筹划信托的实用法和管理执行地。授产契约和信托声明通常指明信托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管辖。树立和履行英属维尔京群岛管辖信托的重要法规,为1961年的「受托人条例」。

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愿望受托人长期持有家族企业以到达家族财富传承的目标,但往往不愿望受托人过多干预家族企业的运营,更不愿看到受托人销售家族企业的股权。为解决该问题,2004年BVI公布了《维京群岛特殊信托法案》(TheVirginIslandsSpecialTrustAct,VISTA),规定在BVI可设立特殊信托。VISTA信托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可以由BVIVISTA信托持股的BVI公司董事自行负责。

2013年,BVI对VISTA法案进行修订,内容包含:(1)在BVI设立的非VISTA信托,满足条件时,均可转化为VISTA信托;(2)VISTA信托契约并不要求VISTA声明连续有效,即VISTA信托可在信托的有效时光内利用或结束利用

离岸信托——内地富豪财务传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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